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江阴日报-江阴网】
江阴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公告
根据《市政府关于做好我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澄政发〔2023〕37号)的部署安排,为准确确定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对象和种类,确保普查单位不重不漏,我市将于 2023年8—10月 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清查的对象: 全市辖区内从事经济社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以及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个体经营户。
二、单位清查的内容: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单位详细名称、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运营状态、单位所在地详细地址、单位注册地详细地址、联系电话、主要业务活动、机构类型等。个体经营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经营者姓名、主要业务活动、从业人员期末人数、预计今年营业收入等。
三、清查方式: 普查人员佩戴《普查员证》或《普查指导员证》上门采集清查表信息。请清查对象提前准备好《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以便普查员快速进行信息采集。同时请为正式普查登记做好统计台账、相关财务报表等资料准备。
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请各单位及个体经营户积极配合普查员的工作,及时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对拒绝或者妨碍普查机构、普查人员依法开展工作,或虚报、瞒报、漏报清查资料的普查对象,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违法企业将被依法认定为统计严重失信企业,推送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并在“信用中国”网站公示。
五、各级普查机构及普查人员对普查对象的信息严格保密,相关信息仅用于普查目的,不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
六、普查机构或普查人员如有违法或损害普查对象利益的情况,请及时向江阴市经普办举报。
江阴市经普办联系电话:
0510-86862570(业务咨询)
0510-86862582(违法举报)
特此公告。
江阴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8月24日
呼吁全市所有经营主体
请您积极配合普查人员
经济普查成果不仅服务于政府
更会惠及各类主体
为做好全市清查工作
普查摸清经济家底
数据服务发展决策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
期待您的支持与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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