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居民可以在农村拥有宅基地吗?
城镇居民,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在农村拥有宅基地。
A.非本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含城镇居民),因继承房屋占用宅基地的,可按规定确权登记,在不动产登记簿及证书附记栏注记“该权利人为本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原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
B.由于历史等原因,在一些政策还没出台之前就已经合法取得了农村宅基地房屋的,不管实际所有人身份如何,只要房屋是合法占有,可以进行确权登记的。不动产登记簿及证书附记栏注记“该权利人为非本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也就是说,城镇居民如果原来户籍在农村,且在农村有房屋,之后通过高考、当兵、招聘等各种途径,加入城镇,并将户口迁出农村的,可以通过确认农村房屋,拥有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地随房走——原则,农村宅基地上房子是谁的,宅基地使用权就是谁的。
C.1999年《*务*办公厅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印发前,回原籍村庄、集镇落户的职工、退伍军人、离(退)休干部以及回乡定居的华侨、港澳台同胞等,原在农村合法取得的宅基地,或因合法取得房屋而占用宅基地的,经公告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该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出具证明,可依法确权登记,在不动产登记簿及证书附记栏注记“该权利人为非本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D.非本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易地扶贫搬迁、地质灾害防治、新农村建设、移民安置等按照政府统一规划和批准使用宅基地的,在退出原宅基地并注销登记后,依法确定新建房屋占用的宅基地使用权,并办理不动产登记。
可阅览以下文件:
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
2016年《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9年《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
2020年新修《土地管理法》
2020年《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