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网贷平台兴起,为部分急需用钱的人解了燃眉之急,但当偿还能力不足时,是“一躲到底”还是“直面困难”?往往因此而引发纠纷。近日,黄龙县人民**判决了一起因网贷引发的追偿权纠纷,判决被告李某给付原告B公司借款本息一万余元。∨基本案情
2022年5月,被告李某通过手机与贷款人A银行签订了借款合同,借款一万元,并约定由担保人B公司为其担保。合同签订后,A银行向被告发放了借款,但借款到期后,被告未按约定还款,担保人B公司依约定代被告向A银行偿还了债务。后担保人B公司向**提起诉讼,请求被告支付代偿款及其利息。**调解
**经审理认为,被告与A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以及与B担保公司签订的担保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合法有效,故判决被告偿还B公司代偿款本金及其利息。
法官寄语
网络贷款的背后,有三层法律关系。一是借款人和贷款人之间形成的借款合同;二是借款人与担保人之间形成的担保合同;三是债权人可以将债权依法转让给第三人;这种转让只要通知债务人便可发生法律效力。根据以上合同的约定,当借款人逾期不还款时,不仅要偿还代偿款本金,还要承担较高的违约金、担保费以及律师费等。借钱容易还钱难,网络贷款需谨慎。网络贷款虽然简便易行,但违约成本较高,一旦违约,会导致借款人雪上加霜。当出现网络贷款时,一定要恪守信用,按时还款,避免违约。
来源:陕西黄龙县人民**
撰稿:王延峰 李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