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肃省陇南市成县法院利用“云上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宣判了一起多人网络赌博案件,4名被告人利用“网络斗牛”游戏开设房间,将房间链接分享至微信群进行斗牛赌博并从中获利而获刑。
法院审理查明,2020年2月份至2021年7月份期间,被告人肖某、李某、汪某、李某等4人利用互联网组织人员进行赌博,有时4被告人也参与其中,参赌人数累计达20人以上,赌资数额达5万以上,抽头渔利至少在5000元以上。
审理中,4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赌博罪的罪名和犯罪事实均无异议,并当庭自愿认罪认罚,公诉机关结合庭审充分发表了公诉意见和量刑建议。
成县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肖某、李某、汪某、李某某以营利为目的,共同组织他人聚众赌博,其行为均已构成赌博罪。
法院结合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等情节,对被告人肖某以赌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并处罚金10000元;对被告人李某以赌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并处罚金10000元;对被告人汪某以赌博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对被告人李某犯赌博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4000元。
来源:甘肃政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