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汾河保护的立法质量
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莅并 岳普煜带队
12月10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岳普煜带领调研组在我市就汾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立法开展调研。
调研组一行先后来到位于娄烦县的汾河水库、静游镇汾河湿地园实地了解汾河水源地生态保护情况。近年来,太原市在汾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实施水库库尾河道治理,构建汾河、岚河等四大湿地系统,新增湿地面积130余万平方米;实施库周塌岸治理,实现库周生态保护网全封闭;实施汾河中上游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项目,进一步加强水源涵养林建设。目前,娄烦县境内汾河水库入库水质达标率常年保持100%,出境断面水质长期保持地表水二类标准以上,汾河流域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岳普煜强调,汾河是山西的母亲河,推动汾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立法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山西考察时提出的让汾河“水量丰起来、水质好起来、风光美起来”重要指示,以及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的具体行动。相关部门负责人要围绕汾河流域,特别是水源地生态保护、生态修复、污染防治等工作提出好的建议,提高汾河保护的立法质量。运用好本次调研的成果,在立法中吸纳好的意见和建议,以立法为契机,构建持久有效的汾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体制和机制,为汾河流域生态保护和修复提供可靠保障。(梁涛、李俊华)太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