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占房产起争端,法院再审为公正

独占房产起争端,法院再审为公正

在四年前的一场民事官司中,一对老夫妻竟离奇地“被去世”。

11月17日,澎湃新闻记者从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浦东新区检察院”)获悉,近日,经该院依法能动履职,这起民事虚假诉讼监督案件以法院再审改判画上句号。

浦东新区检察院介绍,老李夫妻俩有一独生子小李,十年前,一家三口购买了一套商品房(以下称“系争房屋”)登记在三人名下。2019年,欠下外债无力偿还的小李偶然间听说,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把房产证上父母的名字除去,将房子“独占”后用来抵押贷款,要想办成这件事,得让父母“被去世”。

小李赶紧找人帮忙操办,经过伪造户籍证明、家属死亡证明等操作,2019年1月,小李谎称父母均已去世,而舅舅吴某对房子有转继承份额,自己与舅舅多次协商遗产事宜未果,故起诉舅舅,要求依法继承系争房屋。开庭时,小李找人冒充舅舅吴某参加庭审,在法院主持调解时,这位“假舅舅”表示放弃继承份额。最终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确认该调解内容,系争房屋归小李一人所有。之后,小李如愿将房产变更登记到自己一人名下,并用该房产多次向他人抵押借款。

老李夫妻俩得知实情后,即向浦东新区检察院申请民事监督。受理该案后,民事行政检察部门检察官细致梳理案件情况,进行全面的证据调取工作。证据显示,小李父母仍健在,而其真正的舅舅早在2010年因故去世。至于所谓“转继承”引发的纠纷是小李策划的谎言,他捏造了母亲先于外婆去世、舅舅吴某享有转继承份额的事实,并找人假冒舅舅以被告身份作虚假陈述。

承办检察官表示,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小李实施的虚假诉讼行为既侵害了房屋产权人的合法权益,又妨碍司法机关正常活动,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检察机关应当依法监督。

经审查,浦东新区检察院依法向上级检察院提请抗诉。2023年8月30日,法院对小李诉吴某共有纠纷、法定继承纠纷一案再审改判,撤销了原审民事调解书,并裁定驳回原审原告小李的起诉。

打假官司的小李难逃刑罚。经浦东新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小李犯虚假诉讼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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