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信息网的微博,市公安局开展“净网2021”行动新闻发布

赤峰信息网的微博,市公安局开展“净网2021”行动新闻发布

12月17日上午10时,全市公安机关“净网2021”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在赤峰市公安局新闻发布厅召开。技侦(网安)支队支队长代玉花对全市公安机关“净网”2021专项行动开展情况作了简要通报,技侦(网安)支队副支队长郑向东、案件大队长刘海峰解读问题、答记者问,新闻发布会由*治部副主任白景民主持。

据介绍,2018年以来,按照公安部“强化组织领导、坚持以打开路、治宣同步发力”的指导思想和公安厅“推动整体作战、发动集群打击、驱动生态治理”的总体要求,赤峰市公安局连续三年组织开展“净网”专项行动,有力打击了网络违法犯罪,有力整治了网络黑灰产,有力维护了**、社会秩序以及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内蒙古电视台驻赤峰记者站、内蒙古法制报驻赤峰站、赤峰市广播电视台、赤峰日报社、红山晚报社的编辑记者,市局新闻宣传科高伟然科长及技侦(网安)支队、新闻宣传科的工作人员参加了新闻发布会。

“净网”2021专项行动情况通报

2021年,赤峰市公安局以“净网2021”专项行动为抓手,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和源头治理的思路和生态打击的新理念,深入实施网络违法犯罪生态打击策略,采取有力措施整治网络空间秩序,严厉打击和遏制违法犯罪活动,防范治理网络违法乱象,全市公安机关“净网2021”专项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战果。

一、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涉网违法犯罪活动

今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共办理各类涉网案件557起,侦破388起,刑事拘留421人,提起公诉280人,冻结资金394万元。打击治理跨境赌博方面,全市共侦办网络赌博类案件10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5名,处理参赌人员324名,查扣冻结资金425.4万元。电诈预警方面,共发现上报预警线索1020条,挽回经济损失306万元,并协助捣毁诈骗团伙50个。侦办的重点案件有:

(一)“505”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在工作中发现,赤峰市出现为境外诈骗团伙提供通讯支持的GOIP网关机房。技网支队立即成立“505”专案组,历时3个月、分赴四省五市,将涉案5名嫌疑人全部抓获,扣押GOIP设备2台、手机9部,串并破获全国电诈案件18起,涉案金额总计159万元。

(二)杨某等人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宁城警支大队在“净网2021”专项行动中成功破获特大侵害公民个人信息案,捣毁窝点2处,抓获犯罪嫌疑人9名,扣押手机28部、电脑4台、POS机2部、手机卡34张、银行卡11张,查扣违法所得15万元。目前,杨某等9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

(三)龙源APP开设赌场案。在工作中发现,境外赌博平台“龙源”APP向境内宣传推广赌博活动,在北京、河北、河南、重庆、赤峰等地发展多名二级代理,并且赤峰市参赌人员数量众多。经进一步侦查,成功锁定边某某、韩某某等5名赤峰籍代理,7月21日,技网部门成功将5名犯罪嫌疑人及20名参赌人员抓获,扣押笔记本电脑1台、手机24部、手机卡28张、银行卡8张,查扣冻结涉案资金135万元。

二、有效整治网络空间秩序

全面加强网上信息内容治理。全面清理、依法处置网上涉枪爆、诈骗、黄赌毒等违法有害信息5581条,处置异地违法有害信息200条。全面加强网络安全执法检查。共检查互联网运营单位820家,共发现65家单位存在网络安全隐患280个,已全部整改完毕。依法从严查处企业不履行安全义务的行为,共办理相关案件13起,其中“一案双查”案件2起。积极组织开展宣传引导。全市通过赤峰公安微信公众平台、赤峰网警巡查执法账号等媒体发布法制宣传、典型案例、防诈反诈类文章675篇,公开回复网民各类留言60条,在大部分人**教育日和网络安全宣传周期间,发布各类宣传信息179条,发布典型案例11个,网民点击量3万余次,营造了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在“净网2021”专项行动中,赤峰市成功捣毁了一批新型网络违法犯罪团伙、打击了一批违法犯罪分子、切断了一批互联网黑灰产业链条、整治了一批违法违规互联网企业。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利用网络或针对网络实施的违法犯罪活动正在快速增长、高位运行。为此,下步全市公安机关一方面将持续深化网络违法犯罪生态打击,严厉打击网络赌博、“网络水军”、网络*情、侵犯公民个人信息、黑客攻击破坏、涉网黑恶势力、暗网犯罪、网络黑产等严重危害网上*治安全、公共安全、网络空间安全和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涉网违法犯罪活动。另一方面将持续开展网络安全秩序专项整治,大力整治网络数据买卖、账号买卖、搭建违法犯罪网站和APP、制售网络黑灰产软硬件等网络黑市,督促联网单位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及应急响应措施,依法从严查处企业不履行安全义务的行为。同时充分利用新闻发布会和网络社交平台,持续宣传专项行动战果、剖析典型案例、宣传法律法规,教育引导广大人民群众、企事业单位遵纪守法,主动维护网络安全秩序。

答记者问

问:开展“净网2021”专项行动的主要目的和工作目标分别是什么?

答:

组织开展“净网”专项行动,主要目的是严厉打击网络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维护和重塑网络空间秩序,不断建立健全网络社会综合治理体系,增强人民群众上网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全力维护**、社会安全和网络安全。

工作目标一是坚决维护网上*治安全,及时发现处置和有效防控各类*治安全风险;二是严厉打击各类新型网络违法犯罪活动,不断压缩网络违法犯罪的活动空间和生存土壤;三是整治网络空间秩序,开展公民个人信息和数据安全执法大检查,及时封堵、删除网上违法有害信息,全面提升人民群众上网安全感和满意度;四是集中宣传报道专项行动工作成效,全面提升人民群众上网安全意识;五是创新完善部门协同、警种协作、企业配合、群众参与的多元化、立体化网上秩序打击整治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对网络生态的掌控能力。

问:现阶段我市网络违法犯罪活动的形势和特点都有哪些?

