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伊思多尔退款工作进展顺利 正接受监督

湘潭伊思多尔退款工作进展顺利 正接受监督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评选表彰全省法治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湘人社函〔2023〕145号)要求,经逐级审核推荐,并报湖南省法治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拟推荐46个集体为全省法治工作先进集体、96名同志为全省法治工作先进个人,现予以公示。(名单附后)

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2日—11月28日。公示期内,如对拟推荐对象有异议,请向湖南省法治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单位反映情况的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的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中共湖南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1-84588573

传真:0731-84588572

通信地址:长沙市芙蓉区韶山北路5号809办公室省委依法治省办秘书处

邮政编码:410011

附件:全省法治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基本情况

湖南省法治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1月22日

附件

全省法治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基本情况

一、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名单(共46个)

序号

集体名称

主要事迹

备注

1

长沙县行政执法局

长沙县行政执法局成立于2016年,为湖南省推荐县级层面综合行政执法局,集中行使30个领域3332项行政执法事项。历经三轮改*,构建起“局机关+1个直属执法队+1个应急执法队+18个镇街执法队”的综合执法体系。大力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形成“一支队伍管执法”工作模式,实现了执法机制体制法定化、执法程序基准规范化、执法人才队伍正规化、执法监管体系数字化。致力打造“一流的队伍、一流的业务、一流的品牌”,形成了“一次执法、全面体检”工作模式,研发了全省推荐拥有知识产权的“行政执法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先后获得全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全国第二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等荣誉。

2

衡阳市司法局

衡阳市司法局坚持以***法治思想为指导,恪尽职守、奋勇向前,推动法治工作创新发展。2021-2022年,我局先后获评全国司法行政系统抗击疫情先进集体、2018-2021连续四年荣获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表现突出单位;湖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七五”普法工作先进单位、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先进单位等部、省、市级荣誉32项,司法行政工作考评连续2年跻身全省三甲。局党组书记、局长杨安定同志荣获2016-2020年全国普法工作先进个人。2021年衡阳市司法局获得各类考评先进18项,被评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年度业务考核、全市绩效考核、平安建设考核、重点民生实事考核、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信访工作、思想宣传工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部门决算工作先进单位。2022年局合同审查与法律事务科获评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衡州监狱连续20年实现“四无”目*、连续13年做到“七个不发生”,市强制隔离戒毒所作为全省唯一一家市州戒毒所跻身首批“全国司法行政系统智慧戒毒所”行列。承担的*务*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试点任务,衡阳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被省委改*办列为全省基层深化改*100例典型,平台建设工作获衡阳市政府通报表扬;法治政府建设督查、基层法治建设、行政复议体制改*、立法、“八五”普法等工作经验在全省推介;“党建+普法”模式被评为全市“机关党建创新引领业务创优”十佳项目。

3

衡阳县人民**

衡阳县人民**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中心大局,狠抓主责主业,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先后获得全省“为群众办实事示范**”创建先进集体等省市级以上荣誉33项,为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成功办结15件涉黑恶案件,获评全省**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成绩突出集体。依法严惩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审结相关案件15件15人,获评全省“利剑护蕾·2022”专项行动先进集体。联合美团外卖开展禁毒宣传活动,努力营造大部分人禁毒良好氛围。注重保障民生福祉。发出全国首份《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获得央视新闻、《中国妇女报》、湖南卫视等中央、省级媒体深度报道。2022年审判执行质效考核位列全省基层**前十,连续8年获评全市优秀基层**。牢固树立“应救尽救”“把好事办好”的司法救助工作理念,近三年来办结司法救助案件87件,发放司法救助金150余万元。充分发挥司法建议在推动全面依法治国方面的积极作用,近三年来,针对农村犬只管理、防性侵未成年人、反电诈等问题,发出各类司法建议40条。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积极开展“为群众办实事示范**”创建活动,推出“屋场法庭”工作模式,法官宣讲团走遍全县26个乡镇(园区)开展普法宣讲。成立未成年人专项救助基金,在中小学校挂牌成立“天平驿站”,录制并制作普法宣传课件赠送给辖区所有中小学校,全力护航未成年人成长。

4

衡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衡东县市场监管局以“责任重于泰山”的*治意识树牢法治思维。始终坚持法治引领走在前。深入学习***法治思想,坚持将市场监管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动、同落实,大力推进法治建设工作进程。以“稳定压倒一切”的大局意识守牢法治底线。一是拧紧审批“责任链”。严格落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要求,认真梳理行政审批事项84项,稳步实行“三集中三到位”。二是种好执法“责任田”。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所有案件由法制部门“把脉会诊”,机关纪委案后跟踪回访。三是绷紧服务“责任弦”。助力湘油泵荣获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指导帮助5家企业成功申报省级重合同守信用单位,为30余家中小企业“办证难、融资难”提供优质服务。以“摸着石头过河”的创新意识筑牢法治监管。一是围绕护公平,划红线。聚焦法治监管,大力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法查办垄断案件和不正当竞争案件。二是围绕保安全,守底线。连续开展“铁拳”行动,查办民生领域违法案件,3起行政执法案件荣获市级典型执法案例通报表彰。三是围绕促发展,拉高线。着力打造法治营商环境,截止今年7月,衡东市场主体总量达到41799户,为建设县域经济强县较好地贡献了市监力量。

5

醴陵市司法局

近年来,醴陵市司法局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着力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强化风险防范、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打造高品质公共法律服务等,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作用有力发挥,各项机制制度建立健全,法治工作任务落实到位,法治建设工作有成效、有亮点。2019年以来,累计办结行政复议案件185件,已办结案件矛盾纠纷化解率始终保持100%;认真落实重大决策合法合规性审查制度,全市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率达100%;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推动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实现全覆盖;着力构建完善新时代“枫桥式全域大调解”工作组织,2019年以来,共调处纠纷8107起,涉及金额38566万元;强化法治惠民力度,有效发挥法律援助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作用,为困难群众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共3248件,提供法律咨询5000余人次,帮助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3000余万元。2021年,醴陵被评为全省首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醴陵市司法局获评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2023年,醴陵市“行刑衔接助推执法规范化”获评全省第二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

6

株洲市财政局

近年来,该局突出“以法治财、以财辅政”工作思路,积极开展普法宣传、规范依法理财、推进财政改*,不断完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系列制度,创新绘制公平竞争审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合同管理、规范性文件管理等工作流程图简化规范工作流程,在全国率先推行财政投资评审负面清单管理,从源头管控了超标准、超规模、超概(预)算的项目,在全省率先制定政府采购负面清单,从源头上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在全省率先出台《市级财政性资金定期存放管理办法》,采取竞争性方式选择财政性资金存放银行,在全省率先推行绩效评价“四评”,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多项工作走在全省甚至全国前列,工作经验被《湖南财政》《中国财政》《中国改*报》等媒体刊载推介,制作的《预算法》解读宣传动漫作品获评全国法治动漫微电影征集展播活动二等奖,《我心中的宪法》微视频获评全省财政系统“我与宪法”优秀微视频评比活动特等奖。2018年以来,该局先后获评株洲市“七五普法”中期督导先进集体、全省财政工作表现突出单位、“2016-2020年湖南省普法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连续多年获评全省财政系统“税政法制工作绩效评价”一等单位。

7

中国航发南方工业有限公司审计法务部

该部作为公司法治工作归口管理部门,本着“以高水平法治建设助推航发事业高质量发展”的理念,有力推动“法治南方”建设取得积极成效,公司连续8年入选湖南企业100强,相关工作经验刊登在法治株洲建设简报上在全市推介。高规格设立由公司主要领导担任负责人的法治工作领导小组、合规管理委员会,配备11名具有法律从业资格的专职法治人员从事法治工作。推动完善以章程为核心的制度体系建设,健全重大事项决策机制和流程,坚持重大决策、规章制度、合同法律审核率100%,确保公司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开展出口管制政策研究,有关美国实体清单的研究成果被*务*国资委《涉外法治信息》采纳。妥善处置法律纠纷,为公司避免、挽回损失3843万元。高质量推进湖南省、株洲市两级人大常*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组织对27个立法草案提出立法建议125条,在株洲中院设立破产审判庭的立法建议得到采纳,相关工作得到省、市两级人大常*会领导充分肯定。先后获大部分人**教育日答题优秀组织奖、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示范企业、湖南省工资集体协商典型示范企业等称号,张阳(部门副职)获全国“七五”普法中期先进个人。

8

湘潭市司法局

近年来坚持以***法治思想为引领,加强法治实践,2022年湘潭市获评“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辖区内4个地区(单位)获评“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单位)”,2个项目获评“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全省率先推出“现场述法+书记点评”年度述法制度,把领导干部履行法治建设职责作为*治建设考察和巡察的重要内容。率先出台《湘潭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办法》。打造全省首家“民法典”主题公园,建成各类法治宣传教育基地30处,法治文化阵地1000余个。构建“1+3+N”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对接联动体系,今年与市公安局联合推出警司联动“七联”工作法,联合化解矛盾纠纷1898件。创新“复议+调解”工作模式,改*后复议案件综合纠错率、调解结案率远超全国平均水平,工作经验在全省推介。推出法治保障“七仗”,持续深化“产业链+法律服务”,为300余家重点企业免费提供“一对一”法律服务。出台全市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基准,推动完善“首违不罚”清单制度。.2021年获评“全国‘七五’普法先进单位”;2020年获评“湖南省文明单位”;2022年被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4部门联合评为“节约型机关”;2019至2022年连续4年获评“全省司法行政工作考评先进单位”,2021至2022年连续2年获评“湘潭市绩效考核优秀单位”。

9

湘乡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湘乡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加快推进“一网通办”,打造“一件事一次办”升级版。推进特殊群体服务“一件事一次办”。推行告知承诺制,29项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事项实现了一体化平台线上线下办理,办结率、满意率均为100%。实现园区项目审批“闭环”、“园区事园区办”。推出“体验式”监督机制,开展“走流程、解难题、优服务”活动。推进“清廉大厅”建设。建立“不动产+水电气开(过)户”一窗通办。出台《湘乡市重大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实施办法》。设立“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办结率、满意率均为100%。创新开设“企业服务专区”。推进网上中介服务超市运行管理。2023年1-6月,12345政务服务热线共接到群众诉求26216件次,按时办结率99.82%,回访率99.41%。2019年、2020年、2021年连续三年荣获省政府“放管服“和“一件事一次办”改*真抓实干表彰。2020年度湘乡市平安建设(综治工作)先进单位。2021年荣获第七届湖南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荣誉称号。2021年度湘乡市平安建设先进单位。2022年荣获湘潭市首届“十佳政务大厅”称号。

10

武冈市司法局

武冈市司法局荣获全国七五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全国首批智慧矫正中心、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全省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成效突出单位、邵阳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单位等各级表彰10余项,牵头成功创建全省靠前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法治政府建设、社区矫正“四色教育”帮扶、智慧矫正、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有形有效覆盖、“分批建设、梯队培育”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模式等多项工作在全省推广,涌现出一批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为服务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和优质法律服务。

11

洞口县司法局

2017年-2022年洞口县司法局连续6年获得邵阳市司法行政工作优秀单位,其中黄桥司法所获评“湖南省模范司法所”,花古司法所获评“全国模范司法所”,高沙司法所获评“全国先进司法所”。开展以案释法工作,其中《林某不服某县公安局行政处罚案》于2023年被评为全省优秀案例,并在全县以案促改,达到了“办理一案,规范一片”的积极效果。近两年参与审查、修改政府及部门有关合同、协议、方案等法律文书600余件。五年来,洞口县成功创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3个、*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2个。发扬“枫桥经验”,该局创新“背包式”调解工作方法,共培育481名“背包调解员”积极进村入户排查风险隐患、化解矛盾纠纷,开展普法宣传,上门服务,将矛盾化解在基层。这一做法先后被国内数家媒体推介报导,2022年5月“背包式”调解工作方法在全市范围内推广。

12

双清区人民检察院

先后获评14项集体荣誉,4个案件被评为优秀案例或编入典型案例,9人次受到*高检及省、市表彰。依法起诉邵阳市首例黑社会“保护伞”案件,被告刘某卿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1人获评邵阳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个人,记三等功,1人获评全省扫黑除恶第二次“两优一先”先进个人;1件行政案件被省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1件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千案展示”典型案例;获评2022年度全市检察机关优秀检察建议;依法处理涉众型经济犯罪,徐某锋等人吸收公众存款案中,非法吸收金额200余万元,追赃挽损100余万元,获群众锦旗。未成年检察工作亮点突出,建立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询问救助中心、全市首家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服务中心,探索开展“亲职教育”等;重视与各相关部门及社会组织协调合作,签订合同,搭建平台;全方位铺开宣传,确保宣传工作落地有效。

13

岳阳市人大常*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岳阳市人大常*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大精神和***法治思想,依法履职,守正创新,取得显着成效。1.探索实践,创新工作机制“有举措”。一是充分发挥各方参与立法积极性,与其他专委会形成了“全程参与、分段领跑”的工作机制。二是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听民声、解民忧、聚民心,将群众最关注的问题作为法规调研、审议、修改的重点,近两年每部法规收集各类意见近千条,采纳吸收意见近百条。三是深入开展立法协商活动,听取政协委员、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等协商对象的意见和建议。2.立足市情,地方立法工作“有特色”。一是立法质量高。我市共出台10部地方性法规,其中环境保护立法3部,“小快灵”立法2部,多部法规被省人大常*会法工委给予高度肯定。二是宣传效果好。对每一部出台的法规都召开了颁布施行新闻发布会或颁布施行动员会,营造了良好舆论氛围。会同市司法局创新性开展地方性法规学法用法考试。三是跟踪监督落实。法规出台一年后,开展“立法回头看”,掌握法规实施情况,并对社会反映强烈的法规进行“立法后评估”。3.严备细审,备案审查工作“有影响”。一方面严格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要求推进工作,推动了备案审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开展。另一方面对2017年以来接收报备的规范性文件496件主动进行了审查,对发现的10余件问题文件提出了建议并督促整改,有效维护了法制统一。2020年全国人大备案审查经验交流现场会暨备案审查培训班定在岳阳召开,我市作为全国唯一地级市代表作经验交流。

