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原集团一米宽的猪舍引发行业关注,同时温氏、新希望等猪企猪舍建设及国家级净化场名单揭晓...

每周三分钟,尽知畜牧事!大家好,我是新牧君,欢迎收听哈姆雷特特约·《一周要闻》。以下的这些内容,可都不要错过了哦!

内容提要: 重磅!55家养殖场入选第一批国家级净化场名单!温氏、牧原、新希望、扬翔、永诚、天种、天心等榜上有名;广东最高猪舍在南沙封顶!投资16亿!一栋17层高楼可出栏35万头猪;广东将生猪“点对点”调运上升为法规,运输途中不得销售、调换或者无正当理由转运;注意!卖猪精也要提供检疫证明,广西某经销商突然被开出上万元罚单;猪场畜禽粪污去向不明的,视为未利用!两部委: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和台账管理。

重磅!55家养殖场入选第一批国家级净化场名单!温氏、牧原、新希望、扬翔、永诚、天种、天心等榜上有名.....

2021年12月30日,农业农村部公布《第一批国家级动物疫病净化场名单的通知》。

通知指出,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农业农村部关于推进动物疫病净化工作的意见》(农牧发〔2021〕29号)要求,农业农村部组织开展了2021年动物疫病净化场建设活动。经养殖场自愿申请、省级评估推荐、部级专家评审,现确定北京等23个省份的55个养殖场为第一批国家级动物疫病净化场。请各地按要求做好国家级动物疫病净化场管理,强化监管和指导,不断提升养殖环节生物安全水平。

《农财宝典》新牧网记者梳理名单发现,55个入选国家级动物疫病净化场的养殖场中,猪场占了28家、禽场11家、牛场9家、羊场7家。而在28家猪场中,牧原、温氏、新希望、广西扬翔、武汉天种、天心种业、广宁广三保、上海祥欣、永诚华多、丰泽农牧、江西绿环、农垦永新畜牧集团等知名企业均榜上有名。(详细名单点击蓝色字体查看:《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一批国家级动物疫病净化场名单的通知》)

新牧点评:动物疫病净化是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有效途径,这些猪场的净化经验值得学习。

广东最高猪舍在南沙封顶!投资16亿!一栋17层高楼可出栏35万头猪……

12月28日,南沙立体化全产业链生猪养殖项目封顶仪式在广州南沙成功举行。该项目用地140亩,猪舍楼及配套用地110亩,投资16亿元,年出栏生猪可达35万头!据了解,这是广东目前楼层最高的猪舍,开创了多个先河,备受行业瞩目。

封顶仪式现场

这个超级猪场的建设主体是广州南沙扬翔风行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由广西扬翔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广州南沙现代农业产业集团联合组建。

据广州南沙扬翔风行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全林安介绍,作为2021年广东省重点建设项目之一,南沙立体化全产业链生猪养殖项目投资规模达16亿,项目满产后,将实现年出栏生猪35万头。该项目旨在打造粤港澳大湾区“数字化食品全产业链中央厨房”,通过产业互联网平台,实现饲料生产、生猪养殖、屠宰、加工、冷链配送全过程的实时在线溯源及订单农业、养猪生产与食品配送的数字化协同。

新牧点评:扬翔、越秀集团、南沙现代农业产业集团三大平台打造的高楼养猪,着实让行业惊艳,开启了南沙养猪新高度。

广东将生猪“点对点”调运上升为法规,运输途中不得销售、调换或者无正当理由转运

12月28日,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召开《广东省动物防疫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条例要求建立健全人畜共患传染病防治协作机制,并对动物调运管理做出规定,生猪“点对点”调运写入法律。据悉,修订后的条例共8章38条,将于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此外,条例特别明确生猪按检疫合格证明上载明的目的地“点对点”调运,运输途中不得销售、调换或者无正当理由转运。运输途中销售、调换或者无正当理由转运生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对货主处生猪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对货主以外的承运人处运输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新牧点评:严格规范生猪调运,有利于重大疫病的防控。

注意!卖猪精也要提供检疫证明,广西某经销商突然被开出上万元罚单.....

近日,广西南宁某兽药经销商李伟(化名)向《农财宝典》新牧网记者反映,他代理一年多的某大型养殖企业的猪精产品,突遭同行举报未向有关部门申报检疫证明,当地农业农村局的执法人员找上门并开出了1万多元的罚单。

牧原集团一米宽的猪舍引发行业关注,同时温氏、新希望等猪企猪舍建设及国家级净化场名单揭晓...

据了解,当地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带着一份责令改正通知书和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来到了李伟的公司,告知其公司经营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动物产品(猪精)的行为,违反了《动物防疫法》的相关规定。《动物防疫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禁止屠宰、经营、运输下列动物和生产、经营、加工、贮藏、运输下列动物产品:(三)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和第四十九条第一款“屠宰、出售或者运输动物以及出售或者运输动物产品前,货主应当按照主管部门的规定向所在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的规定。

《农财宝典》新牧网记者查阅了最新版的《动物防疫法》,确实有相关的规定。知名行业专家樊福好博士也表示,明文规定经营猪精是需要提供检疫合格证的,而且也有法定机构是可以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检测报告的。记者采访了多家经营猪精的企业,大部分反馈以自由买卖为多,形式以自检或者第三方检测为主,基本没有向相关部门申报。

新牧点评:行业从业者要了解相关的法规条例,避免重蹈覆辙。

猪场畜禽粪污去向不明的,视为未利用!两部委: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和台账管理

12月27日,农业农村部、生态环境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和台账管理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地生态环境部门、农业农村部门要按照《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督促指导规模养殖场制定年度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内容包括养殖品种、规模以及畜禽养殖废弃物的产生、排放和综合利用等情况,于每年1月底前报县级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同时抄送农业农村部门。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指导畜禽规模养殖场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情况作为养殖档案的重要内容,建立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及时准确记录有关信息,确保畜禽粪污去向可追溯。配套土地面积不足无法就地就近还田的规模养殖场,应委托第三方代为实现粪污资源化利用,并及时准确记录有关信息。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结合地方实际,逐步推行规模以下养殖场(户)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和台账管理。

《通知》要求,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对畜禽养殖场(户)的指导,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强对畜禽养殖场(户)的监督,把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和台账作为技术指导、执法监管的重要依据。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对畜禽粪肥的质量监测,生态环境部门要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加强畜禽养殖执法监管,规范畜禽养殖污染物排放,依法查处粪肥超量施用污染环境的环境违法行为。养殖场(户)畜禽粪污去向不明的,视为未利用。

新牧点评:近几年国家对环保是越来越重视的,未来想要养猪,环保是必不可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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