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几年国内是越来越卷,特别是很多基础岗位是竞争激烈,其中最主要的一个因素就是当今职场人员太多,许多人为了一份工作可以选择忍气吞声,甚至愿意自降身价,这么做就造成了许多的公司、老板根本就不把劳动法放在眼里,解雇员工完全就是看自己的心情。
近日在广东清远某物业公司就发生了一起非法解雇员工的事件,我们先来看看这家物业公司是如何解雇员工的。
成某是清远市一家物业公司的保安,当初在入职时就被告知需要上夜班,每个班工作12个小时,每周至少有4天的休息时间,每月薪水3200元加奖金,50多岁的成某对于这份工作还比较满意,当天就与物业公司签订了劳务合同。
但是在今年4月15日却发生了一件让成某终身难忘的事情,成某在当天中午13点开始上班,当天19点又上到16日的早上7点30分,成某一共连续上班大约在18个小时左右,就在成某准备下班之时,却突然被物业公司经理叫到了办公室。
来到办公室的成某以为经理对他的敬业精神要表扬,没有想到的是物业经理直接就给了成某当头一棒,宣布他已经被公司解雇,成某对于这个通知并不服气,询问到自己为什么被解雇?
物业经理直接调出了一份监控视频,在视频中可以看见成某16日凌晨三点半左右在门岗上打盹16分钟左右,公司以成某严重违反规定为由决定开除他,并且不给予任何的经济补偿,对于物业公司这个决定成某靠前时间提出了仲裁。
当地劳动部门在得知这个情况后,马上就靠前时间介入,通过调查认为成某的上班时间已经达到了生理极限,公司以这个理由解雇成某是非法的,同时成某按照劳动法每年有11天的带薪休假,物业公司解雇成某应该给予经济补偿,于是裁定物业公司应该补偿成某 26291.93元。
通过这起案件可以看出国内很多企业的嘴脸,简直就是把底层劳动人民当成牛马来使唤,一个人连续工作了18小时,肯定会困倦了。特别是上了年纪的保安,工作时间长,又无聊,很容易疲惫,打盹一下,可能避免不了。
公司以这个理由辞退保安,确实没人性化管理。就算工厂的机器,工作时间长了,也要保养啦,何况是人呢?退一步来说,如果这个保安因工作时间长而倒下了,那公司管理层就不是辞退这么简单了……大家认为呢?
希望大家多多转发,让更多的底层劳动者知道维护自己的权益。尤其是保安、快递小哥、农民工这些岗位的劳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