14

临湘市司法局

临湘市司法局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全力打造由市委主导、部门联动、点面结合、示范带动的法治新格局,司法行政、从严治党、党风廉政、法律援助、大部分人普法等工作在省市推介。先后培养出全国司法所模范个人、全国优秀法援律师2名,全省优秀律师3名,荣获湖南省司法行政工作先进集体、湖南省大学生“送法下乡”活动优秀组织单位、湖南省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优秀单位。市委书记王文华作为岳阳六县六区的唯一代表,受省委依法治省委邀请,参与的“赋能放权让群众办事不求人”访谈视频,得到了30余万次的点击转发。主要特点:一是依法治市纵深推进。指导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2个、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6个、全省民主法治示范街道1个。二是依法行政能力提升。提请副市长参与市政府行政许可案,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实际出庭10次,出庭应诉率100%。三是人民调解亮点纷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群英断是非”工作经验5篇在省级层面推介,20篇岳阳市级层面推介。四是社区矫正监管到位。自启动社区矫正工作以来,无一例脱管、漏管,整体平稳可控。重新犯罪率为0.05%,低于全国平均水平0.2%。五是诉源治理多元化解。年均排查纠纷1525起,全市民商事案件立案率2022年首次实现了由升到降,降幅率7.3%。六是特殊群体护航健康成长。全市141所中小学(幼儿园)学校法治副校长实现全配备,全市9万中小学生法治教育全覆盖。七是阵地建设提质提效。全面完成市司法局阵地建设及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3个乡镇的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创建。

15

湘阴县公安局岭北派出所

湘阴县公安局岭北派出所始终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提升法治思维、强化宗旨意识、发挥公安职能、创新社会治理,获得了广大干部群众的一致好评。1.坚持提升法治思维。始终坚持以***新时代社会主义法治思想为指导,不断增强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坚决捍卫*治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更好为人民群众和经济发展服务。先后被评为2019年湘阴县先进基层政法单位、2020年湘阴县岭北镇先进部门单位、2021年湘阴县岭北镇先进部门单位、2021年湘阴县公安局队伍建设先进单位、2023年度岭北镇优化营商环境先进单位。2.坚持服务人民群众。始终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在每一次接警、每一次巡逻、每一次走访、每一次办案都始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今年以来累计收到群众致谢锦旗近20面,获得辖区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中央政法委通过网络视频平台予以宣传推介。3.坚持打击违法犯罪。始终对人民痛恨的违法犯罪保持严打高压态势。2019年以来,共接受群众各类报警1359起,其中刑事案件222起,破获(含带破)92起,刑事拘留137人;受理行政案件275起,行政处罚195人。今年在打击侵财犯罪、毒品犯罪和涉枪涉爆犯罪方面的成效显着,破获贩毒案5起、诈骗案2起、团伙(系列)盗窃案3起,铲除了危害社会治安的毒瘤,排除了一系列安全隐患,社会治安秩序持续向好,达到“打击一点、惩治一片”的效果。4.坚持创新社会治理。定期开展“治安隐患大排查”行动,对辖区内的加油站、液化气站、烟花爆竹店等危爆物品经营、储存单位及学校、医院等进行治安隐患大排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200余处。常态化开展集中清查机制,不定期对辖区门脸店铺、沿街商户开展集中清查行动。在5个社区16个村场建立“驻村辅警”为队长的巡逻队,由政府组织、派出所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在各社区、村场开展巡逻巡查工作。聚焦风险防控,对重点人员开展“关心”行动,达到“背景成因摸清、利益诉求摸清、社会关系摸清、活动规律摸清”四摸清标准。2019年以来,岭北派出所未发生一次**人肇事肇祸,未发生一起重点人非访事件,受理的寻衅滋事、殴打他人、故意伤害等伤害类案件均在2个月内100%办结。

16

中共常德市委政法委员会

常德市委政法委聚焦法治常德建设,坚守法治、厉行法治,将政法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持续推进,以法治工作规范化助推政法工作现代化。一是坚持党的领导,绘就法治蓝图。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加强*治、思想、组织建设,出台*治督察、党建引领政法工作等制度,全面落实全会述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等党内法规,统筹法治常德建设,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连续5年位居全省靠前方阵。二是践行政法为民,砥砺法治初心。在落实“万名干警联基层”、市域社会治理、“百千万”执法监督等工作制度上持续发力,创新涉案财物集中管理,推动《常德市平安建设网格化服务管理条例》立法,努力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我市公众安全感测评和平安建设考评连续多年位居全省靠前。三是紧盯服务发展,强化法治保障。在全省率先出台“常德政法护企惠企30条”,以“三大专项行动”“十大活动”为抓手,牵头开展暖企服务、防范涉企风险、治理侵企行为,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四是锻造过硬队伍,展现法治担当。健全完善教育整顿长效常治机制,通过开展*治轮训,持续实施明察暗访梯次开展、责任连带层级管理,推进政法队伍专业化、职业化、规范化、法治化建设,人民群众对政法队伍满意度连续6年全省靠前。

17

国家税务总局常德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常德市税务局立足税收职能,注重实践创新,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和依法治税工作规划,坚持税收法治建设与税收改*实践紧密结合、互为推动,不断规范税务执法方式,着力提升队伍法治素养,认真履行“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持续优化税收法治化营商环境,税收法治建设取得了显着成效,部门形象得到了明显提升。国家税务总局常德市税务局连续六届保有“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多次获评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家级节约型机关、2016-2020年湖南省普法工作先进单位、湖南省先进基层党组织、市组织绩效评估优秀单位、常德市法治政府建设优秀单位。

18

澧县司法局

近年来工作亮点纷呈:一是法治参谋建良言,依法治县铸本色。严格履行全面依法治县办参谋助手工作职责,推动落实落细“一规划两纲要”。压实党政“一把手”推进法治建设责任,科级领导班子年度考察坚持考法治、述法治。二是普法教育焕新颜,干群守法绘底色。将***法治思想纳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制定“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将法治文化阵地作为法治教育宣传主要载体,全县建成县、镇、村法治文化阵地200多余处,先后创建全国、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7个。《湖南法治报》专访县委书记,澧县普法工作在学习强国、新湖南等媒体刊载。三是多措解纷谱华章,维护稳定提成色。打造“1+X”和宁调解模式,以和宁调解委员会为依托,组建12个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培育成立调解农民工纠纷的个人调解组织德松调解工作室,负责人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称号。四是优化营商出实招,助力发展造“景色”。顺利推进七大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构建县、镇、村、志愿者联络点四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实行“减证便民”,为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等市场主体提供畅通便捷的公证法律服务,均得到了一致好评。获评2016-2020年全国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澧县被评为全省靠前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

19

张家界市应急管理局

张家界市应急管理局,2019年成立,为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单位,主要负责张家界市应急管理工作。自成立以来,以强化应急管理法治建设为着力点,全面提升法治水平,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安全保障。一是在法制宣传上下功夫,营造“守法”氛围。通过开展主题宣传活动、推动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勇于曝光突出问题等方式,营造全社会“议安全、重安全、抓安全、遵规守法”的浓厚氛围。二是在执法保障上下功夫,织牢“**”屏障。全局现有执法人员39人,配备执法手持终端47部,便携式计算机8台,确保机构、人员、装备、执法四到位。三是在执法力度上下功夫,彰显“安法”威严重。今年来,以“四不两直”方式,开展安全生产现场检查4893次,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全市立案112起,行刑衔接案件1起。2021年、2022年先后获得“全省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优秀市州”“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单位”。

20

慈利县司法局

慈利县司法局,成立于1981年,现有公务员、事业人员80人,辅警35人。充分发挥依法治县办牵头抓总职能作用,统筹协调全面依法治县:一是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创建有序。通过明确部门职责、纳入绩效考核和平安建设考评、组织专项督查压实主体责任,助力慈利县获评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二是普法宣传不断深入。县城内建成“法治长廊+法治广场+法治融屏”宣传阵地,乡村建成村(社区)法治文化广场及阵地427个。“渔鼓普法”“老罗讲法”“周五法律服务日”“法治副校长法治优课评选”等普法产品深入人心。三是行政执法监督有力。全县51家行政执法单位行政执法权力清单和执法人员信息公开率、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公开率100%。优化府院良性互动机制,深入推进复议听证审理机制,成立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提升行政复议咨询质效。四是法治为民显实效。在乡镇试点建立“一站式”多元纠纷化解机制,创建个人品牌调解室6个,将80%以上的矛盾纠纷吸附在当地、化解在基层。先后为评为全国司法行政系统特赦实施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全省大学生送法下乡优秀组织单位,连续三年被评为全省社区矫正工作先进单位。

21

益阳市人大常*会法工委

益阳市人大常*会法工委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为护航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一是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全面领导。自觉用***法治思想统揽地方立法工作,自觉把党的领导贯穿于地方立法工作的全过程,紧紧围绕市委的中心工作和全市改*发展需要来谋划推进地方立法。二是突出构建具有益阳特色的法规体系。累计完成地方性法规9件,修正地方性法规1件,从青山、碧水、蓝天、净土全方位构建了具有益阳特色的生态文明法规体系。《益阳市城市规划区山体水体保护条例》是全国首部开创性将山体水体纳入保护规范的地方性法规。《益阳市资江保护条例》是我省靠前部跨区域协同立法,实现了资江流域的共治共管共享。三是开门立法不断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充分发挥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在立法协商中的作用,建立健全基层立法联系点,畅通立法“直通车”,搭建民意“连心桥”。四是严格备案审查切实维**治统一。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共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197件,及时纠正合法性问题2件、适当性问题7件,切实维**治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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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市劳动监察局

益阳市劳动监察局牢牢把握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积极服务农民工等劳动群体。以《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为重点,开展现场宣传活动40余场次,深入699家劳动用工单位、181个建筑项目工地上门普法,共计发放《条例》《农民工维权宣传册》等宣传资料9.3万余份。举办“以案释法”专题讲座及案例研讨会13场次,服务劳动者2.8万余名。在中国劳动保障报、湖南日报等主流媒体和新媒体上稿80余篇。与《散文诗》杂志社联合举办“筑梦者:致敬农民工”全国征文大赛,专辑已于2022年11月正式发刊。强化劳动监察执法,2022年以来,全市共监察各类用人单位1967家,共发出限期整改指令书76个,作出行政处理决定21份,行政处罚决定10份。今年来,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及其他民事案件执行难问题506个,桃江县劳动监察局两次联合公安部门跨省将在逃人员捉拿归案,在全市形成强烈的震慑效应。举办“诚实守信·规范用工”法律法规培训班,开展2022年度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及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进行部署,2022年全市共评定A级62家、B级997家,C级25家,公布重大欠薪违法行为3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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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司法局

2019年以来,郴州市司法局先后获评全国“七五”普法先进单位等10项国字号荣誉和湖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等8项省级荣誉。郴州被列为全国省市县乡四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建设45个试点单位之一;法治服务经验作为全国8个典型之一。一是统筹推进法治郴州建设。在全省率先出台《郴州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靠前责任人职责清单》《郴州市法治建设纳入市委巡察工作方案》,首次将法治建设纳入六届郴州市委第四轮巡察范围。并将法治建设情况作为2023年十大重点工作单列考核。二是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积极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郴州共创建示范地区(单位、项目)10个。五年来,共组织、协调、参与制定地方性法规7部,市政府规章1部;共办理各类政府法律事务462件,提出法律意见建议1790条;审查规范性文件516件,报送备案文件195件。在全省率先建立首违轻微违法行为免罚轻罚清单,出台《郴州市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水平若干措施》,在全省率先制定《郴州市行政执法规范指引》。成立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强化行政复议化解行政纠纷主渠道作用。三是提速法治社会建设步伐。制定下发普法责任制清单和年度重点普法任务清单,率先推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终述职时增加述法内容”举措。围绕“四个精准”,大力开展分众分类普法,并创新各种普法宣传活动。积极打造西河乡村振兴法治示范带、湘赣边红色法治文化示范带,桂东、汝城等9个县市联片打造湘赣边红色法治文化带,全市培养2565名乡村“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汝城县沙洲村被命名为全国法治教育基地。成功创建*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21个、省级110个、市级48个。四是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五年来建成市、县、乡、村四级人民调解委员会2676个,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183个,推动湘赣边界地区相邻县签订睦邻友好公约和边界联防联调协议38个,全市年均调处化解矛盾纠纷2.65万件,调解成功率达97.3%。大力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实施百乡千村万户“法律明白人”“法治副校长”培养工程,扎实推动“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全覆盖,全市所有村(社区)均已制定村规民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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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安仁县委政法委员会

近年来,安仁县委政法委深入贯彻*中*和上级党组织决定,深入推进*安安仁、法治安仁建设,确保社会大局稳定。先后获“市级平安单位”、“市级文明单位”、“优秀领导班子”等荣誉称号。2022年,安仁县被评为全省**人民防线建设工作先进县、全省信访工作示范县,连续2年被评为全省平安建设先进县,连续12年被评为全省平安县,连续13年荣获“全市平安建设先进县”荣誉。一是坚持*治引领,系统推进法治建设。主要领导带头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靠前责任人职责,严格落实理论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健全领导干部学法述法制度,实现参考率、通过率100%。将领导干部学法考法纳入平安建设考核范围,不断增强领导班子成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能力。二是坚持依法治理,源头防范社会风险。强力推进基层法治建设,推行“网格化+信息化”社会治理模式,先后创建全国、全省、全市民主法治示范村共17个。在全市首创“1+7+5”诉源治理模式,完善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共调解成功各类矛盾纠纷1411起,调解成功率达91%。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先后组织开展“心连心、面对面”、“千人包千村、万警进万家”大走访办实事活动,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496件,持续多年实现“九无”工作目*,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进一步提升,在全省公众安全感民意调查中位居全省先进。三是坚持强化宣传,提升公民法治素质。充分利用春分节、农村法治宣传月、“12·4”宪法宣传日等,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策划主题宣传130场次,组织开展“送法下乡”等专题普法宣传活动80余场次。先后建立法律宣传橱窗、法治主题公园等宣传阵地36个。开通“安仁政法”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开展法治宣传,有效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四是坚持服务发展,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出台法治营商环境相关措施,在全市首创引入第三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为全县重大决策和重大项目建设提供法治保障。建立政法干警联系企业和项目服务机制,在县工业产业园设立企业法律服务站,提供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开展企业法律体检13次,提供公共法律服务38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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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禾县人民**

