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邮政管理局是市(州、盟)以上邮政类业务(包括快递市场)的行政监管部门,最早出现于2006年,是由交通运输部管理的国家局,国家公务员行政编制(纳入每年中央直属国家公务员考试)。
· 邮政公司(原称“邮政局”)是邮件寄递(生产)单位,是国有企业组织。从行政隶属关系来说,同级邮政管理局是邮政公司的同级监督部门,是快递企业的监管部门。
薪资待遇
邮政管理局待遇如何呢,如果在网上进行搜索,你会发现网上对邮政管理局的待遇吐槽声一片,很多小伙伴看了之后,果断选择了放弃考邮政管理局。
但是如果细心的看会发现,吐槽的人大多是在邮政公司或者邮政储蓄工作的一些非在编员工,根本不是邮政管理局的公务员, 很多人将邮政管理局和邮政公司混淆了。
实际上,邮政管理局作为国家局,工资制度是会按照《公务员法》来执行的。根据《公务员法》第73条第1款规定:“公务员实行国家统一的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工资制度。”这是对我国公务员工资制度的一般规定。所谓“全国统一”的工资制度是指公务员工资的构成、公务员工资中的主要构成部分,如职务工资、级别工资相结合工资的计算,公务员工资制度的基本原则等是全国统一的。
当然,由于我国是一个发展中的大国,各地发展极其不平衡,因此各地公务员的工资水平也会存在较大的差异,但这主要体现在地区附加津贴和一些补贴上。“职务和级别相结合”主要表现在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随公务员的职务的晋升和级别的提高而提高。机关系统有较大的层级性特点,不同职务和级别的公务员给予不同的工资待遇。
总体来说,邮政管理局的工资待遇和同地区的其他国家公务员相差不大。对于江苏地区的考生来说,江苏整体经济发展处于全国前列,那相应的地区附加津贴和一些补贴自然是可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