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傍晚,头部主播雪梨(原名朱宸帆)在微博发布致歉信,表示将暂停直播,进行整顿。
雪梨和林珊珊因偷逃税被罚上热搜,两人合计被罚9322万元,傍晚同样发布道歉信的还有主播林珊珊。图源:微博
这不是第一例因税务问题被罚的主播,却是首个被实名披露的网红主播偷逃税案例,而且是头部主播巨额逃税被罚。
有业内人士用“大震荡”来形容这场变动。
种种迹象表明,她绝不会是最后一个被公开通报偷税漏税遭受处罚的头部主播,更大名气的主播、更高金额的查处,很可能也逃不过这个即将到来的冬天。
在杭州税务部门公开发布的通报中,明确写出 ,“还发现其他个别网络主播在文娱领域税收综合治理中自查自纠不到位,存在涉嫌偷逃税行为,正由属地税务机关依法进行稽查”。
而新榜编辑部通过不同渠道得知的信息也表明, 这个“正在进行中”的稽查确实指向了多位声名远播的头部主播,此前一些流言,此时回头来看,并非全然是空穴来风。
带货主播如何合法缴税?
要搞清楚带货主播如何合法缴税,首先要清楚雪梨等主播为何被罚。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个人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等所得款项,在年度汇算清缴时统一按综合所得申报,在5000元起征点上,依据收入逐级增加,最低税率为3%,最高至45%。
“第一财经”发文指出,网络主播的收入主要来自个人工资薪金、劳动报酬,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年应纳税额超过96万元将适用最高45%税率。而个人独资企业可以扣除成本费用等来确定应纳税所得额,且税率最高为35%。
不同缴税主体以及不同税种,会导致纳税额度差距极大,因此大部分头部主播会通过成立供应链公司、艺人经纪公司及个人工作室等方式减少缴税额度。
图源:深网腾讯新闻
具体来说,带货主播可能会通过以下三种方式减少缴税额度:
第一,转换缴税主体
法律从业人士李明接受凤凰网科技采访时提到,主播会通过设立个人独资企业性质的工作室对外承接业务,将个人所得转化为经营所得,适用核定征收政策5%~35%的超额累进税率,进而大幅度降低税负。
前主播顾问陈沈峰在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透露,主播会设立10多个公司开展业务,将所得利润进行分流,达成稀释效果以完成避税。
目前,利润在10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企业所得税率是2.5%,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如果1千万的收入,我均分给10家个独企业来做,税率还是2.5%”,陈沈峰解释。
第二,将工作室设在避税洼地
对于主播来说,把公司注册在特定地区也是减少税负的一种方式。根据某些地区规定,个人独资企业不再缴纳企业所得税,只对投资者个人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以娱乐产业申请个独来说,核定后的综合税率,为1%~7%,最高不超过7%。
“某些产业园区、地方政府为了招商引资的需要,将个人所得税的地方分享的部分,部分或者全额返还给缴纳者的情况的确存在”,财政学博士、河北金融学院讲师臧建文在接受“开菠萝财经”采访时总结。
第三,通过各种方式达成套现、抵税效果
据业内人士透露, 主播不仅可以通过隐瞒收入减少缴税额度,通过工作室频繁培训进行套现,还可以依靠不分红实现抵税效果。
律师焦春雷解释,“公司买车、买房算公司的固定资产(审计报表需附加房产评估),每年按照增加固定资产折旧5%,可以税前抵扣公司所得税,有抵税的效果”。
同时,头部主播和腰部主播的情况也并不相同。MCN机构人士孟飞在接受凤凰网科技采访时表示,收入几百万的腰部主播,会通过与平台合作来逃税。 如果平台方将主播收入故意降低,这样代扣少、缴纳税款低,主播能多拿,平台也能少缴税。
这里明确一点, 避税也有合理避税,而且不仅适用于直播行业,但合理避税并不等于偷税漏税,偷税漏税构成犯罪。是否违法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不同区域的不同政策,以及法律法规的实时变化。
因此,带货主播如果想做到合法缴税,很重要的一点是学好税务知识,搭建财务团队。
带货主播补税潮将起
9月18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文娱领域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近期要结合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办理情况,对存在涉税风险的明星艺人、网络主播进行一对一风险提示和督促整改。
那么,相关部门为什么要对明星艺人、带货主播的税务问题进行督促整改呢?