一是把牢*治方向,坚持以***法治思想为指引。党组成员、支部书记每年逐一述法,召开年度专题党组会、法治建设、司法改*工作推进会、年终总结会48次研究法治建设工作。认真组织学法考试,实现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全覆盖。二是创新服务举措,在融入依法治理上勇于担当。着力化解涉诉信访。坚持领导坐班接访、带案下访、包案化解制度,落实救助资金55万元,让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及时得到回应和解决。结合开展“心连心、面对面”与“千人包千村、万警进万家”活动,“走出去”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先一步”加强诉调对接,“一对一”做好企业联系帮扶,大力推进诉源治理,新收一审民商事案件数量实现有效下降。三是深挖职能潜力,在发挥审判执行上积极作为。认真贯彻总体**观,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充分发挥民事审判定分止争、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职能作用,妥善审理民事案件10523件。不断提升执行质效,努力兑现人民群众胜诉权益,执结案件10450件,执行到位13.8544亿元。加强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向行政部门提出司法建议48条,均获县政府和有关部门采纳,有效促进规范行政执法和法治政府建设。四是强化亲民意识,在践行司法为民上不忘初心。传承发扬广发圩红军临时法庭红色司法的为民初心,依托嘉禾东莞流动党委成立全省首家跨省巡回审判点,把法庭搬到群众家门口和务工地,便利群众诉讼,经验做法被《法治日报》、湖南卫视报道推介。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组织普法志愿小分队开展普法宣传活动337场次,通过“小案大道理”、普法短视频、法官说法普及群众身边法治知识,获评湖南省“七五”普法工作先进单位。五是传承打铁精神,在不断淬炼队伍上砥砺前行。发扬嘉禾人的“打铁精神”,不断淬炼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法铁军。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开展主题专题教育154场次,先进事迹汇报12场次,积极营造“对标找差、创先争优”的工作氛围。持续整治“四风”问题,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召开专题警示教育大会12次,开展司法督察、司法作风专项整治活动 11次,让铁纪铁规入脑入心。积极推动学习型**建设,组织干警参加各级业务培训289场次,开展岗位练兵、优秀庭审评比、优秀裁判文书评选活动12场次,提高干警司法能力和综合素养。嘉禾县人民**干警雷龙生获评“全省脱贫攻坚先进个人”,干警唐红获评“全省**先进个人”,干警雷韵获评“全国***治工作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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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委政法委

连续三年获评全市年度绩效考核“优秀”,市平安办被评为平安湖南建设先进集体,永州市2022年度被评为全省平安建设先进市州。先后组织学习贯彻***法治思想专题讲座100余场次,教育引导政法干警依法办事,推进网格化服务管理立法。依法处置盛大金禧等突出风险,依法管控问题未成年人等重点群体;创设常态化案件评查机制,强化执法司法监督。开展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创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通过省级验收,打造了政法“五老”调解新模式、永州“快反135”机制、村级月例会群众自治新平台三张社会治理新名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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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牌县委政法委

双牌县连续16年保持省“平安县”荣誉,全县公众安全感与满意度测评排名全市靠前、全省第二。全县政法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得到有效提升,涉访涉诉信访量同比减少41%。聚焦涉法涉诉、性侵未成年人、酒驾醉驾、涉企涉民等群众关切四类案件,常态化整治执法司法顽瘴痼疾,让制约公正执法司法的深层次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创新成立“一站式”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组建政法“五老”专职调解员队伍,受理各类案件978件,调解895件,开展法律咨询1500人次。坚持智慧治理,建立155个“民声”微信群,有效解决群众间矛盾纠纷发现难、处置不及时的问题,基本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矛盾不上交”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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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远县司法局

先后荣获“全国人民调解宣传工作先进集体”“湖南省司法行政先进集体”“全省法治政府创建示范地区(单位)”等荣誉。深入学习贯彻***法治思想,通过统筹推进、巡察监督等方式,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序开展。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创新开展行政执法队伍封闭式集训,经验做法全省推介。持续健全调解机构,建成9个专业调委会,建立乡镇(街道)20个诉源治理站。成功承办全市社区矫正现场会,社区矫正工作做经验交流发言。全县422个村(社区)实现“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全覆盖,精心打造村级法治文化示范阵地7处,法治文化展厅、九亿街法治一条街、文庙广场法治文化长廊彰显法治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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辰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该局在促发展、惠民生、保平安上持续发力,竭力护航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全县先后获评全国“法治县创建活动先进单位”、“七五普法先进县”,连续13年保持全省平安县作出了重大贡献。一是以法治思维优化营商环境。实施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工程获评全市表现突出地区,去年全省营商环境评价“开办企业”指标排名全市第二,全省第九;被评为2022年商事制度改*优秀县市区。去年全局办结行政处罚案件109起,无一起引起行政诉讼。二是以法治力量严守安全底线。坚持严格依法整治,完成食品安全监督抽检1180批次。去年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各项指标全市排名第三。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共抽检108批次,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共检查使用单位(企业)884家次,排查事故隐患140余处,被评为全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优秀单位。信用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被评为2022年度优秀县市区。三是以法治路径呵护民生福祉。大力开展法治宣传“五进”活动,共接受群众咨询1000余人次,发放相关宣传材料5000余份,开展市场主体法律知识讲座和培训12期,参训1652人次,获评全市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去年以来,受理投诉举报近200余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60余万元,被评为2022年消保工作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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芷江侗族自治县司法局

芷江侗族自治县司法局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组织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建设“法治芷江”“平安芷江”总体目*,为推进依法行政,增强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坚持“三个着力”,将法治监管做深、做实、做细,有效强化法治监管,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芷江县司法局先后荣获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集体、“七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全国人民调解宣传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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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江市公安局

洪江市公安局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组织机构健全,制度机制完善,工作规范有序,队伍作风过硬。在推动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大部分人守法等方面出色完成任务,工作成效显着。在繁荣法学研究、服务法治实践、拓展对外交流、培养法治人才工作中成绩突出,发挥了模范带头作用。围绕疫情防控、优化营商环境、乡村振兴、社会矛盾化解等中心工作,职能作用发挥充分,工作实绩突出,受到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近5年内未发生违法违纪案件和安全责任事故,群众认可度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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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娄底市娄星区委政法委员会

娄星区委政法委2022年度被评为全省平安建设先进县市区,全市党的二*大特护期信访维稳安保工作先进单位。强化*治引领,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全面加强。开展了多项专项行动,有效提升了娄星区法治化建设水平。稳步推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完善政法各家领导带班接访制度,2023年娄星区委政法委收走访及市转交办信访事项共175件。对政法部门之间有争议的案件和需要协调其它部门共同参与处理的案件进行了协调。深化法学研究,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进一步普及。充分调动广**学法律工作者从事法学研究的积极性,充分发挥法学人才优势,大力普及法律知识,积极推广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组织律师、志愿者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举办法治讲座30余场次。围绕中心工作,风险防控和平安建设紧抓不懈。今年以来,全区共排查明确83个重大风险事项,均明确区级包案领导和责任单位进行化解,以“三基三创”基层治理提升行动为统领,全面探索以“屋场会”“楼宇会”为基本单元的基层治理模式,持续打造区、乡两级“综治135”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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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新化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新化县委编办坚持以***法治思想为指导,以严格贯彻落实《**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为抓手,将法治建设纳入机构编制工作总体布局,抓严抓实法律法规制度等的学习教育,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普法宣传活动,法治学习入脑入心、法治宣传有声有色、法治建设成效明显,机构编制法治化水平不断提升。2018年以来连续5年被评为“好班子”,2019年以来连续4年被评为优秀平安单位,2021年被评为市级文明单位,并在组织、宣传思想、统战等工作中获评先进。对部门(单位)“三定”规定草案初稿审核把关,制定和修订“三定”规定均以法律法规为依据,通过初审、合法合规性审查,确保“三定”规定科学严谨,并通过专项巡察、机构编制督查对“三定”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为依法行政提供有力保障。要求各单位各部门严格执行“三定”规定,合理配备法治审核人员,按要求设置政策法规股,按职数和编制数配置人员。全县共有28家单位设置政策法规股,50家单位设置行政审批股,保障法治机构健全、法治力量充实。逐步完成文化、农业、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城市管理、应急管理、自然资源等七大领域行政执法队伍改*,基本形成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综合行政执法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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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湘西自治

州委宣传部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大精神,全面准确按照*中*、省州有关法治建设决策部署和文件精神,深入开展大部分人普法和法治宣传教育,扎实推动***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组织开展《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法治湘西重大课题研究以及湘西百姓大课堂研讨,并常态化开设法治教育宣传专栏、精细化策划法治教育主题宣传及特色化开展法治教育文化活动,为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州凝聚思想共识,在全州营造出“学法、释法、普法、执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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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泸溪县委

政法委员会

围绕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突出“四个坚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推动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大部分人守法。推动落实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将法治建设纳入绩效考核,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法治泸溪建设全过程各方面。分别建成全国、全省、全州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2个、16个、16个,成功举办全省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启动仪式,“法治湖南基层行——县委书记谈法治”对泸溪普法经验进行专题报道。“三会两制一奖”基层社会治理模式被确认为全省新经验,《院坝会激发基层治理活力》等经验被中央、省级媒体推广。推动小章等4个乡镇开展综合行政执法改*试点,推动建成省标准化乡镇司法所7个、“枫桥式”司法所2个、“枫桥式”派出所1个。推动设立泸溪高新区“一站式”政法服务中心,为园区提供便捷、优质、高效、常态政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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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靖县司法局

从健全法律服务体系,严格行政执法监督,建立全域调解机制,推进创示范作表率四个方面深入开展法治工作,建成1个县级、12个乡镇、172个村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建立1260名“法律明白人”队伍;推动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10个单位委托事项74项,全县12个乡镇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参与“四源共治”,工作组与镇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同建,隐患同摸排,矛盾同调处,确保矛盾、风险就地及时化解;应对“6.30”特大暴雨,人员零伤亡,罗家湾滑坡避险入选全国避险典型案例;组建女警普法小分队等,开展“湘渝边界村村行”等活动,推动该县1个项目先后获省命名;创建国、省、州、县级民主法治示范村3个、14个、14个、43个;“一核五共”模式获批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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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办公厅档案宣传教育处(档案法规宣传处)

一是大力推进档案法规制度立改废释。推动《湖南省档案管理条例》(修订)列入湖南省人民政府和省人大常*会立法计划。推动红色档案保护利用写入《湖南省红色资源保护和利用条例》。出台《“十四五”湖南省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制定《政务信息化项目档案管理规范》等两个地方标准等。配合国家档案局2022年来湘做好*务*《档案法实施条例》(修订)立法调研工作,及司法部联合国家档案局2023年就该条例送审稿来湘调研工作。二是严格公正执法。规范档案行政执法工作,出台《湖南省档案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适用规定》等制度,印发档案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与省交通厅联合印发《湖南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档案管理办法》。围绕中心做好档案行政执法检查工作,依法依程序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相关工作,把档案工作纳入省直绩效考核评估体系,压实各级党政领导特别是“一把手”的依法治档的领导责任。三是广泛开展档案普法宣传。积极推动将“贯彻执行档案法律法规”纳入省直单位绩效考核内容,编辑《档案工作常用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选编》(2022年版)。在长沙湘江风光带举办大型灯光秀宣传活动,举办“新修订档案法培训班”,2020年在湖南卫视连续3天播出《档案见证扶贫路》专题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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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改*与政策法规处

一是聚焦统筹谋划精准发力。研究提出了法规制度建设一揽子计划,研究制定《机构编制法规制度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全面推进法规制度“供给侧结构性改*”。二是聚焦建章立制攻坚克难。研究出台《湖南省市州机构编制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试行)》,并在全国较早建立健全机构编制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机制;研究制定《省委编办法规制度制定实施办法》,重新修订《湖南省省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办法》等重要党内法规。先后组织编印《湖南省机构编制工作法规制度选编》(共三部)、《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百问百答》、《机构编制工作用语释义》和《机构编制工作法规制度选编》等系列法规制度丛书。三是聚焦宣传培训主动作为。为省委党校研究起草《深入贯彻***总**重要论述、扎实推动机构编制工作高质量发展》等系列宣讲通稿,共计4.3万字,并将机构编制法规制度建设常态化纳入省委党校主体班学习课程。采取“送法上门”等方式,赴市县以及省直部门大力宣讲机构编制法规制度。连续3年举办全省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知识竞赛活动,为加快实现机构编制法治建设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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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机关工委省直机关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

一是健全工作机制。近五年提拔重用5名从事法治工作人员,每年举办1期普法工作骨干人员培训班,将法治工作纳入教学重要内容,累计培训600余人次。二是强化学习教育。深入学习领会***法治思想,开展理论学习答题闯关活动,315万人次参与活动。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广泛开展省直机关“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开展党章党规、宪法法规等内容的宣讲,在湖南机关党建网、湘直党建微信公众号、《机关党建》杂志开办专栏,近五年来发布有关信息6000余条。三是推进学法用法。认真组织省直机关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考法,大力选树学法守法典型,积极开展疫情防控,组织发动省直和中央驻长单位组建志愿服务队伍、青年突击队1594支,招募党员干部、青年团员志愿者5万余人,参与疫情防控各类志愿服务17.6万人次,积极助力疫情防控。四是强化法治宣传。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作为“三表率一模范”机关创建的重要指标。与省司法厅联合举办省直机关中心组大课堂法治专题讲座,与省税务局、省司法厅、团省委联合举办“喜迎二*大 税法进校园”青少年税法知识竞赛。培树一批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法治宣传的广泛性、普及性、群众性得到有效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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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纪委监委政策法规室

一是统筹协调法治建设工作。制定委机关法治建设相关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对照具体工作目*、方法举措、完成时限等强化督促调度,推动法治建设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委机关连续两年在普法责任制工作考评中获得优秀等次。二是着力健全法规制度体系。聚焦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从日常监督和查办案件中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入手,从制度上挖根源,起草了抵制和严肃查处利用领导干部名义“打牌子”办事的规定、禁止利用领导干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提篮子”谋取私利的规定等省委法规文件。立足推进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起草加强“四项监督”统筹衔接实施办法、开展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追责问责审查调查工作规定等纪检监察制度文件。三是扎实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究,积极协助省委办公厅开展备案审查工作,对委机关各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认真审核把关并按程序报备,充分发挥备案审查的监督纠错功能,有效维**规制度统一性权威性。四是深入开展纪法宣传教育。运用典型案例个案分析、类案剖析、通报曝光等载体做实以案释纪、以案释法,教育警醒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撰写的《株洲湘潭两地腐败类案剖析》等剖析报告得到省委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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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

一是能动履职完善公益诉讼制度。积极参与检察公益诉讼立法,推动省级和14个市州出台支持公益诉讼的文件,将检察建议纳入绩效考核。示范带动办理重大案件。指导办理“碧桂园饮用水案”“婴幼儿奶粉虚假广告案”等全国有影响案件。带头办理花垣县“锰三角”矿业污染整治案等重大案件31件,办理及指导办理案件入选“两高”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45件。二是专项聚力发挥监督职能。聚焦公益保护突出问题,部署专项监督32个,引领全省办案4.8万件,索赔环境损害赔偿金、保护国土国财权益价值124.6亿元,核心业务指标稳居全国前列。三是人才驱动打造专业队伍。推动建立湘潭大学公益诉讼理论研究中心,举办全省业务技能竞赛,培养领军人才23人,湖南代表队在全国首届业务竞赛中斩获两标兵、一能手、综合排名全国靠前,部门8人次获全国“三八红旗手”等省级以上表彰。指导市州分领域打造28个办案“先锋队”。四是以案释法引领法治意识。举办全省检察公益诉讼故事汇,引领打造6个法治教育基地,召开新闻发布会7次发布典型案例81件、湖南都市专题报道50次,组织听庭观摩41次,进党校、企业等授课88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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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办公厅秘书五处

