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人马蓉,用行动传递法治力量,关爱未成年人共成长之路丨以爱为桥,守护“花朵”的未来阳光

(2023-350)

如果用心种下一粒“法治”的种子,就能护佑未成年人收获“阳光”的未来,那么,我愿意把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当做一生的追寻——这是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马蓉的从检誓言。

因*治坚定、业绩突出,马蓉先后被共青**、*高人民检察院、自治区党委政法委、自治区教育厅等单位授予“全国优秀少先队校外辅导员”、全国检察机关“法治进校园”巡讲突出个人、“政法先进个人”、全区“优秀少先队志愿辅导员”等荣誉称号,并多次被评为优秀*产*员、优秀公务员,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

公益人马蓉,用行动传递法治力量,关爱未成年人共成长之路丨以爱为桥,守护“花朵”的未来阳光

马蓉向参观学生讲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从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以来,马蓉牢固树立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工作原则,强化综合保护,积极发挥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检察职能,一体推进线索发现、调查取证、案件办理、综合治理等工作,以“四大检察”融合履职,促进未成年人全方位保护,用“检察蓝”撑起未成年人保护“法治蓝天”。结合吴忠市红寺堡区生态移民区实际,马蓉推动建立检察机关专业化办案、未保中心联动救助、团委综合矫治“三位一体”工作机制,促进专业化办案与社会化救助相衔接,强化未成年被害人多元化综合救助、矫治,竭力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解决红寺堡区部分未成年人监护缺失问题,联合民政、教育、妇联等部门,用两年时间逐乡、逐村对所有未成年人监护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对摸排出的144名监护缺失未成年人逐户走访调查,制作调查笔录、收集书证、人证等相关材料,制作笔录290份,将90余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救助系统,每位儿童每月可领取保障资金1000余元。同时对该类问题产生的原因进行深入分析,查找家庭矛盾纠纷及未成年人综合救助保护制度漏洞、管理漏洞,向相关单位制发社会综合治理检察建议8份。对监护人不履行监护义务、抚养权等纠纷,主动参与化解监护及抚养纠纷22件30人,支持起诉撤销监护8件8人,变更抚养关系3件3人,追索抚养4件5人,送往儿童福利院4人,督促指定监护人13人。为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马蓉牵头推动相关部门出台红寺堡区《开展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示范建设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实施意见》等系列文件及《红寺堡区未成年人监护监督实施办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责任倒查实施办法》等制度机制,以司法保护助推“六大保护”形成合力、融合发展。

积极探索对涉及未成年人救助事项案件化办理,由检察机关牵头与公安、民政、住建、妇联、团委等各职能部门形成联合救助调查小组,深入调查未成年人存在的困难情况,综合未成年人家庭经济、心理创伤、监护、就学、住房及户籍等方面困难,形成救助措施。2021年以来,共排查线索67件,建议**门纳入低保26人、纳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津贴32人,生活安置15人、临时救助8人、指定监护7人、康复治疗2人,协调教育部门转学5人,住建部门安置住房6人,联合公安机关落实户籍11人,协调团委发放助学金3人、妇联家庭教育指导10人次。2023年,在办理马某花、马某芳母女受害案时,联合教育、团委、妇联、民政、住建等多部门召开综合保护个案协商会议,检察机关向马某花母女发放司法救助金4.68万元,全额救助医药费,住建部门解决了1套廉租房,并减免了2年房租,**门为马某芳姐妹3人办理了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红寺堡镇为马某芳家办理了5000元临时救助,教育部门对马某芳姐妹进行转学安置,实现了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有效衔接。实践中,马蓉积极探索开展不良行为未成年人早期干预机制,联合团委组建“青雁护苗”团队,对经学校、村居委会教育矫治后效果不佳的未成年人,组建由志愿者牵头,家长、班主任、德育、法治副校长、村干部共同参与的帮教团队61支,“一对一”精准帮扶未成年人80人。

近年来,因马蓉及其未成年人工作团队优良的业绩,红寺堡区检察院被评为“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检察机关‘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优秀办案团队”“全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先进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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