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关于#苏炳添再次起诉新东方子公司侵权# 的新闻冲上微博热搜,引网友热议。
图片来源:新华社 李钢 摄
北京互联网法院网站信息显示,10月8日,新东方关联公司北京新东方迅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增案件开庭公告,原告为苏炳添,案由为网络侵权责任纠纷,该案将于10月27日在北京互联网法院开庭。
据悉,北京新东方迅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3月11日,法定代表人为孙东旭,董事长为俞敏洪。新东方中国为北京新东方迅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大股东,截止2022年5月31日持有北京新东方迅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77.488%的权益。
两个月内苏炳添上诉新东方两次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上诉已经是两个月内苏炳添第二次起诉新东方子公司。此前8月,苏炳添曾起诉南京鼓楼新东方进修学校,案由同为网络侵权责任纠纷。开庭公告显示,该案已于9月23日在广州互联网法院开庭。天眼查App显示,南京鼓楼新东方进修学校成立于2002年,法定代表人为俞敏洪,开办资金为250万元。8月24日,新东方相关负责人表示,此事不便回应。
网友:希望后续可以给一个交待
苏炳添是知名田径运动员,被誉为“亚洲飞人”,曾在东京奥运会男子百米半决赛上,以9秒83的成绩打破亚洲纪录,一战成名。苏炳添也因此成为中国商业价值最高的田径运动员之一。
被告法定代表人俞敏洪一手创办的新东方素被誉为教培业“黄埔军校”。也是成名已久的明星企业家。2006年9月,新东方在纽交所上市。新东方曾面临巨大转型压力,如今靠直播再次翻红。2022年,俞敏洪以70亿元身家,名列2022年《胡润全球富豪榜》第3031名。
苏炳添和俞敏洪,看似毫无关联的二人却因网络侵权案扯上关系。对此事件,有网友表示,支持苏神维权!盗用他人照片行为可耻!还有网友表示,希望能够早点解决,这样的事情大家都不想看到;也有网友认为虽然这两方我都不讨厌,但是侵权的一方应该不占理吧,蹲一个后续。
苏炳添再诉新东方开庭的同一天另有4场官司
北京互联网法院网站显示,就在苏炳添诉北京新东方迅程案开庭的同一天,另有4起相同案由、苏炳添为原告的案件开庭,分别为苏炳添与北京福润斯国际健身俱乐部有限公司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苏炳添与北京中熙正保远程教育技术有限公司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苏炳添与北京比戈睿行体育发展有限公司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苏炳添与北京全能奥菲特健身顾问有限公司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
今年已起诉多家知名企业!得物、光大银行都曾被告
据不完全统计,苏炳添一战成名后,先后接下包括广汽传祺、小米、七匹狼、健力宝、顺丰同城、招商银行、金典等20多个商业代言。据报道,苏炳添为小米一年的代言费约520万元。
记者搜索裁判文书网发现,苏炳添曾因肖像权纠纷状告多家知名企业,包括 石家庄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长安福特汽车有限公司、光大银行厦门分行等 ,赔款金额3000元至20.5万元不等。
2022年7月,苏炳添与得物App关联公司上海识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网络侵权责任纠纷(肖像权纠纷)案件开庭,该案件在当时引全网热议。在此之前,得物回应称,出于对苏炳添的喜爱,得物公众号运营人员编辑发布了《苏炳添是真赛亚人?双厨狂喜了xdm!》的推文。在该篇推文中,编辑因工作疏忽使用了未经授权的肖像图,在发现问题后,已删除了该条推文,公司会联系沟通相应的补偿,后续将对公众号的内容加强审核。
在广州互联网法院网站检索发现,从今年2月开始,以原告为苏炳添的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件,2月有20件,3月有21件,4月有10件,5月有2件,6月有26件,7月有13件,8月有11件,9月有27件,10月开庭1件6件待开庭,11月预计开庭6件。
苏炳添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无可厚非。但其主张也曾遭到驳回。据裁判文书网,在多份由苏炳添起诉的民事裁决书中,法院认为,案涉文章对苏炳添肖像的使用是正面宣传,且并无直接利用苏炳添肖像、姓名等宣传苏炳添为其产品或品牌代言等情形,社会大众对此不会产生误解,驳回了苏炳添的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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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冰姿
综合:每日经济新闻、北京互联网法院网站、 广州互联网法院网站、北京青年报、时代周报、新浪微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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