一是坚决扛牢法治工作*治责任。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法治思想,坚决树牢政法工作*治属性意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工作的部署安排,为确保全省经济社会大局安全稳定积极贡献力量。二是扎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及政府立法工作。协助制定出台我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牵头健全完善政府立法项目实施程序,认真组织做好省政府年度立法项目计划编制和实施。5年内共协助完成70件立法项目,质效得到明显提升。组织制定出台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管理办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进一步健全落实。每年提请省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学法2次。三是协助推动司法行政改*攻坚。协助推动行政复议体制改*,提前一个月完成改*任务,司法部予以肯定。2022年组织制定出台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规则,成立湖南省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全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大幅跃升至96.5%,分管副*长给予肯定性批示。全力协助市州监狱收归省级直管改*;调研并推动系统性解决全省监狱超押问题。四是协助抓实信访安全稳定。协助省领导完成特护期及重要节点信访安全保障工作,均实现了“五个不发生”目*。协助省级领导联系督办信访工作,定期调度化解进展情况,省政府领导领办信访件均得到有效化解。

43

省公安厅法制总队

一是完善执法制度、规范权力运行。推动涉及反恐、交通安全、电动自行车、警务辅助人员等4项公安立法项目出台,加强涉及无人驾驶航空器、旅馆业、毒品等新业态的制度建设,出台规范性文件41项。推动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重大行政决策、行政处罚决定、规范性文件100%由法制部门进行审核。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218种,统一执法标准和尺度,确保同案同罚、同事同处。持续推进简政放权,优化122项政务服务事项,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二是严密执法监督、确保公正执法。在全国率先出台《执法监督规定》,研发执法风险管控平台,修改完善接处警、涉案财物等37个关键环节风险预警点,实时网上监测执法行为。完善现场执法操作指引,细化现场处置等重点执法活动的适用条件和程序,推广使用标准化用语、动作,杜绝随意执法。完善20类多发、重大行政案件取证指引,明确必须具备的证据种类和取证要求,防止片面取证、迟延取证、选择性取证。三是提升执法素能、强化法治保障。加快高素质法治人才队伍建设,全省1058名民警取得法律职业资格,2892名民警取得高级执法资格,10个公安基层单位获评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全力打造“安全、规范、集约、智能、高效”的执法办案基地463个,加快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应用,全面做到公安行政案件、行政审批网上办理,流程网上监控、问题网上预警,有效提升了执法效能。

44

省政府法制研究中心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省顶层设计,搭建四梁八柱。牵头制定“法治湖南建设规划”任务措施清单工作任务。牵头起草《湖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湖南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牵头制定《贯彻落实党的二*大精神 深入推进新时代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任务措施清单》。牵头出台《湖南省新时代法治人才培养实施方案》。牵头起草《湖南省深入推进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重点举措》。牵头编制出台《湖南省“十四五”司法行政事业发展规划》。二、参与法治建设重大工作实施,服务发展大局。承担全面依法治国重大调研。承担全省“证照分离”改*中期评估。牵头组织开展全省证明事项清理工作,服务“放管服”改*。全面参与全省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备考督导工作。全面参与省委脱贫攻坚联点督查、厅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派员参加省配合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查督办。配合开展全省涉及民营经济发展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集中清理工作。参加全省事业单位职能调整合法性审查、省直部门责任清单审查等工作。三、开展法治建设理论研究实践,提供智力支撑。积极搭建我省法治建设领域课题研究平台,打通课题成果升级为省级项目渠道。持续整合理论和实务界资源,在全国率先推动搭建具有综合性的***法治思想研究实践基地。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立法调研,完成我省《国土空间规划暂行条例(草案)》论证。组织调研并撰写《关于推进我省行政许可体制机制改* 进一步提高政府行政效率和水平的调研报告》。组织举办“法治大讲堂”,在全国率先举办***法治思想理论研讨会暨2021年度法治大讲堂。联合省直机关工委举办“省直机关中心组大课堂”,开展“法治沙龙”活动。

45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法规处

一、加强*治建设,在深入学习贯彻***法治思想中突出“三个严格”。严格*治引领。始终深入学习贯彻***法治思想,组织厅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举办“湖南人社讲坛”学习贯彻***法治思想培训班,开展新任领导干部宪法宣誓活动,常态长效开展法治思想专题学习研讨。严格法治引领。成立了以厅长任组长的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分管厅长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的领导机制,高位推动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对内建立年初有计划、平时有调度、年终有考核、年底有述法的闭环管理机制;对外加强与省委依法治省办和司法厅的协调沟通;对下组织开展法治人社示范创建活动,通过“法治体检”逐步建立纵向指导推进机制,2023年我省4个区县被评为“全国法治人社建设优秀单位”、2个区县荣获“全省法治人社建设优秀单位”。严格规划引领。研究制定《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治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湖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首次将基层调研和专家参与融入到规划制定的全过程。二、加强制度建设,在完善法律制度体系中突出“三个强化”。强化重点领域立法。推动出台《湖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湖南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管条例》等立法。强化规范性文件源头管理。在省直单位率先开展规范性文件全面集中清理工作,清理规范性文件1184件,时间跨度达40多年,重新确认有效245件。对所有新增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湘人社规”单独编号管理。推行规范性文件“三审”制。近5年制发规范性文件180余件,每一件均经过法律顾问、法规处工作人员、法规处负责人“三审”,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被省委依法治省办命名为湖南省第二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人社部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信息》专刊推介我省的经验做法。强化制度规则完善。制定《厅立法工作规则》《厅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厅行政应诉工作规则》等制度,“一把手”带头出庭应诉成为我省首位出庭应诉的省级行政机关正职负责人。三、加强机制建设,在推动依法行政中突出“三个创新”。创新推动法治与业务“深度融合”行动。探索构建“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闭环式法治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新格局,提出12条举措,23个具体工作事项。创新推动落实普法责任制。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法治思想,组织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组织开展宪法、民法典、法治知识竞赛、学法考法、旁听庭审等各类主题普法活动,创新开展“周宣月研季赛年评”活动,着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我厅多次荣获“全省谁执法谁普法优秀单位”。在疫情防控宣传中,在最短时间内聚合部、省人社系统疫情防控政策,组织创作了“一个政策库”、“一个大专题”、“一系列图解”和“一本电子书”等一批高质量的疫情防控法治作品,创新按9类不同受众群体进行解读,实现了“人找政策”变为“政策找人”,线上宣传点击浏览量达到上百万人次,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并得到红网、如法网等网站专题推介,我处干部职工荣获“全省疫情防控宣传先进个人”。创新推动法治建设科技保障。在省直单位率先建设数字法治系统,面向社会公众开设政策超市,实现人社政策“一键可得”。建立法律法规政策库、案例库,方便随时查询、在线学习、决策参谋。建立法治工作线上平台,法治审查、行政应诉工作线上办理,全过程流痕,全过程溯源,推动法治工作规范化、高效化、智能化。

46

省国安厅法治办

一是配合立法。配合做好全国人大监司委调研组来湘实地调研《反间谍法》工作,通过展现湖南敌情特点、反间谍工作成效和执法面临难题,为《反间谍法》修法提供现实依据,获调研组高度肯定。2022年抽调专人参加**部《反间谍法》起草专班,推进新《反间谍法》顺利出台发挥重要作用。二是强化执法司法。积极参与重大案件侦办,对间谍行为和其他危害**行为加大依法打击力度,部分个案成为**工作领域填补执法司法实践空白的经典案例,多起案件获***总**批示批阅,推动维护*治安全和反奸防谍取得实效。加强业务指导监督,厅法治预审部门从立案开始全流程介入重大个案侦办,对重大案件工作进展予以特别关注,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移送起诉和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案件均开展了法制审核。引领执法规范化建设,牵头开展全厅内部规章立改废释,组织编写执法手册、办案指引等工具书,完善执法流程标准,全厅“依法办案、规范权力”理念深入人心。三是深化普法。常态化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利用“4·15”“7·1”等节点,集中开展大规模**法治宣传活动。“**主题灯光秀”“**短视频大赛”“**手拉手进校园”等活动形成特色品牌,多次获中央媒体宣传报道。

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名单(共96名)

序号

姓名

工作单位

主要事迹

备注

1

杨建辉

长沙市人**制委

长沙市人**制委主任委员。该同志工作勤勉,专业功底深厚,从事立法工作近20年。他紧跟*中*决策部署,将重大政策、重大措施落实到具体的立法工作中,重点推进社会治理、民生保障和生态环境保护立法。近年来,牵头制定出台《长沙市湘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长沙市养犬管理条例》《长沙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长沙市轨道交通条例》《长沙市餐饮油烟污染防治若干规定》等20余部法规规章,为长沙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

2

陈 波

长沙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长沙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该同志先后在**、司法局等多个法治部门工作,具有良好的法治专业素养。他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牵头制定出台《长沙市行政权力下放、承接和运行管理暂行办法》《长沙市政务服务事项动态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持续提升长沙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法治化水平,推动长沙行政审批改*工作获评首批“湖南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

3

温 峤

长沙市公安局

长沙市公安局法制支队执法指导科三级警长。该温峤同志2010年调入长沙市公安局法制支队,经过多岗位历练,具有丰富的法治工作经验。他全力推进公安执法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牵头起草了《长沙市公安局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意见》《长沙市公安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意见》,填补了内部制度空白。具体负责的“规范公安行政执法权力运行护航强省会战略”获评湖南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撰写的《法治公安建设的基本原理及当前实务研究》入选长沙公安年度重点调研课题。

4

潘 叶

长沙市发展和改*委

长沙市发展和改*委法规处副处长。该同志从事法治工作十余年,业务能力突出,具有较强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她积极推动本单位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落实,牵头制定案卷管理办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规则等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在政策制定、行政执法等工作中提前介入,将法制审查前置为法律服务,努力化解法律难题。立足岗位,严把合法性审查及公平竞争审查关口,每年度审查政策文件、政府合同等各类事项100余件。荣获长沙市“七五普法”工作先进个人,为长沙市发改委获评“湖南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发挥积极作用。

5

周雯轩

长沙市天心区司法局

长沙市天心区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科长。该同志拼搏奋进,全力服务法治天心建设,参与起草区委依法治区委员会“两规则一细则”,创新推进长株潭法治一体化建设,实现司法行政全领域合作。从“六五”普法到“八五”普法,她创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深耕细作,打造了一批天心法治文化品牌。她业务能力突出,先后获得湖南省法治宣传技能比武靠前名、湖南省司法行政系统调研论文二等奖、长沙市青年优秀岗位能手、长沙市“法制工作业务标兵”等荣誉,为天心区获评首批“湖南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作出了积极贡献。

6

石胜茂

长沙市开福区司法局

长沙市开福区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科长。该同志扎实肯干,先后在人民调解、公共法律服务、普法宣传等多个法治岗位历练。他积极化解矛盾纠纷,2018年至2019年,在协助本辖区化解医患矛盾纠纷过程中获国家十个部委联合通报表彰。撰写的《深化法治建设,提升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以社区(村)法律顾问为视角开展调查研究》《坚持法治引领 保障乡村振兴》分别获长沙市“建设法治乡村·献礼建党100周年”系列作品一等奖和长沙市优秀调研文章。积极做好依法治区、法治督察和法治调研工作,为开福区获评“湖南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作出积极贡献。

7

刘雪初

宁乡市司法局

宁乡市司法局行政复议应诉科科长。该同志在法治工作岗位坚守29年,自2019年从事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以来,注重发挥行政复议监督功能,建立“备案-提醒-督促-通报”工作机制,力争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行政复议环节。在司法部开展的“复议为民促和谐”活动中表现突出,为宁乡市获评“湖南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作出积极贡献。

8

黄亚君

长沙市望城区

桥驿镇

长沙市望城区桥驿镇一级科员。该同志扎根法治基层一线,潜心钻研社区矫正业务,针对不同对象建立“疑难杂症”个性化解决方案,帮助多名社区矫正对象顺利回归社会。她坚持奔走在农村普法一线,先后组织12.4宪法日、民法典、为农民工送法维权、老年人反电诈等各类专题普法宣传活动,助推法治乡村建设。2021年获评“2016-2020年长沙市普法工作优秀个人”荣誉称号,为桥驿镇获评“湖南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作出积极贡献。

9

黄双鹤

浏阳市永安镇人民政府

浏阳市永安镇退役军人服务站专职副站长兼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该同志爱岗敬业,扎根基层,坚持做群众贴心的“普法宣传员”,借助“乡村治理直通车”“屋场夜话”“青年读书班”等工作平台,深入群众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每年开展普法宣传70余场次。先后获评长沙市平安建设优秀个人、浏阳市“千名干部下基层、确保平安促发展”专项行动先进个人,为永安镇获评“湖南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乡镇”作出积极贡献。

10

罗厚良

衡阳市珠晖区东阳渡司法所

衡阳市珠晖区东阳渡司法所所长。罗厚良同志长年扎根乡镇从事法治工作,从事司法综治工作16年,任街道司法所长6年。谨记践行为民服务,他始终站在服务群众的靠前线。2015年以来,罗厚良同志共参与调解各类矛盾纠纷613件,其中重大矛盾纠纷124件,遗留纠纷38件,这些调解中85%由罗厚良主持调解。尽心竭诚普法惠民,罗厚良高度重视普法宣传,针对群众对法律的需求,因地制宜地制定普法宣传方案,每年组织各类普法宣传活动不少于10次。在他和司法所干警的不懈努力下,东阳渡街道的突发性纠纷、群体性纠纷、重难点纠纷数量大幅度减少,无一起民转刑案件、群体性械斗、群体性上访发生。恪尽职守不骄不躁,几十年如一日的尽心尽责最终也成就了罗厚良,让他在基层一线,干出了人民满意的成绩。东阳渡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2018年获评湖南省优秀调委会,东阳渡街道2021年获评衡阳市“五无”平安乡镇街道,2023年获评湖南省第二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街道。罗厚良于2018年获评湖南省“三调联动解纠纷”先进个人,2023年获评衡阳市“金牌调解员”。东阳渡司法所2016年获评湖南省模范司法所,2019年获评全国模范司法所,2021年获评湖南省第七届“人民满意公务员集体”,2022年荣获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称号,罗厚良奔赴北京,得到了***总**的亲切接见。

