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返厂维修三次|手机质量问题引发关注,厂商回应

10月29日,延安毛先生向华商报二三里资讯反映,自己于去年12月在延安新区三星线下手机门店买了一款该品牌手机。今年屏幕中间凸起,仅需要更换铰链解决的问题,返厂三次维修失败,厂家现在将问题手机返还,拒绝继续保修。“线下门店不管,售后也不管,花了13000多元买的手机不到一年,维修得不到保障。”求助媒体帮助。

一天返厂维修三次|手机质量问题引发关注,厂商回应

毛先生告诉记者,自己是去年12月27日花了13400元,购买了一台三星W9023(16+512G )手机。中间屏幕出现凸起问题后,线下门店的销售人员告知,该反馈的都已经反馈给了厂家,现在只能由本人和售后协商。不是人为造成的手机问题,国家三保政策是7天退机15天换机、1年免费维修。

一天返厂维修三次|手机质量问题引发关注,厂商回应

据了解,毛先生手机第1次故障发生在今年7月,当时是铰链问题。门店要求毛先生邮寄给厂家进行售后,厂家更换了毛先生该款手机的内屏,且更换为问题内屏。第2次返厂维修时候,厂家将该款手机的内外屏全部更换掉。第3次返厂后,厂家售后检查表示没有问题,拒绝继续维修。“我的手机还在一年保修期内,没理由拒绝维修,况且线下门店人员目测也承认手机存在中间凸起的问题。”

29日下午,华商报二三里资讯就此事致电三星手机售后服务热线,一工作人员表示:毛先生手机故障售后问题,查到的信息是检测不修原返,具体的处理是维修站。拒绝维修的具体原因,需要相关负责人去核实之后,回电处理。针对毛先生换新或者退掉手机的诉求,客服称会将此诉求进行记录。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认为:手机出现问题,适用的是《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即俗称的三包规定,该《规定》文明规定:7天退机、15天换机、1年免费维修,而且该《规定》第11条规定,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产品,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和证明,由销售者负责为消费者免费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或者按本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退货,然后依法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或者按购销合同办理。因此,本事件中,如果至今目测手机还存在中间凸起的问题,且已修过两次,那么毛先生可要求店家退换手机。

赵良善建议,店家尽量与毛先生协商处理,如协商不成,毛先生可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或市场监督管理局反馈,由当地消费者协会或市场监督管理局调处;或者直接诉诸法院,由法院依法裁判。

华商报记者 唐保虎 编辑 马娜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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