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招商基金”)发现有不法分子冒用招商基金、招商基金员工名义,通过微核、微信等方式联系并诱导投资者,使用“推广奖励”、“排单”、“办理地区/市/省/国家级VIP”、“分红”等表述诱骗投资者向个人账户转账的违法犯罪活动。不法分子的前述行为严重侵害了投资者和本公司的合法权益。为此,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
二、本公司“招商基金App”仅在官网(www..com)和各大官方应用市场发布,未在其他渠道发布,请投资者关注,切勿通过其他渠道(诸如微信群、朋友圈、短信等私人转发的二维码或链接)下载“招商基金App”或进行投资。
三、投资本公司旗下基金产品,应通过本公司直销或官网列明的具有基金销售资格的基金销售机构办理。本公司及旗下基金的规定信息披露媒介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本公司网站(www..com)、基金托管人网站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其中上市基金还包括相应的交易所网站,本公司及旗下基金的所有信息均以上述规定报刊和网站上披露的相关信息为准。
四、本公司敬请投资者提高对诈骗等非法活动的警惕和识别能力,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投资者如发现有冒用招商基金名义等不法行为,可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监管部门举报,或通过本公司客服进行咨询。
不法分子冒用本公司、本公司员工名义诱导投资者从事诈骗等非法活动与本公司没有任何关系。本公司保留对任何冒用招商基金、本公司员工及旗下基金名义进行诈骗或开展其他非法活动的机构或人员采取法律行动的权利。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