11

王 立

衡阳市公安局

衡阳市公安局法制支队支队长。王立同志紧紧围绕市局中心工作和法制业务本职工作,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做到思想上积极进取、工作上发奋努力、作风上求真务实、生活上从严要求,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一是坚持*治建警,从细从严管理队伍。以最强执行力推动*治建设,努力打造“过硬法制队伍”,不断提升队伍整体素质和战斗力。作为支队主要负责人,主动担负起靠前责任人的责任,引导支队民警坚定理想信念、确保绝对忠诚、严守*治纪律,支队党支部连续多年荣获“年度先进基层党组织”“最强执行力集体”等荣誉称号。二是坚持廉洁从警,示范带动榜样引领。始终把改造自己、提升自我作为首要任务,不断增强自身修养和综合素质。不断加强党性修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坚决听党指挥,在大是大非面前、矛盾交织的现实问题面前,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和正确的*治方向,筑牢了守初心、担使命的思想基础,增强了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保证了履职行为和个人言行始终在*治轨道上正确运行。三是坚持务实肯干,尽职履责积极作为。高质量开展绩效评估法治公安建设专项、平安建设法制专项考评、政法平台跨部门流转、电子笔录使用及电子签名捺印、警务评议案件受害人不满意样本整改等公安法制业务工作,荣获“2016-2020年湖南省依法治理创建先进单位”“2021年度全省法治公安建设成绩突出单位”等多项荣誉称号。

12

朱 叶

衡阳市检察院

衡阳市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四级检察官助理。该同志先后在人民**从事审判业务、人民检察院从事法律政策研究工作,长期扎根基层法治建设一线,勇于担当,积极作为,因工作业绩突出,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荣获个人嘉奖5次,荣获“衡阳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六清’行动先进个人”称号。一是立足司法办案,打造高质量法治产品。办理的谢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被*高检评为全国金融犯罪典型案例,指导推荐的志某诉湖南省甲县公安局确认执法信息录入行政行为违法检察监督案、罪犯唐某假释监督案入选*高检指导性案例。认真开展检察建议统筹指导和审核审查工作,用高质量的检察建议助推“治罪”和“治理”并重。二是躬耕制度建设,以“检察之治”促“社会之治”。牵头制定检察机关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多个指导性意见,为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维护经济秩序、提振市场信心注入法治力量。牵头起草了多个提升监督办案质效、加强内部监督制约、规范检察权运行的制度性文件,扭转了检察业务工作连续多年全省落后的被动局面,相关工作理念及成效得到了*高检的肯定和推介。三是创新普法形式,打造法治宣传工作品牌。牵头组织落实普法工作,瞄准群众法治需求,研发中小学校“开学靠前课”、高等院校“毕业前最后一课”“检察长进党校”等检察机关标准化普法课件,其所在单位连续多年获评全市“谁执法谁普法”优秀单位,并荣获“2016-2020年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

13

肖文俊

衡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衡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高速路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肖文俊同志在交通系统法治岗位辛苦耕耘二十余载,凭着吃苦耐劳的精神,认真负责的法治工作态度,赢得了社会群众和领导同事的广泛赞誉。由于工作成绩突出,连续5年年度考核评定为优秀等次。一是做好履职尽责的螺丝钉。肖文俊同志2016年以来一直从事公路路政执法方面工作,在公路路政执法及管理方面经验丰富,2022年11月调任高速路政执法大队大队长,上任后他克服大队执法力量不足,任务繁重等诸多困难,创新工作方式,顺利理清高速路政执法工作思路,积极寻找绿色高速公路遗留问题,带领大队各项工作迈入正轨。二是做好执法为民的操盘手。今年来,带领大队查处超限运输车辆23台次;联合路产部门、沿线乡镇现场整治、拆除公路建筑控制区桥下空间、违法广告标牌,路域环境整治上传*号146处,查处涉路违法行为15起,有效维护了高速公路路产路权;加强对我市辖区13对服务区监督检查,进一步促进高速公路服务区优化服务形象,今年上半年全省暗访检查成绩进步明显;严守安全生产底线,落实好执法安全措施,实现安全生产零事故。三是做好法治文化的宣传员。将普法工作作为路政管理工作的重点,结合每年5月路政宣传月,会同高速公路经营企业,创新普法形式,讲好公路故事,展示行业形象。

14

肖新平

衡阳市人大常*会

衡阳市人大常*会法工委副主任。该同志先后自参加工作以来,一是积极加强学习。该同志注重加强*治理论学习,认真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大会议精神,严守*治纪律和*治规矩,在*治上、思想上、行动上自觉同*中*保持高度一致。注重加强人大工作知识和法律业务知识的学习,特别是结合所在法制部门的工作性质,有针对性地学习新法律和立法工作知识,不断提升自己的业务素养。二是扎实主动工作。该同志扎实做好立法筹备相关工作,到省人大常*会法工委跟班学习三个月,较好地熟悉了地方立法的具体程序、规则和技术。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对牵头负责的立法项目尽心尽力,在地方性法规草案的起草、修改、审议等环节主动把好关、履好职,协助市人大常*会出台了八部地方性法规,积累了丰富的立法经验,为建设法治衡阳提供了有力的立法保障。三是强化廉洁自律。该同志能够认真学习党纪党规,不断增强廉政观念和廉政意识。严格遵守从严治党和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坚决守住纪律底线,不碰各种“高压线”,不借立法之机谋取任何私利,个人品行优良,没有出现任何违法违纪情况。

15

陈胜利

衡阳市委政法委

衡阳市委政法委法治科(司改办)科长(主任)。陈胜利同志自任法治科长以来,立足本职,忠诚履职,为法治建设助力增效。一是高站位推动。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法治思想和*中*全面依法治国重大战略部署,将法治建设与其他中心工作共同部署、统筹安排、强力推动。二是高标准落实。根据《中共衡阳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工作规则》《中共衡阳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协调小组工作规则》以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指标任务,狠抓工作落地落细。三是高质量建设。近年来,衡阳市按照“社会治理小区化、小区治理物业化、物业治理法治化”标准,开展“法治物业”示范小区创建工作,为解决小区治理难题,以小区“微管理”撬动基层“大治理”。实现依法治市“大格局”到法治化“小缩影”。该同志积极投身“七五”普法工作,市委政法委荣获衡阳市“七五”普法先进单位,个人获湖南省“七五”普法先进个人。

16

刘 伟

衡南县应急管理局

衡阳市衡南县应急管理局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股)负责人。该同志一直奋斗在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一线,长期扎根基层冲在前线,为安全生产工作出了突出贡献。一是扎实开展非煤矿山依法整顿工作,按照“达标保留一批、改造升级一批、整合重组一批、淘汰关闭一批”的原则,2013年至今整合重组改造升级非煤矿山企业10家,依法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企业25家,并严格按照“六个一”标准关闭到位。二是全力打造智慧监管系统,开展尾矿库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完成全县4座尾矿库在线监测监控系统数据及视频与省厅对接工作,实现全县4座尾矿库运行数据传输和视频调阅,全面开启“互联网+监管”新模式。三是开展全县危险化学品经营、使用单位专项整治,取缔非法成品油储存点2处,没收非法经营的柴油7吨,移交司法案件1起。四是开展全县烟花爆竹行业隐患排查集中整治,取缔非法烟花爆竹经营户7家,移送司法案件2起,没收扣押非法经营、储存的烟花爆竹制品5000余件,并集中进行销毁。五是开展全县餐饮用醇基液体燃料使用安全专项排查,取缔非法经营储存餐饮用醇基液体燃料点1处,没收非法经营储存的醇基燃料7.13吨,移交司法案件1起。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成效显着,各项工作均名列全省前茅,有效防范化解了安全生产事故。其中2起案件被省应急管理厅评为典型案例。

17

袁跃中

国家税务总局株洲市税务局

原国家税务总局株洲市税务局副局长(2023年11月调任省税务局政策法规处副处长)。该同志牵头负责的精准组合式减税降费优惠112亿,办理留抵退税84亿元,占税收271亿元比重31%排全省靠前,制造业退税金额58亿元全省靠前,深度参与的绩效考核全省靠前,税收营商环境测评全省靠前,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调查全省靠前,为地方企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该同志注重税务法治人才培养,全市系统学法考试、执法资格考试的参考率、通过率均达100%,通过法律职业资格、注册会计师、税务师“三师”考试265人,培养公职律师35人。推动在全市各级税务机关成立重大税务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委员会,出台稽查执法全流程管理制度,稽查执法获得税务总局、公安部等四部委通报表扬,打击涉嫌骗取留抵退税工作经验获国家税务总局推广,积案清理工作位居全省税务系统前列。创造成立了全省首家“税务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和9个税费咨询调解中心,形成了税务系统的“枫桥经验”并向全省推广。在该同志的统筹推动下,株洲市税务局成功创建首批“湖南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是全省税务系统和全市机关中唯一获此殊荣的单位。

18

邓鼎妮

株洲市委依法治市办

株洲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科副科长。该同志工作工作认真负责,工作思路清晰,有较强的爱岗敬业精神、办文办事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自进入市司法局以来,无论是在法治宣传科,还是法治调研与督察科、秘书科岗位上,始终做到干一行爱一行,积极为全市法治建设贡献力量。特别是在迎接“六五”“七五”普法验收、筹备委员会历次会议、推动委员会四个协调小组正常运行和基层组织机构不断健全等方面尽职尽责、细致周到;在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全面依法治市年度绩效考核全覆盖、法治建设全省率先纳入市委常规巡察等工作上,均协助科长取得创新突破。同时,该同志向省委依法治省办报送的多篇信息被采用刊登在全面依法治省工作简报上,我市信息工作连续两年在全省排名靠前,其中撰写的《株洲市制定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集中述法工作规则》一文获得市领导的批示推介。2022年,在职考取法律职业资格证。该同志先后获得省妇联优秀挂职干部、文明建设先进个人、2012年度嘉奖、株洲市“三八”红旗手、全市“六五”普法先进个人、湖南省“七五”普法中期先进个人、优秀*产*员等荣誉称号。

19

刘 恺

株洲市公安局渌口分局

株洲市公安局渌口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该同志坚持运用法治思维来思考问题,用法治手段来解决问题。从2020年开始分管维稳工作,辖区内个别老上访户更是一年进京访达20多次,严重影响信访秩序,败坏社会风气。该同志经过分析梳理,从重点人的具体行为表现入手抽丝剥茧,收集固定证据,反复研究案情,多次对接检法,将长期以上访扰序的方式要挟政府的一对老上访户夫妻打击处理到位,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近三年共刑事打击涉访涉稳对象10人,治安处罚12人,为助推渌口区2021、2022连续两年获评”全国信访工作三无县”做出了关键性的贡献。近三年侦办的黄赌刑事案件同比前三年上升130%,打击处理人数达到136人,渌口区多年无一处开门营业的涉黄涉赌场所。在邪教人员**、极端人员管控、重点人员管理方面,坚持德治、智治和法治相结合,全区刑事发案下降,重大敏感案事件减少。该同志在原有学历的基础上,通过自学考试取得法律专业本科文凭,在公安系统的执法资格考试中,先后获得初级、中级执法资格,靠前批获得高级执法资格,并入选株洲市公安局法律人才库。

20

谷兢兢

炎陵县依法治县办

炎陵县司法局局长、依法治县办副主任。该同志获评2019年度公务员考核“优秀等次”,2021年和2022年连续两年获评全市“政法工作先进个人”。该同志大力推进依法治县,推动全面依法治县日常工作抓实抓细,推动开展党政“一把手”述法测评,促进法治建设靠前责任人职责有效落实。不断优化公共法律服务,深入开展“一把手走流程”,每季度到窗口体验办事流程,接待来访群众,推动窗口服务提质增效。在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推行上门服务、预约服务,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积极推进法治文化与红色文化、客家文化的深度融合,创作的《客家山歌唱调解》成功入选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治文化作品展演。在县财政不宽裕的情况下,仍推动本县司法所建设走在全市前列。在全国率先探索推行“人民调解建在组上”,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该项工作入选中央政法委“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研讨班《论文集》向全国推介。此项创新举措推行以来,全县80%以上的矛盾纠纷成功化解在村组,全县未发生“民转刑”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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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画文

株洲市中级人民**

株洲中级人民**研究室主任。该同志有着很强的文字功底和组织协调能力,先后在中央、省级媒体发表文章100余篇,曾获株洲市“80后”优秀青年干部推选活动靠前名、全国**新闻宣传先进个人、全省**“最佳新闻发言人”。2017年度所在合议庭被评为“百日竞赛优秀合议庭”,个人绩效在百日竞赛中名列靠前。2019年在*高**挂职期间,参与撰写的案件情况通报,曾获得李希、沈晓明等领导同志批示肯定。自担任研究室主任以来,全市**共有30余篇论文、案例在全国、全省获奖,1个案例入选全国指导性案例,实现了株洲**指导性案例零的突破,参与、培育两个全省首案,均获省高院公众号推介,点赞量过万。论文、案例工作在全省**名列前茅,株洲中院获评2022年度全省论文组织工作先进单位、案例组织工作先进单位;10余篇改*经验被*高院、省委、省高院刊登推广;培育选送的破产预重整司法改*案例获评2022年度株洲市“十大改*典型案例”。该同志还曾获*高**机关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征文活动三等奖、*高**“岗位能手”、省普法工作先进个人、省理论研讨会“组织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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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 赣

湘潭县人民**

湘潭县人民**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一级法官。崔赣该同志扎根人民法庭21年,行走于田间地垄、聆听着最基层的民意,在审判与执行中刚柔并济,所结案件全部服判息诉;心系辖区群众,创新服务方式,设立巡回办案点,将法律服务送到群众身边,并立足区域定位,用好司法建议,努力让群众有更多司法获得感;妥善审理伊思多尔特大传*案、712恩圣威特大电信诈骗集团案,守护好老百姓的钱袋子。2020年被评为湖南省先进工作者;2022年6月成功当选湖南省出席**二十次全国**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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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蔚寅

