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记者从太原市人社局获悉:太原市对创业担保人员范围、贷款额度、期限、贷款贴息以及贷款流程等事项进行调整和规范。太原市明确,重点就业群体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和财政贴息支持,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不超过3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不超过4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
根据《太原市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资格核实政策调整和规范》,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和财政贴息支持须满足两方面条件:一方面,属于重点就业群体,包括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脱贫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另一方面,除助学贷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无其他贷款。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不超过3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
小微企业方面,属于《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文件印发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属于现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且在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前1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0%(超100人的企业达到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的,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和财政贴息支持。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不超过4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
太原市明确,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到期后可继续申请贷款及贴息支持,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连续扶持时,申请条件不变。对符合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财政贴息,其余部分由个人或小微企业承担。
贷款基本流程方面,借款个人和小微企业应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资格审核,人社部门对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出具资格认定证明。借款人凭人社部门出具的资格认定证明和相关贷款申请材料,向经办银行提出贷款申请,经办银行对借款人创业项目的有关情况、信用状况、偿债能力等进行调查、审核。担保机构在接到经办银行对借款人的贷款批复后按规定提供贷款担保。经办银行与借款人签订借贷合同,发放贷款。
借款人可以通山西省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https://218.26.86.218:8099/portal-online)自行上传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资料。目前,山西省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系统正在调试阶段,线上、线下同时提交办理。
来源:山西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