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丽区以民为本,区领导聚焦民生福祉 助力企业发展

东丽区以民为本,区领导聚焦民生福祉 助力企业发展

公堂一言断胜负,朱笔一落命攸关。14个字,道出了司法工作者肩扛的法律赋予的千钧重负。

1986年出生的高超,2012年8月参加**工作,现任东丽区**民二庭副庭长、一级法官。从事民商事审判工作多年,他始终牢记初心与使命,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坚持“案结事了”理念

推动纠纷实质化解

民二庭的案件多为标的大、案情复杂、专业性强的商事案件,审理周期较长。作为副庭长,高超主动接手疑难复杂案件,与其他法官一样,也面临着结案压力,然而,结案不是目的,如何实现“案结事了”、彻底化解纠纷,才是对法官真正的考验。

2020年,东丽区**受理了一起某装修公司起诉业主索要装修款的案件。高超在阅卷时发现,双方签订的装修合同约定了仲裁条款,按照法律规定,此时可以裁定驳回原告起诉,并告知其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起诉即可结案。

当时起诉状和传票已送达给被告,被告来电称其已将装修款全部支付给原告的施工现场负责人李某,被告表示同意还钱,但希望法官能催促李某将款项付给原告,让原告撤回起诉。

李某并非该案当事人,被告提出的事实应由其自行证明,法官没有义务替被告向案外人核实被告的主张,况且该案本不属于**管辖。但是,高超并未将自己的结案任务放在首位,而是立刻拿起电话拨通了李某的手机号,李某的说法印证了被告的陈述。

电话中,高超询问李某能否还钱,李某表示其在外地,目前没钱,希望能给他一段时间来凑钱。在此后的日子里,高超多次电话询问并释法明理,向李某讲明私自截留公司财物的法律后果,以及给业主个人带来的麻烦。最终,李某迫于压力主动来到**,与原告、被告一起参与调解,这起纠纷最终得以彻底化解。被告临走前对高超表达了谢意,并称赞道:“幸亏高法官管了这个案子。”

深挖细查打破僵局

能动司法为企解忧

2021年,某民企将某国企诉至东丽区**,称被告在某项目上拖欠其防火门工程款7万余元,但被告既不认可双方的合同关系,也不认可工程结算价款。

当时,原告处于极为不利的情况,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仅有一份关键证据,只有被告工作人员签字且为复印件。该项目早已完工,被告以此为由抗辩原告的主张超过诉讼时效。

高超在认真分析该案情况的同时,积极寻找新的证据。不久后,他在双方的微信聊天记录中发现,被告方的工作人员曾发送过被告与发包单位的结算文件,该文件中的施工内容与原告陈述的施工内容一致。他向发包单位调取了该结算文件,发现文件内容与微信中的文件内容完全一致,据此可以断定原告履行了施工义务。

此后,被告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一直消极应诉,对**调查事实拒不配合。在后续庭审中,高超准确适用举证规则的相关条款,要求被告通知其工作人员出庭说明情况,并告知其法律后果。同时,认真研读了诉讼时效的相关法律规定,认为双方尚未办理工程款结算,原告的主张没有超过诉讼时效。

该案经过3次庭审、2次调证,最终判决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后被告不服判决上诉至市三中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该案例既涉及举证责任分配、证据分析认定的问题,也涉及诉讼时效法律规定的适用问题,具有一定的典型意义,因此被收入2023年1月市三中院发布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审判白皮书》。

聚焦企业发展需求

统筹兼顾公平与效率

作为我国企业中数量较多、最具创新活力的企业群体,中小微企业的发展对营商环境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高超在办理涉企案件时,始终坚持聚焦中小微企业实际发展需求,了解企业面临的困难,积极通过调解化解矛盾,切实为企业办实事、办好事。

在一起涉及天津、广东、福建三地5家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由于当事人相距较远、处理争议成本高,高超积极通过电话、微信等线上方式与代理人沟通。

该案法律关系复杂,一方面,涉及主体众多,数个框架合同项下分别存在多个购销合同,且购销合同的买方各不相同,另一方面,被告经营困难导致的原告损失构成不一,既有被告定制货物未支付的货款,又有长期不取回定制货物占用仓库的使用费,还有突然解除合同的物料损失。

对此,高超带领团队直面矛盾、逐个击破。当事人较多,难以协商一致,他和同事有针对性地进行调查,对当事人提出的合并审理诉求及时回应与释明。经过大量释法说理工作,原告相继撤销了对其中3个被告的起诉。

在调解过程中,高超结合优化营商环境的大背景及目前经营形势,充分考虑多方诉求,线上加强沟通,加班加点协调,最终达到化解矛盾、各方满意的调解结果。

近5年来,高超累计审结民商事案件1408件,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由于工作成绩突出,2017年、2020年高超先后荣立本市**系统个人三等功,2023年获评“天津市优秀法官”。他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切实维**律尊严和司法权威。

(图片由东丽区**提供)

记者 高锴

通讯员 张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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