岳塘区人民检察院

岳塘区人民检察院靠前检察部副主任、一级检察官。贺蔚寅该同志从检11年来,精钻业务,成为湘潭检察年轻干警的“学习标杆”。始终保持海绵式的钻研业务,追求极致的工作风格,多次代表湘潭参与上级院竞赛,先后荣获“湖南省检察机关优秀公诉人”“湖南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业务能手”“湖南省公诉人团体论辩赛二等奖”等荣誉。还成功入选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人才库。秉公执法,成为湘潭刑事检察工作的“行家里手”。始终将坚持质量效率效果有机统一,坚守办案一线,共办理审查批准逮捕、起诉案件1000余件,其中办理的戴某等人非法拘禁等罪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优秀案件。个人因积极化解医患纠纷工作突出,荣获“全国平安医院建设表现突出个人”。能动履职,成为湘潭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守护标兵”。用女性特有的细腻和耐心,积极开展心理疏导和督促监护,推动设立全市靠前个“一站式询问救助中心”,率先在全市牵头各职能部门制发区强制报告制度、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从业查询实施细则等,个人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利剑护蕾专项行动先进个人”。获评2020-2021年度全国平安医院建设表现突出个人;2020年办理案件获评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优秀案件;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授予第六届“湖南省优秀公诉人”荣誉称号;省人民检察院授予第三届湖南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业务能手”荣誉称号;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授予全省检察机关“利剑护蕾”专项行动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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邝 赛

湘潭市公安局雨湖分局

湘潭市公安局雨湖分局二级警长。邝赛该同志参加公安工作以来,始终坚定*治信仰,牢记职责使命,恪守职业道德,全力投身法治社会、法治公安建设。加强理论武装,打牢思想基础。认真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法治思想,把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贯穿于工作全过程。聚焦主责主业,确保安全稳定。始终把打击违法犯罪作为中心工作,不断探索深化严打犯罪斗争的新思路、新方法、新举措,针对辖区治安形势,有的放矢地组织开展打击整治行动。严格规范执法,提高执法质量。紧紧围绕案件侦办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和争议问题,深入总结办案实践经验,细化操作程序和标准,提高执法规范化程度。2020年5月被湘潭市公安局记三等功一次;

2020年12月被湘潭市人民政府记三等功;2018年被湖南省扫黄打非办记先进个人;2021年被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政府记优秀*产*员;2023年获全国公安机关成绩突出青年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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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 燕

湘潭市人**制委员会、常*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湘潭市人**制委员会、常*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立法科科长,一级主任科员。蒋燕该同志现任湘潭市人**制委(常*会法工委)立法科科长,市委依法治市办立法协调小组联络员。*治素质过硬,勤于学习钻研。自湘潭市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参与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等近10部地方性法规的立法调研、起草和审议工作,不断钻研立法、环资等专业知识,在人大主导立法过程中提出恰当建议。勤于思考,善于总结,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是人大常*会的立法业务骨干。敢于担当作为,在市人大常*会“法治护绿”等重要工作中,主动挑重任、担责任,连续多年参与大气、环保等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推动执法检查工作严格依照法律法规条文开展,撰写的环资领域法律法规执法检查报告为市人大常*会监督工作打造了“样板”。建立了立法协商机制,建立了立法意见反馈机制,激发了社会各界参与立法的积极性。获评2018年度、2020年度、2022年度湘潭市人大常*会机关优秀*产*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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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梦华

湘潭市人社局

湘潭市人社局法规信访科科长。刘梦华该同志先后负责产业人才认定、职称评审等工作,审批发放各类补贴3822.8万元,做到了零差错。依法办理劳务派遣、特殊工时等行政许可110多件,做到了零投诉。组织人社行政案件应诉复议工作。积极参与工伤领域调研,并作为代表建议提交国、省人大会议,推动人社法律法规修改。推动农民工工资支付等重点领域规范性文件制定,有效防范处置建筑领域,特别是某房企欠薪问题;与同事一起,共为2万多人追回农民工工资等款项3.4亿元。我市2022年度根治农民工欠薪工作获湖南省政府真抓实干督查激励表彰。获评2019年湘潭市市直机关工委“优秀*产*员”;2019年、2020年绩效考核“优秀”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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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佩华

邵阳市中级人民**

邵阳市中级人民**行政庭庭长。2016年被评为“全市优秀法官”,2018年被评为“全市直政法系统优秀*产*员”,2019、2020年被评为“全市**办案能手”,多次受到嘉奖。莫佩华同志严格遵守*治纪律,在*治立场、*治方向、*治原则、*治道路上始终同*中*保持高度一致。作为党支部书记,莫佩华同志以党建带队建,通过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筑牢*治之魂、提升多元能力、强化深学笃行。2022年4月,新冠疫情袭击湖南邵阳,莫佩华同志在抗疫斗争中充分体现出了人民法官应有的*治素质与党员本色。莫佩华同志从书记员做起,先后在审管办、民三庭、审监一庭等部门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办案理念,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高品质司法的新需求。莫佩华同志在担任行政庭庭长期间,组织全庭人员撰写行政审判白皮书与典型案例,每年定期梳理全市行政机关败诉案件情况,得到市委市政府的充分肯定。莫佩华同志担任行政庭庭长后,于2023年5月会同市全面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共同出台了全省靠前个市级层面推进行政应诉工作措施,对行政机关应诉、府院联动、案件管理、工作考核等内容进行全面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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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穗湘

邵阳市公安局法制支队

邵阳市公安局法制支队行政管理执法科副科长、一级警长。该同志坚持以***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党的二*大精神和法律法规,树牢执法为民理念,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法制工作。参加公安法制工作18年里,该同志先后在法制预审科、复议应诉科、行政执法管理科等科室工作,一直从事公安法律审核业务,长时间接触案件,承担审核案件的职责,为办案民警指出办案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合适的解决办法。多年来,共审核各类案件10000余起,提出补充完善意见5000余条,无一被检察机关退补、**判决无罪或者被复议变更或撤销的,在执法质量考评中无扣分。该同志负责全局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工作以来,始终将该工作作为一项重大的*治任务来抓,参与起草了《全市公安机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三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邵阳市公安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十条举措》等方案机制。该同志办理多起涉及市里重点工程、重点项目、重点企业的案件,均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该同志积极参与法治宣传工作,多次在学校、社区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公众法律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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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依禄

邵阳市司法局

邵阳市司法局法治调研与督察科科长。先后历任邵阳市司法局人民参与促进法治科一级科员、副科长职务。自2013年参加工作以来,该同志连续4年通报嘉奖,一次“记三等功”。秦依禄同志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通过对司法行政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学习来指导实践工作,获得“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2022年市委政法委创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期间,结合市局业务工作,指导各县市区创新推进“背包式”人民调解工作法。2023年,市委市政府启动创建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工作,秦依禄同志带领科室,通过4轮全面梳理各部门上报的3000余份材料,高质高效完成申报资料工作。创建工作经验作法在中央依法治国办简报《依法治省(区、市)办工作简报》第16期刊登,作为特色工作推介。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强力推动和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全社会的共同参与下,今年8月,市本级和邵东市获评“第二批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秦依禄同志能团结同志、热情服务、作风严谨,遵守各项制度和纪律规定,无任何违规违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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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国民

隆回县司法局

隆回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参与县司法局班子分工,分管政府法制和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获评“2021年度全县优秀政法干警”。该同志能够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深入学习和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法治思想,在思想上、行动上与*中*保持高度一致。该同志从事政府法制工作十多年,在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规范性文件管理、行政执法监督、信访复查复核、政府合同管理等方面均有出色表现,多次参与全县诸多重大疑难案件和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置,具有良好的法律素养和丰富的处理疑难复杂事件的经验,为维护县委县政府的合法权益作出了突出的贡献,树立了县委县政府良好的公信力。2022年为困难群众提供上门法律服务3次,树立乡村振兴法治护航典范。组织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会议,落实中央、省、市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反馈意见及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整改工作,健全长效机制,真正做好督察整改“后半篇文章”。该同志为人正直、待人诚恳,工作讲原则、顾大局,能遵守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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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文波

邵阳县司法局

邵阳县司法局党组成员、政工室主任,负责政工人事和分管原法制办业务工作。该同志法治意识强,业务能力突出,成绩成效显着。曾荣获县委、县政府嘉奖9次,其中三等功1次。 该同志坚持以***法治思想武装头脑,理论结合实践,指导开展业务。积极组织四个律师事务所分别成立了党支部,做到两新组织党建全覆盖,发挥社会组织党建引领作用。涉及县委政府的法律事务工作,该同志积极参与县招商引资商务洽谈活动、招商合同法制审查和重大行政决策,配合推动县规范性文件清查,为县域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法律保障。该同志工作尽职尽责,经常加班加点,参加各种案件协调会、项目研讨会和政府常务会,从不缺席请假。组织干警开展法治进社区宣传活动30余次,参与征地拆迁、意外死亡纠纷矛盾调处时,能坚持法律原则,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为领导决策做参谋。在执法监督和行政复议中发现有违法违纪行为,坚决要求按法整改到位,涉及违纪的移送纪委监委处理,做到严格秉公办事,杜绝徇私枉法,把廉洁自律摆在首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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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 浩

新邵县司法局

新邵县司法局副局长,分管依法治县秘书组、行政复议与应诉、行政执法监督、规范性文件管理、公共法律服务、普法与依法治理、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审改、营商环境等工作。该同志从事法治工作15年来,认真履职尽责,积极开拓进取,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从事工作在全市排名靠前,多次被省、市、县表彰,其中2011年11月,撰写的论文《论行政复议调解制度的完善》获湖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行政复议理论研究征文活动三等奖,2017年2月新邵县人民政府给予三等功,2017年5月邵阳市人民政府给予“2016年度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先进个人”。该同志长期从事法治工作,具有法律专业知识,在县里重点工作中,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为县领导出谋划策,对每一纠纷全程参与,为县委、县政府提供了良好的决策依据,为维护稳定,促进发展,发挥了很好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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胥着华

岳阳市纪委监委

岳阳市纪委监委第七纪检监察室副主任。胥着华同志从事法治工作12年以来,一直坚守在反腐最前线,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和扎实的法律知识功底,在多层级中历练,快速成长为法治领域的坚定**者、精细专业者和有效治理促进者,连续五年获评年度考核优秀等次,荣立三等功一次,获评2022年湖南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个人。

1.争做信念坚定、对党忠诚的法治卫士。该同志始终坚定不移地做***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深刻领悟“两个确立”,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将青春投入正风肃纪反腐伟大实践之中,始终坚决抵制诱惑,坚定维护公平正义。2.争做坚持原则、敢于斗争的法治斗士。2020年,在中央扫黑除恶第十六督导组督办的2002年“9.01朱仑水库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中,该同志讲原则不讲面子、讲党性不徇私情,面对“熟人”,敢于“黑脸”,在原则问题上寸步不让,勇于碰硬,有效回应社会关切,还上访18年的老百姓一份公平正义。3.争做勤学苦练、业务精湛的法治能士。该同志在省纪委专案中担纲“审查调查阶段同步开展国际追逃追赃”新课题,全程参与该案开创性工作,助推自**行为入罪,高质效完成湖南首例违法所得没收案。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工作中,该同志全面参与涉腐跨境**专题调研,相关成果呈送中央领导阅,推动科学立法、修订完善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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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 梅

岳阳市依法治市办

岳阳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科长。周梅同志2008年开始从事法治宣传工作,2019年任岳阳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科长,主要负责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协助统筹和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她爱岗敬业,潜心助推法治岳阳建设,以润物细无声的工作态度,致力为岳阳高质量发展提供高水平法治保障,多次受到全国普法办、省委依法治省办和岳阳市委市政府的表彰肯定。1.推动学习贯彻***法治思想走深走实。推动开展市委理论中心学习组专题学习,市政府常务会议、市政府全体(扩大)会议组织会前学法,推动召开年度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制定公布岳阳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助推“群英断是非”工作法,新华社等主流媒体重磅宣传,中央政法委、中央依法治国办、司法部、省委依法治省办相继推介。持之以恒推动生态法治建设,切实履行“守护好一江碧水”首倡首责,擦亮生态法治建设示范项目品牌,探索形成绿色示范创建“岳阳经验”。2.助力法治政府建设成效显着。积极参与全市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三资运作改*、园区赋权、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等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我市临湘市高新区、岳阳县公田镇成功申报全省赋权改*试点。牵头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2020年,岳阳市“生态法治建设制度创新与实践”被中央依法治国办命名为全国靠前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项目;2021年至今,共有3个县市区、2个单位、2乡镇、3个项目被命名为全省靠前批、第二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地区和项目。2023年,牵头负责岳阳市“群英断是非”工作法申报全国第三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项目。3.助推全面依法治市创新发展。在全省率先建立市委法律顾问制度,出台《市委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建立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报告制度,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年度述职报告专章专述;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会议述法走在全省前列;建立健全全面依法治市综合绩效考评机制,2022年我市依法治市综合绩效考评居全省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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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 婷

岳阳市中级人民**

岳阳市中级人民***治部宣教科科长。江婷同志从办案能手到普法尖兵,始终将弘扬法治精神,传播法治理念视为己任,把每一场庭审现场、每一份裁判文书、每一次宣传活动当作传递司法正能量的载体,取得了较好成效。立场坚定,党性修养好。该同志时刻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主动对标对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能够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勤勉敬业,办案效果好。审结的220件行政案件无一起上访缠访,主审庭审入选“岳阳十**治事件”。撰写的裁判文书获全国**二等奖。参与编辑的《土地征收补偿司法审查工作手册》获得法治岳阳建设奖。她用心化解每一个纠纷的先进事迹在岳阳电视台《法官风采》栏目进行了专题报道。热心普法,社会形象佳。五年来,她先后深入学校、社区、企业、乡村、军营等地开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反校园欺凌、《宪法》《民法典》专题宣讲等宣传活动60余场,组织**开放日40场次,发放宣传手册30000余册。在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助力法治建设中起到了积极作用,得到了广大群众和基层组织的好评。坚守底线,自身要求严。始终做到守住法治底线、不越纪律红线、不碰作风高压线,心存敬畏,不计得失,以实际行动践行新时代**人的责任和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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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光武

中共平江县委政法委

平江县委政法委员会常务副书记。朱光武同志任现职以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冲在一线、干在实处,以担当铸就忠诚,以实干诠释使命,以作为彰显价值,不断推动政法工作取得新成效,多次被市、县嘉奖、记功。一是以“忠”为先,涵养“一颗红心永向党”的*治底色。始终把*治建设摆在首位,做到了*治上讲忠诚、组织上讲纪律、行动上讲规则。始终保持昂扬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敢于直面问题,全力攻坚克难,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做好政法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做到持之以恒,保持韧劲。二是以“干”为要,提亮“吾将上下而求索”的担当成色。充分履行工作职责,尽心尽力协助政法委书记,团结和带领全体政法工作者,继续保持了全县政法工作稳中有进的良好发展态势,治安状况持续向好,群众满意度持续上升,已连续十年获评全省“平安县”,连续两年获评省、市平安建设先进县。三是以“净”为本,彰显“要留清白在人间”的廉洁本色。积极发挥表率作用,模范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行为规范,严守党的*治纪律和*治规矩。始终以反面典型为镜,正确处理公私、是非、情法的关系,坚决摒弃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严肃抵御“四风”侵蚀,以忠诚干净担当的良好形象,团结带领党员干部做到自省自警自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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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 龙