答:

现阶段,网络违法犯罪活动一个最明显的趋势就是传统领域犯罪正逐步向互联网渗透,以往线下可能发生的犯罪,现在均可通过网络实施。再一个明显趋势就是发案数量逐年大幅上升,据统计,网络犯罪案件年平均增幅达到34%以上。就赤峰市来说,网络违法犯罪同样高发频发、高位运行,据统计,2019年赤峰市涉网案件占案件总数比例为18%,2020年递增至26%,2021年就我们目前掌握的数据来看,涉网案件占比已超过三分之一,网络违法犯罪正在迅速取代传统犯罪。相比传统犯罪,网络犯罪还具有以下特点:

一是形成分工合作的利益链条。 网络黄赌毒、网络诈骗、黑客攻击等犯罪均设有技术支持、支付结算、广告推广、实施犯罪等环节,这一方面使得网络犯罪更易于实施,另一方面使犯罪团伙之间形成错综复杂的关系,如只打击其中一个环节,往往无法真正伤筋动骨、连根铲除。

二是互联网大大降低了犯罪成本。通过网络短时间内便可发送数以万计不法信息,发送成本极低、清理难度极大;微信等即时通讯服务大大降低了通讯成本;此外开办违法网站价格便宜、手续简单,致使违法网站屡关屡开,难以根除。

三是网络犯罪涉及地域更广、规模更大、活动更隐蔽。互联网的跨地域性使犯罪活动打破地域壁垒,可以将犯罪触角延伸至世界各个角落。犯罪分子利用网络跨地域组织不特定人群、针对不特定人群实施犯罪,动辄涉及全国各地甚至跨国跨境。而网络犯罪的技术特性,使得犯罪活动更易于通过各种技术措施隐蔽犯罪活动,大大增加了公安机关侦查和取证难度。

问:从通报中我们得知,公民个人信息被不法分子窃取利用从而造成经济财产损失和不良影响,请问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如何才能保护好公民个人信息安全?

答:

近年来,随着社会科技的发展,窃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作案手段也变得多种多样,公安机关也在不断加大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打击力度。我们在织密“反诈防护网”的过程中,通过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公民自我保护意识,让公民时刻绷紧个人信息安全这根弦。在这里,我向大家提几点建议:一是要妥善处理好包含个人信息的票据,如快递单、外卖单、火车票、飞机票、保险单等。二是在上网时不使用陌生的网站,不点击短信息中的陌生链接,不向任何人透露手机短信验证码,不扫描来历不明的二维码。三是在使用APP时要使用正版软件,网购要选择正规平台。四是妥善保管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对外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要注明用途,不要随意丢弃。五是建议广大人民群众下载注册国家反诈中心APP,对诈骗电话、短信、网址、APP进行智能识别,降低信息泄露和被诈骗几率。

问:目前,侵害网民财产和个人信息安全的网络犯罪行为日趋高发,普通人在生活中如果发现了网络犯罪线索或者网络谣言,有哪些方式可以举报呢?

答:

目前,市公安局开设了多个渠道可对网络违法活动进行举报。一是拨打110报警;二是在 “赤峰公安”微信公众号、“赤峰网警巡查执法”微信公众号、“赤峰公安”官方微博等平台私信、留言;三是将举报信邮寄至市长信箱,对违法犯罪活动进行举报。当然,大家也可以通过全国性反诈平台进行举报,比如点击互联网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网站进行举报。您所提供的信息一经核实,我们必将严厉打击。最后,我们提醒广大市民,一定要加强防范意识,避免上当受骗。如果遭遇诈骗一定要保留转账凭证、聊天记录等证据,及时到公安机关咨询、报案。

问:近期,我国多地疫情反弹,“疫情”再次成为很多网民关心的热门话题,但有个别网民为博眼球,编造了有关疫情的谣言信息,造成了恶劣影响。对此,公安机关有何建议吗?

答:

首先要强调的是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在网上发布信息言论应遵守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靠前款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式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下面介绍一个真实案例:

2020年初,网民刘某利用微信号编造了“其感染新冠病毒,并到公共场所通过咳嗽方式向他人传播”的虚假信息,发送至其另一微信号,并将聊天记录截图后发送至微信朋友圈、1个微信群、2个微信好友及3个QQ群,直接覆盖人群共计2700余人,并被其他个人微博转发。公安机关迅速采取措施,将刘某抓获。最终刘某因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可见,涉及疫情的谣言信息不同于其他谣言,不易被识别或不攻自破,严重影响社会公众的安全感,容易引起社会恐慌,使疫情期间原本紧张的社会气氛升级,致使相关职能部门采取紧急应对措施,耗费了原本可用于疫情防控的社会公共资源。为此,*高院、*高检、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了《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明确规定依法严惩疫情防控期间编造、故意传播虚假疫情信息的行为。

因此,在这里再次提醒广大网民不要在网上造谣、传谣,你轻敲几下键盘就可能造成极为严重的后果,要对他人、对自己负责,做到遵纪守法、文明上网、规范上网。

来源:赤峰公安

声明:本站所有作品(图文、音视频)均由用户自行上传分享,本文由"小橙子耶"自行发布,本站仅供存储和学习交流。若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我们删除。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flipbrief.com/money/8UjBv0v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