一、中建八局被爆欠餐费,欠款人其实是劳务单位
近日,某快餐店老板打电话向广东民声热线投诉称,中建八局欠了他2万块钱餐费。据老板称,中建八局自己店铺从八月份开始送餐,但到10月份开始就没有结算,至今拖欠费用共计2万元多。
对此,中建八局官方微博发布声明,欠款人王某某系分包商珠海嘉航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劳务班组长,王某某的两万余元欠款,是近期为劳务班组点餐未支付的款项,目前王某某与快餐店已结清欠款。
二、劳务单位和建设单位的关系
劳务分包是指施工承包单位或者专业分包单位将其承揽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 分包单位 完成的活动。
通常情况下,开发商或建设单位会将工程一部分承包给专业的承包单位,至于承包单位是否再与其他单位或个人签署劳务合同,将劳务部分再分出去,则不会过多干涉。如在管道安装工程中,承包方购买相关材料,后请劳务公司的工作人员进行安装。
当然,开发商或建设单位相对而言具有更大的影响力,因此,在报道中,媒体也难免将其列入其中。对此,以本事件为例,中建八局也在声明最后部分表示,会 严格分包商选择,并要求分包商不断加大对劳务工人的管理,避免此类事情再次发生。
三、不给外卖钱如何救济
本案中,由于相关人员在报道出来后,及时支付外卖款,因此实现了维权。如果相关人员或单位仍未支付外卖款,在提起起诉时,需要注意如下内容:
1、案由为服务合同纠纷。劳务班长或其他成员在订购外卖,商家将外卖送出,劳务组人员确认收到后,视为商家履行服务合同项下的义务,有权要求对方支付相应款项。一般情况下,外卖通过先付后送模式,但如何就结算方式达成一致的,也可以事后结算。
2、以公司作为被告起诉。统一订餐主要有两种情形,一是其他员工共同委托某员工订餐,二是公司委托某员工为公司员工订餐。后者系职务行为,因职务行为产生的责任由用人单位承担。本事件中,结合建设工程行业惯例,更倾向于后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