岳阳县公田镇

岳阳县公田镇党委书记。李龙同志自2019年担任公田镇主职领导以来,始终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积极开展公田镇综合行政执法改*,实现了治理效能与群众满意“双提升”。1.高度重视,抓实法治政府建设。着力营造依法治镇的浓厚氛围,先后组织开展了“**教育法治宣传”等多种普法宣传活动。指导各村规范建设法治宣传栏、农家书屋、法治长廊、法治广场等法治宣传阵地。指导公田港口村完成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验收工作。2.高位推动,打造执法改*示范。根据公田实际情况,整合全镇执法力量和资源,成立公田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在办公条件紧张的情况下协调出*办公楼,按要求打造高标准办公软硬件环境。选优配强执法队伍,参与制定并出台内部管理制度、执法程序性制度和监督考核制度,实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财,建立权责清晰的监管执法责任体系。2022年4月26日,全县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工作现场会成功在公田召开。2022年下半年任公田镇党委书记以来,进一步加大执法改*力度,充实执法队伍,新设集镇执法中队,负责集镇整治工作。3.全力配合,力争省政府直接赋权。今年来多次接待省委编办、省司法厅以及陕西省委编办领导现场调研我镇执法改*工作,均获高度评价。同时多次主持召开党政办公会专题研究争取赋权工作,并向县委主要领导专题汇报,根据乡镇工作实际,分线逐项议定争取赋权事项,共清理出拟争取赋权目录159项,并报县政府常务会议审定通过,正在按程序向省人民政府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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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芳锐

岳阳市应急管理局

岳阳市应急管理局政策法规科副科长。1.做较真碰硬的安全执法员。执法支队工作期间,她以不怕苦、不服输的性格,全身心投入执法办案中,不断加强业务学习,敢于较真碰硬,执法办案水平得到提升。2019年主办的湖南黄金洞矿业有限公司“10.30”冒顶片帮事故温州通业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案被评为全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十佳优秀案卷。2.做严谨务实的法律守护员。从事法制工作后,她从规范行政行为入手,重新梳理执法流程,编制执法工作指引,强化法制对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监督,严格把控案件办理质量;参与应急管理部门牵头的事故调查的法制审核,确保事故调查报告法律适用准确;严格审查本单位参与的行政合同,极大降低了法律风险,2022年以来,市应急管理局无一起被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案件。3.做孜孜不倦的法治宣传员。应急法治宣传要求具备极高的*治敏锐度,她时刻把唱响时代主旋律,推动法律法规和有关应急管理决策部署落地落实作为法治宣传工作的重点,在巴陵应急管理大讲堂给全局干部职工宣传《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在全市工贸安全监管会上宣讲《安全生产一法一条例解读》,在湘阴县、岳阳县、岳阳楼区、南湖新区等安全监管执法工作会上宣讲《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实务》,她用宣讲课的方式将安全生产法治文化进行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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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 政

常德市人**制委

常德市人**制委(常*会法工委)综合科科长、四级调研员。15年来,该同志始终坚持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岗位上。作为全省设区的市靠前批专门从事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工作人员,该同志炼就一双“火眼金睛”,“捕捉”规范文件的违法或者不合理之处做到快和准。累计经手审查的规范性文件近千件,建议修改或废止的规范性文件数十件,为有效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国家法治的统一作出了突出贡献。2015年常德取得地方立法立法权后,该同志参与了常德地方立法从无到有、从有到强的全过程,始终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问题导向,先后参与了《常德市住宅小区电动车充电安全管理规定》等10多部地方性法规的制定工作。围绕食品安全、停车困难、油烟扰民、垃圾围城等人民群众关心的一系列热点难点问题,结合本地实际,在法规中有针对性设计了相关制度,为相关问题的解决提供了有力有效的制度供给。该同志长期工作在法治一线,积累了丰富的法治工作经验,工作成效突出,也练就了“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的坚韧特质,为常德市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突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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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 林

常德市司法局

常德市司法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2016年1月,被组织任命为常德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2020年9月,被任命为常德市司法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协管市司法局全面工作,先后分管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科、办公室、法治调研督察科、监狱戒毒管理科、人民参与促进法治科、社区矫正科等工作,为全面依法治市工作、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2017年、2018年获市人民政府嘉奖,2019年获市人民政府三等功。该同志讲*治、敢担当、善创新。坚守法治信仰,热爱司法事业,恪尽职守,廉洁自律,具有很强的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始终坚守法治事业,恪守职责要求,通过自己的法治实践推动全市法治观念的形成,坚持以“督”促工作,精心组织全市法治调研督导,先后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八五”普法规划实施等法治督察活动。始终坚持创新求实效,推动常德市首次举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现场述法,创新推进全市县级社区矫正机构副科级建制工作经验做法获司法部社区矫正工作培训会推介。组织完成省司法厅交办的选派戒毒警察社区矫正工作,选派规模和力度居全省首位,有效推动我市法治建设向纵深发展,用拼劲韧劲闯劲促常德法治工作结出硕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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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 翼

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法制大队大队长。该同志*治信仰坚定,法律专业知识丰富,工作能力和责任心非常强。在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从事法制工作期间,曾参与常德市行政执法“四项制度”的起草工作,拟写了常德市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初稿。该同志还牵头拟制了《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审查审批权限和程序规定》《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案件审理会议制度》《行政执法四项制度实施细则》等规章制度,为推进执法办案制度化、规范化奠定了基础。2020年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成立以来,行政处罚案件的复议率、诉讼率均低于1%,没有一起行政复议被撤销或行政败诉案件。2021年以来,该同志审核行政处罚案件共300余件,其中10件分别被*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湖南省司法厅、常德市司法局评为优秀案卷或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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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宗俊

常德市消防救援支队

常德市消防救援支队法制与社会消防工作科(火调技术科)科长。2009年加入消防救援队伍以来,发表专业技术论文5篇,牵头出台规范性文件3部,推动地方立法1部。2022年,带领科室组织申报的消防救援安全指挥台项目获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科技创新三等奖,参加全省火灾调查暨消防产品监督业务比武获三等奖,全省消防产品优秀执法案例评选活动获靠前名,全省行政处罚优秀执法案例评选活动第三名,全省消防执法检查考评第二名,科室参加全省典型执法案卷模板编写并在全省公布。一是理论学习固化队伍法治思维。拓宽学习的广度和深度,认真学习***总**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积极参加消防监督业务培训和旁听庭审。二是综合治理优化消防安全环境。联手行业部门推进消防安全综合监管,起草出台了便民利企举措9项27条,大力推行公众聚集场所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告知承诺制。三是执法改*提升执法为民效果。以帮扶指导为常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四项制度,个人承办的行政执法案件无一复议或诉讼。着手“小切口”解决重点民生“大问题”,牵头出台了全省首部“小快灵”地方性法规《常德市住宅小区电动车充电管理规定》。四是精准宣传落实普法教育责任。积极与街道、社区紧密联系,发动网格员、社区工作人员、社区志愿者等力量广泛开展消防安全与法治知识宣传,针对居民家庭和鳏寡孤独等特殊群体,开展精准宣传和帮扶走访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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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佳欣

常德市武陵区依法治区办

常德市武陵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该同志参加工作来,基本是直接或间接从事法治方面工作,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已刻入骨髓。任常德市武陵区政府法制办主任期间,整章建制,组织起草并发布武陵区法制政府建设有关文件、制度百余份,推动武陵区在政府法制建设方面走在全省前列;任常德市武陵区人大监察和司法委会主任期间,提出法治建设方面意见建议近十条;任武陵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党组书记期间,推动全区行政审批制度改*、政务服务下沉,获得全市真抓实干激励奖励,2022年4月武陵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获得全国工人先锋号荣誉称号。任常德市武陵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2022年11月武陵区获评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得到上级肯定和群众认可。2023年以来,带领武陵区司法局一班人狠抓基层法治建设,持续推进全面依法治区;聚焦监管安全建设,深度做好重点人群管控;助力平安建设,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深化法律服务建设,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等几个方面持续发力,为常德市武陵区法治工作添砖加瓦。2018年获得常德市武陵区三等功、2021年获得常德市武陵区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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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继春

常德市鼎城区人民**

常德市鼎城区人民**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该同志在常德中院工作期间,长期从事行政审判工作,先后应邀为常德市直行政机关及各区县市行政机关讲授《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先后在《常德日报》法治常德专栏发表行政审判典型案例10余篇,办理行政诉讼案件800余件,参审的案例被*高**评选为优秀庭审。多次组织行政机关执法人员旁听庭审。2014年撰写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具有可诉性》一文,被*高**评为优秀案例。2015年办理了《行政诉讼法》修改后,常德市首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案件——白马湖街道某村民小组诉武陵区政府征地补偿案,该案件先后被湖南经视、《常德日报》等多家媒体宣传报道,到场旁听的市人大常*会领导给予高度评价。到鼎城**工作以来,分管行政审判等方面工作。鼎城**是常德市行政一审案件集中管辖**,该同志不断加强行政审判与行政执法的良性互动,带头开展巡回审判并邀请辖区内行政机关旁听庭审。多次带领分管部门送法进企业、进机关,相关信息被*高**《人民**报》刊载。积极参与地方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咨询并提供法律意见、建议。今年牵头鼎城**与武陵区司法局联合发布《2022年武陵区行政机关涉诉情况综述》,剖析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助力法治常德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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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 杏

桃源县司法局

桃源县司法局行政复议股主要负责人、四级主任科员。该同志爱岗敬业,始终把办案质量排在靠前位。求真务实,刻苦钻研,对待案件力求吃透找准,对办案质量追求尽善尽美,长期保持零败诉;爱岗敬业,推动复议工作不断完善。严把受理审查关,弥补复议程序短板;深化阳光复议,接受公众监督;强化监督指导,督促相关单位严格履行行政复议决定。优化工作方式,最大限度发挥办案效能。担任行政复议股室负责人以来,该同志通过开展行政复议集体审议、复议听证、实地调查、专家论证等形式,借助外部行政复议资源,不断优化行政复议工作方式,实现行政复议工作效能的最大发挥。坚持复议为民,实现行政争议实质化解。该同志坚持推行行政复议多元化解工作机制,将调解贯穿案件全过程,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2023年,桃源县行政诉前调解案件实现60%调解化解,真正实现案结事了。多措并举,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实现100%。严格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凡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社会高度关注或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等案件,涉诉机关负责人必须出庭应诉。2021年以来,桃源县行政机关负责人重大案件出庭应诉率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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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 强

临澧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临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策法规股股长。从事行政执法及执法监督工作20多年,先后在局劳动监察大队和政策法规股工作。该同志始终坚持不忘初心,坚持为民服务宗旨,为临澧人社的依法行政做出了应有贡献。在劳动监察大队工作期间,处理每一起劳资纠纷,该同志都能运用自己掌握的法律法规知识,用自己的热情、耐心,化解劳资双方矛盾,得到劳资双方的一致好评,多次受到县政府嘉奖,每年都是单位的先进个人和优秀*产*员。2017年底,该同志从监察大队副队长调任政策法规股任股长,承担起了执法监督的重任。到任后,该同志充分利用一切时间学习,夯实自己的理论基础,不断完善相关制度,规范法治审核程序,认真对待各类应诉案件。近三年来,工伤保险应诉案件达到37起,社保应诉案件9起,胜诉率达到了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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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 琳

张家界市中级人民**

张家界市中级人民**员额法官、二级法官。负责全市**破产审判指导,建立健全企业破产案件审理规范、企业破产预重整工作指引、破产办理府院协调机制、执行移送破产审查案件操作指引等长效机制,促使全市破产审判工作得到快速提升。在全国**首创“拟执转破案件库”制度,获省高院积极推介。成功办结的涉张家界中商广场重大破产重整案,取得良好的法律、社会效果。大力助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在全省**首创对涉企案件实行经济影响评估机制,助力张家界市旅游复苏和经济发展。深入企业、园区普法宣传,编印破产审判、中小投资者权益保**律宣传手册,多次为企业家宣讲民法典、企业经营法律风险防控等课程,为企业排忧解难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曾获第二届全国**“百场优秀庭审”,市中院优秀党务工作者、优岗,办案能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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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志勇

张家界市司法局

张家界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一科科长。在全省率先建立政府合同审查机制、行政应诉败诉责任追究机制。深化府院联动,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700余件,办理民商事仲裁案件70余件。积极参与处理政府重大历史遗留问题20余起,深度参与并推动用法治方式一揽子解决张家界**体育中心项目长达14年烂尾问题,牵头负责政府收回张家界市镍钼矿厂大坪矿区许可证补偿事宜,为政府减少损失7200余万元,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广茂公司招商引资长达20年的历史遗留问题。曾获十*大信访维稳工作先进个人、5次嘉奖、全省优秀公职律师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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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晓群

张家界市公安局永定公安分局

张家界市公安局永定公安分局法制大队副大队长。作通过公安部门高级执法资格考试和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作为单位公职律师,肩负着本单位行政复议诉讼重任,负责处理过行政诉讼案件186起,复议案件82起,未曾因工作过失被撤销或确认违法。在每一起案件中,能主动做好释法说理工作,做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在负责的行政和刑事案件审核工作中,严谨对待每一起案件,经其审核的案件,无一在复议或诉讼阶段被撤销、无一引起信访。曾获省公安厅法治工作先进个人和区政府三等功。

50

付小凤

武陵源区检察院

张家界市武陵源区检察院靠前检察部主任、四级检察官助理。主要从事刑事检察工作,兼任未成年人检察专干及普法专干,办理以及协助员额检察官办理300余件案件。在办理李某某等三人盗窃案,联合司法局对三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社会调查,针对未成年人监护不到位问题,向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并邀请家庭教育专家为涉案未成年人及其父母开展一对一家庭教育,该案经验做法登上湖南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专刊。在办理邓某某等人强迫卖淫、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盗窃案中,被湖南省人民检察院评为全省“利剑护蕾”优秀案件。自2020年担任未检专干以来,共组织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20余次,2021年在全市率先实现“法治进校园”全覆盖。2022年武陵源区检察院被评为2016年至2020年全区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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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 琳

