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监局推出19条措施 助力产业高质量发展

广州市监局推出19条措施 助力产业高质量发展

南都讯 近日,广州市市场监管局出台了《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下称《措施》)。《措施》主要从优化营商环境、提高质量技术服务效能、发挥知识产权对创新发展的促进作用,促进“三品一械”(即食品、化妆品、药品和医疗器械)等相关产业高质量发展等四个维度,推出了19条措施。

广州市市场监督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措施》将在事前准入、事中事后监管中支持并帮助市场主体降低成本,提质增效,提振信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缩短首次进口药品检验时限20%

《措施》提出,逐步推行食品、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许可(备案)事项审前服务常态化,提前介入指导,加快办理进度,帮助市场主体降低申办成本。

在支持药品企业发展方面,根据《措施》第十四条,将推行企业首次进口药品备案前预先审查服务,提高进口药品备案审核效率,缩短首次进口药品检验时限20%,降低企业进口药品通关时间成本。另外,支持黄埔区新药申报服务中心建设,搭建药品研制生产企业与药品审评审批机构沟通渠道,为药学研究、注册申报、规模生产等提供专业技术服务。

2月20日,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优化药品进口备案工作的指导意见》。该意见提出,各口岸局应严格执行《药品进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在备案材料受理后1个工作日出具《进口药品通关单》。

按照《药品管理法》规定,在中国境内上市的药品,应当经*务*药品监管部门批准,取得药品注册证书,该过程耗时较长,不乏患者跨境求医。

另据《措施》第十六条,要扶持高端医疗器械产业发展,包括遴选一批掌握关键核心技术、具有较强创新能力的重点企业和项目给予重点扶持,提前介入,在注册审查、检验、审评等环节提供技术服务,推动相关产品加快获得注册批准。

此前,“港澳药械通”打通了创新药械快速进入内地的通道,创新了粤港澳大湾区临床急需进口港澳药品、医疗器械的监管机制。

2020年9月,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印发了《粤港澳大湾区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创新发展工作方案》,明确允许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9市开业的指定医疗机构使用临床急需、已在港澳上市的药品,由国家药监局批准改由*务*授权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9市区域内开业的指定医疗机构使用临床急需、港澳公立医院已采购使用、具有临床应用先进性的医疗器械,由广东省政府批准。

2月22日,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公布了粤港澳大湾区“港澳药械通”第二批指定医疗机构名单,新增14家医疗机构。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2月12日,“港澳药械通”累计获得批准急需进口药品23个(共46个批次),医疗器械13个(共15个批次),共惠及1789人次。

针对提升化妆品检验检测和备案核查效率,《措施》提出,国家化妆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广州)开辟化妆品注册备案检验快速送检通道,推动大数据在备案核查领域深度应用,加快企业新品上市速度。提供化妆品原料质量安全风险快速筛查服务,最快半小时内完成风险信息数据采集,为企业节约一半以上风险筛查成本。

质优企业*高 可获银行信贷支持 1亿元

《措施》提出,推出“广州优质质量品牌贷款”项目,包括支持荣获政府质量奖、全市百强质量品牌等质量荣誉的优质企业获得银行信贷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融资额度*高可达1亿元。

推动广州产品“走出去”,《措施》还提出,将对标国际先进标准,在智能制造、机电、化妆品等领域推动100家以上企业完成“对标达标”。开展新能源汽车、新能源材料等产业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评议,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提供应对咨询服务。

另外,广州市市场监督局还将加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支持力度,出台《广州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机制管理办法》,每年安排*高5000万元专项经费用于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实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行动,对获得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企业给予*高80万元资金扶持。为提升企业应对海外知识产权纠纷能力,市市场监督局还将推广知识产权海外侵权责任险等。

南都广州新闻部出品

采写:南都记者 黄姝伦 通讯员穗市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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