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房产局微博,回应市场传闻,限购政策保持不变

沈阳市房产局微博,回应市场传闻,限购政策保持不变

本报记者 陈雪波 卢志坤 北京报道

10日晚,在网购“双11”大促时间点开启前几个小时,沈阳楼市限购政策的一则消息引起了业界关注。有媒体报道,沈阳市房产局10日召集各大房企,线下通知从11月11日开始,放松限购限售等一系列房地产限制性政策,且该消息得到了当地多家房地产开发商的确认。

11日上午,《中国经营报》记者联系到多位沈阳的房地产经纪人和楼盘售楼处,他们均向记者表示知道昨晚的“限购放松”的政策,但今天早上这个政策已经开会取消了,以后会怎么样还不知道。一位房产中介告诉记者:“这个本来是口头政策,不发文件,也不让在网上传播的,但昨晚很多平台都在传,引起关注太多了。”

记者注意到,网传的一张无落款政策细则截图中提到:“本次会议内容,不可讨论、不可线上通知(微信、微博、朋友圈、抖音等)、不可公示、严禁宣传,更不可借此炒作。”

记者致电沈阳市房产局,得到回应称:“限购政策没有变化。”

昨晚,上述消息传出后,就有当地业内人士表示,这个事情引起的关注度太高,有被叫停的可能。

根据网传消息,本次拟的政策调整包括6个方面,包括:解除限购、解除限售、放宽契税政策、个人按揭贷款认贷不认房、提高个人按揭贷款放款效率、放宽备案价格。其中在限购方面,沈阳市原购房政策为外地户口满6个月社保,可购买一套住房,购买资格由房产局核查。网传消息购房资格改为申报制,即在备案网下载承诺书,由购房者签字承诺已具备购房资格,即可申请备案。

近来,沈阳楼市已经陷入低迷。数据显示,到今年9月末,沈阳市可售商品住宅库存量的去化周期长达约24个月,已达到业内公认的严重供过于求的标准。在沈阳市年内第二轮土拍中,共推出46宗地,开拍前即有24宗停止交易,最终3宗流拍,19宗成交,其中15宗为底价成交,整体流拍率达58.7%。

在近两个月内,同属东北地区的长春市和哈尔滨市已先后出台“救市”政策,长春发布了人才购房补贴,哈尔滨市则出台“十六条”,为房企减负的同时,给予购房者购房补贴。

(编辑:卢志坤 校对:彭玉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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