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委领导小组(指挥部)印发《关于印发全面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方案第9版的通知》(鲁指发[2022]11号)要求, 自7月7日起进入龙口市中医医院所有人员,在落实测体温、出具行程码、佩戴口罩等防疫措施的同时,需出具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不再需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未持有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人员暂时不能进入院区,尽快就近到核酸采样点采样检测后再来医院就诊。
未使用智能手机的老年人、儿童等人群,来院就诊时需携带纸质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健康码、身份证。
7天内已采样,但健康码还未显示的人员,请联系医院工作人员,登录烟台市核酸检测数据汇聚共享平台查询。
龙口市中医医院
2022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