从行业角度看,有业内人士认为,当头部主播群体成为查税重点对象,能起到 遏制刷单、打击夸大GMV 的风气。
从国家层面看,今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其中明确要依法加强对高收入高净值人员的税费服务与监管。今年8月份召开的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其中明确提出要加强对高收入的规范和调节,促进共同富裕。
网友对该事件的评论。图源:微博
税务专家汪蔚青在接受“秦朔朋友圈”采访时表示,如果高收入人群依靠相关政策实现超低税负,明显有所公平。
汪蔚青举例,假设一位明星工作室收入1亿元,若采取核定征收,应税利润10%,实际应纳税额为1000万元;若按照5%至35%个税超额税率计算,实际缴税340多万元,实际个税税负仅3.4%。
据知情人士透露,此次查税风波,不仅涉及带货主播,明星达人也在稽查范围内。
太琨律创始合伙人、太琨律(成都)所主任朱界平律师在接受凤凰网科技采访时表示,一旦被查到偷逃税行为,则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情节严重的,如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构成犯罪,将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在雪梨、林珊珊被罚一案中,税务部门发现李志强涉嫌策划、实施和帮助朱宸慧、林珊珊偷逃税,并干扰税务机关调查。目前,税务部门已依法对李志强进行立案检查,将依法另行处理。
据了解,宸帆电商首席战略官名为“李志强”。
查税难点在哪里?
查税的难点在哪呢?
一方面,直播带货涉及品牌方、主播、直播平台、MCN机构、服务商,以及诸多中介公司,资金流向异常复杂,很难准确界定交易数据。
一方面,商品真实销售价格、尾款支付率、退货率、刷单等都会影响数据准确性。
中央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教授、税收筹划与法律研究中心主任蔡昌在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表示,要准确界定直播带货的交易数据,除了对数据造假行为进行严厉查处,还需掌握 电商平台涉及商品买卖、退换货的真实交易流水、品牌方与主播之间的结算周期与结算金额。
因此,在相关法律法规的指引下,税务机关如何增强数据分析与税务稽查能力,相关平台如何做好自律自查,相关主播如何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这些都会是接下来的重点。
但无论如何,随着相关政策的完善,相关法规的落地,带货主播必将迎来一波补税潮。
结语
在今年11月11日当天,新榜编辑部曾经发表《被“杀死”的双11:卷不动的流量,不再性感的价格》,提及双11作为一个营销节点,“烈火烹油的时代,毕其功于一役的辉煌,像是快要落幕了”。其实,作为“杀死”双11的主力之一,头部带货主播们很可能也正在迎来属于他们的拐点。
把一切放在“脱虚向实”和“共同富裕”的时代背景要求下来看。如果说双11前,对头部主播“压榨”商家的抱怨声还因为特殊时点近在眼前而有所忌惮,那么,当双11落幕已成定局,更强烈的声浪或将袭来。
以双11之后一度沸沸扬扬的欧莱雅安瓶面膜“最低价”事件为引,《头部主播用流量掌握定价权,是垄断吗?》一文,已然捅破了窗户纸。该文作者不是旁人,正是他,在一年前写下《互联网巨头正在夺走卖菜商贩的生计》,此后,社区团购受到国家管控,高歌猛进之势戛然而止。
“垄断”之罪,打的就是头部,平台巨头不垄断,主播又怎么可能坐收垄断之利?即便再能以“全网最低价”讨好消费者,即便再出钱出力塑造社会正面形象,在此等大是大非面前,也不可能全身而退。
反垄断、反低俗、反偷逃税。有些是目的,有些是手段。很可能,有些人将从此告别这个行业,参照范冰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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