中共益阳市委政法委员会

益阳市委政法委法治科科长。潘琳同志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法治思想,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各项工作。注重利用干部日常培训学习的机会,增长和积累丰富的法律知识,为做好法治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认真履行法治工作职责。负责起草制定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司法协调小组工作要点、规则等法治学习、宣传文件和制度,组织召开司法协调小组全体会议,使法治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制作宣传展板和横幅,印制普法材料,开展法律咨询等形式,宣传普及法律知识。组织开展疫情防控、民法典进社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专项法治宣传活动。在“益阳政法”上开设法治宣传专栏,编辑出版《益阳法学》共7期。注重抓好法治工作重点。推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在司法领域落地落实,确保司法公正高效权威。在省对市州年底考评中,我市全面深化政法改*连续三年获得满分,受到省委政法委的充分肯定。本单位获评“全市法治建设年度考评优秀单位”,本人被评为“2016-2020年益阳市普法工作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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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 颢

益阳市司法局

益阳市司法局法治调研与督察科科长。符颢同志从事法治工作二十余年,是我市法治建设的实践者、管理者。一是主动作为当好法治益阳建设“工作推手”。将法治督察及整改落实情况列入依法治市年度工作要点,作为重点任务进行督察督办。统筹推进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在我市以及各县市区的贯彻落实,编制出台精准化任务措施清单,为法治益阳建设做好“顶层制度设计”。二是动真碰硬抓实督察整改“后半篇文章”。牵头从严抓实中央依法治国办、省委依法治省办实地督察整改“回头看”,牵头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法治化营商环境、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等专项法治督察。将督察掌握的情况整理汇总形成督察报告和问题清单,要求各地各单位制定整改方案,层层压实责任推动整改,让法治建设督察“长出牙齿”。三是攻坚克难创新督察考核“闭环管理机制”。综合运用法治建设考核评估与督察督导双轮驱动,指导各县市区、各市直单位将全面依法治国顶层设计**为推进我市法治建设的制度规范、政策措施和实际行动,确保*中*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落实到“最后一公里”。在我市被评为靠前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的基础上,推动并指导我市各地各单位开展示范创建,倾力打造“法治益阳建设升级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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谌鄂湘

益阳市市场监管局

益阳市市场监管局政策法规科科长。谌鄂湘同志从事法制工作多年,是单位学法尊法用法的排头兵,为推动部门法治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坚持抓学习,提升综合素质。该同志把***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大精神作为*治学习重点,深学细悟笃行,坚定了理想信念、增强了党性觉悟;把新出台的法规政策作为业务学习重点,培训交流商讨,拓展了知识领域、提升了业务能力。坚持抓基础,健全工作机制。该同志主动作为,不断探索部门法治建设长效机制。一是加强顶层设计。组织编制《益阳市市场监管局法治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对新时代新征程推进法治市监建设进行细致规划。二是强化法治培训。组织培训30多期,参训超3000人次,促进了部门执法队伍素质提升。三是强化制度建设。组织制、修定执法管理制度20余个,汇编成册,夯实了部门法治工作基础。坚持抓重点,提升工作成效。一是突出普法宣传。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益阳市市监局获评“2016-2020湖南省普法工作先进单位”。二是强化执法监督。组织系统执法案卷评查,并发布《市场监管领域涉企柔性执法“四张清单”》,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强化了依法履职。三是严格法制审核。从立案审查、到案件审核,带领科室同志将法制融入执法办案全过程,确保执法案件量质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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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红斌

益阳市南县依法治县办

益阳市南县依法治县办副主任。李红斌同志始终把*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深入学习贯彻***法治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不懈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推动出台《南县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方案》,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法律顾问覆盖率达到80%以上;采用聘请“法律顾问团”的形式设立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成立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日益凸显。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发展“诉调对接”“三色预警”“乡村治理三治融合”等机制,将社会管理触角延伸至最后一公里。深入探索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与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建立校地合作关系,在法治人才队伍培养、乡村法治建设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在该同志的推动下,南县在全省率先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县政府“真抓实干”指标体系,充分运用考核“指挥棒”,为全面依法治县工作打下坚实基础。2023年8月,南县成功创建湖南省第二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

55

杨 勇

益阳市桃江县人民**

桃江**行政庭一级法官。该同志对党忠诚,紧密地团结在以***同志为核心的*中*周围,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法治思想,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始终坚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始终奋斗在办案一线,审判绩效突出,主动办大案、办难案,多次被评为办案标兵、调解能手。他主持调解的某物流公司诉某城管局强制拆除房屋或者设施及行政赔偿一案、某料理店诉某市监局罚款一案、某环保建材公司诉某生态环境局罚款一案等,通过其协调调解结案,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督促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实质化解行政争议,加强“府院企”联动,推动形成平等有序、充满活力的法治营商环境,其办理的案件经二审维持率高,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为当地法治政府建设作出重大贡献。2017年荣获三等功,2019年被授予荣誉天平奖章,2019年被《中国**网》评选为湖南省“全省行政案件庭审直播靠前名”,2022年荣获湖南省第四届全省**“百场优秀庭审”优秀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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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建华

资兴市司法局

资兴市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股(法治调研与督察股)股长、三级主任科员。该同志自1999年参加工作以来,先后在资兴市七里司法所、香花司法所、市矛盾纠纷调解指导中心、市司法局工作。始终保持对党绝对忠诚的*治品质,坚决服从组织安排,得到单位领导和同事高度肯定。先后被评为资兴市维稳工作先进个人、资兴市综治工作先进个人(记三等功)、资兴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郴州市最美司法行政人、资兴市政法系统最美政法干警,2014年来连续6年被评为资兴市优秀领导干部。一是依法化解矛盾纠纷。1999年至2010年,该同志负责所在乡镇司法行政、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等多项工作,期间化解各类矛盾纠纷300余起。2011年至2014年,在基层股和市矛盾纠纷调解指导中心工作期间,不断完善矛盾纠纷排查机制,先后成功调处重大矛盾纠纷100余件,资兴市司法局连续4年被评为全国人民调解宣传工作先进单位,下辖的三都司法所被评为全国模范司法所,东江、兰市等8个司法所被评为湖南省优秀司法所。二是规范法律服务管理。2015年至2017年,在政策法规股工作期间,认真开展重点领域的执法、全面法治状况“体检”、岗位评议、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等工作,协助成立了资兴市工商业联合会(总商会)法律顾问团,树立了法律服务良好形象。“七管齐下”着力提升了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知晓率、满意度,资兴市司法局在省郴州综治民调中一直保持在靠前方阵。在局党组的大力支持下,在全省率先全面推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实现了法律服务从业人员与基层组织和群众互利双赢和矛盾纠纷减少、群众上访减少、案件发生减少“三个减少”目*。该做法先后在《人民日报》等主流媒体作深度专题宣传报道,2015年度被评为“湖南省十大最具影响力法治事件”,并在全省进行推广。三是深入助推法治建设。2018年以来,负责法治督察与调研、普法与依法治理等工作,起草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及项目建设清单,认真抓好“四个一”普法阵地建设,全面推进“五个一”法治文化建设工程,广泛开展“法律六进”、“三级联创”等系列法治创建活动,累计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400余次,上法治课200余场次,编发了农村法律明白人培训手册等普法读本3万余册,培训农村法律明白人2693人。推动创建各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34个,建成“彭公庙”联席会议旧址红色法治文化阵地。撰写的《深化法治建设 护航县域高质量发展》一文在省委办公厅《工作情况交流》2023年第5期刊发。2020年,资兴市被中央依法治国办命名为靠前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蓼江镇被省委依法治省办拟命名为靠前批“湖南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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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跃武

临武县司法局

临武县司法局司法所长。参加工作30多年,任职基层,他忠诚司法行政事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拓创新,尽职尽责,以法律作武器,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出色地完成了各项司法行政工作任务,得到了领导的认可和人民群众的好评。一是学无止境,不断提升自身法治能力。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法治思想,在大事大非面前保持*治上的坚定。工作中带头学习法律法规,做到知法懂法、严格执法。通过多种形式的学习,增长和积累了丰富的法律知识,为做好基层法治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二是润物无声,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加强制度建设,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保障工作规范有序运行。突出领导干部等重点普法对象,努力建设“法治政府”。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确保了农村社会稳定。加大对青少年的法治宣传教育,让尊法、学法、懂法、守法在孩子们心中生根发芽。健全和完善了镇、村(社区)、村组(小区)法治宣传网络。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机制,建立完善领导干部年度普法责任清单,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形成分工负责、共同参与的普法工作机制。三是作风扎实,努力为民服务解难题。坚持在调解的过程中对当事人进行普法,以案说法、以案释法,努力达到调解纠纷一小件、普法教育一大片的效果。以法教化社区矫正对象,组织社区矫正对象以身说法,感悟违法的严重后果,个别教育中以法治教育、思想引导、心理疏导等多措并举,加快社矫对象的自我改造,重新成为社会有用之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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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 凡

北湖区人社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郴州市北湖区人社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该同志从事一线办案多年,深知走仲裁程序对于大部分劳动者而言实属不易,如何能更好的拓展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更大的发挥调解职能便成为了罗凡同志为之奋斗的工作方向。20年间,无论身处什么职位,罗凡同志始终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时刻以维护弱势群体应有权益为初心,始终扎根矛盾纠纷调解一线,主动负责重大、疑难、群体性仲裁案件的处理,得到劳动者和企业的广泛认可,用自己的青春和汗水践行军人本色,让军旅的基因在调解中绽放异彩。2015年,随着《郴州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规范化建设指南》出台,该同志率先在全区14家乡镇街道、10家百人以上规模企业、15家事业单位新建了39所具有劳动人事争议调解职能的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形成多层次、广领域、全覆盖的调解网。并在边建边选的基础上,培育出一家“*家级基层调解组织示范点”,二家“湖南省劳动人事争议金牌调解组织”,通过以点带面、示范引领,推动全区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实现整体突破。在2015年至2022年期间,39所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在该同志的指导下,累计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3035起,调解成功2610起,调成率达86%,大幅降低了因劳动人事争议引发的仲裁、诉讼,切实为地方经济的健康发展和劳资双方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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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建军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郴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一级调研员。一是*治坚定,综合素质较强。*治思想坚定,能认真学习*治理论,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在思想上行动上和*中*、上级党委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保持高度一致,能严格执行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议。主动学习掌握协管分管工作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业务政策,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意识。坚持深入基层调研走访,访民情探民心,自觉做到知行合一。二是恪尽职守,工作效能较高。忠于职守,在协管工作上肯下苦功夫,敢啃硬骨头,善于统筹兼顾,提高工作效率,突出工作效绩,注重完善制度建设,积极协调衔接,规范工作流程,有效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各项工作规范有序运行。聚焦推进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组织开展交通安全整治攻坚战和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等系列专项整治行动,大力推进道路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专项治理行动。聚焦人民群众出行交通和市中心城区堵点问题,多次深入到市交警支队现场体验公安交警业务办理流程,查找问题短板,改进服务举措。带队到市城区部分路口路段对道路交通“堵点”治理工作进行实地调研,事后对“市城区8个堵点”工作多次调度,实现了较去年同期相比市城区交通畅通指数由0.93提高到1.21,排全省第三。三是严于律己,廉洁自律意识强。能自觉遵守中央有关廉洁自律方面的有关规定,不断增强反腐倡廉的意识,坚持以身作则,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能够发扬吃苦在前、享受在后、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保持了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应有品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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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 婷

郴州市医疗保障局

郴州市医疗保障局规划财务与法规科科长。作为一名法治工作者,黄婷同志始终牢记党的宗旨,勤于学习,忠于事业,在法治岗位上深耕细作、精益求精,忠于职守、甘于奉献,用责任担当诠释着一名*产*员的初心。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法治思想。始终坚持将学习作为提升工作能力的重要抓手,先后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获得公职律师资格,参与起草的规范性文件达30余件,给出的法律咨询意见达上百条,2021年牵头起草了《健康郴州“十四五”建设规划》。多篇文章在省市各类媒体发表,在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纪念《价格法》实施二十周年征文活动”中获得三等奖。坚持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和扎实的法律知识功底,在不同岗位发挥专长,积极服务社会、服务企业、服务群众。工作冲锋在前,勇于担当作为,及时调处信访纠纷,积极开展送法进企业、进基层活动,将法治宣传与医保政策紧密结合起来,为群众宣传法律法规,普及医保惠民政策,多次帮助企业、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坚守初心传播法治力量,把自己当作一块基石,让更多人通往法治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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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博鸾

郴州市政协

郴州市政协社会法制和民族宗教委办公室主任、一级主任科员。该同志自2012年参加工作以来,先后在郴州市交通局运管处、郴州市城管局苏仙执法支队、郴州市政协社会法制和民族宗教委等单位工作,长期从事法治工作,拥有较高的*治素养,工作勤勉,作风优良,得到领导和同事一致好评。一是参与法治工作调研,在助推科学立法上建言献策。积极参与法治工作调研20余次,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有关法律法规在贯彻落实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以及群众的意见建议,组织撰写、修改、上报法制类社情民意信息60余篇,其中17篇被全国政协和省政协采用,助推科学立法和公正司法。二是参与专项民主监督,在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上积极履职。围绕推动郴州优化营商环境20条措施落实落地,参与民主监督,针对市场主体反映的多头执法等问题撰写监督报告,助推市政府出台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的专门文件。参与就落实《行政处罚法》“首违不罚”“轻微不罚”相关规定开展的民主监督,提出监督意见10条,获市主要领导批示并推动办理落实,助力市场主体遵纪守法,执法机关严格执法。三是参与法治宣传工作,在推动法律法规的宣贯落实上主动作为。引导鼓励政协委员特别是法律界委员参与《民法典》的宣讲工作,协助组织开展《民法典》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宣讲活动30余场。以民主监督工作为契机,协同市司法局举办郴州市行政执法业务培训会,进一步推动对新修订《行政处罚法》的学习宣传贯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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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克俭

郴州市法学会办公室

郴州市法学会办公室三级主任科员。该同志自2011年参加工作以来,先后在宜章县人民检察院、市委政法委工作,*治立场坚定,履职尽责,业务水平精湛,先后获2020年郴州市“三个推进年”工作先进个人(嘉奖)、2021年郴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先进个人(三等功)、2021年郴州市“一极六区”工作先进个人(嘉奖)等荣誉。一是发扬钉“钉子”精神,做好职务犯罪查办工作。在宜章县检察院反贪局工作时,该同志长期从事一线侦查工作,每件案件的办理,从初查、立案、采取强制措施、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各个环节都能依法严肃对待,工作期间主要承办初查案件16件,立案12件,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18人,参与办理的宜章县环保局系列贪腐案受到了市、县检察院领导的一致好评。二是坚持笃行作风,做好执法监督工作。立足执法监督岗位,做好执法监督方面的案件研究会商及协调督办、案件评查、执法检查以及涉法涉诉信访等相关工作。近三年来,协助单位协调案件80余件(次),督办案件20余件,交办案件40余件,交转办信访件50余件,评查案件230余件,接待信访人300余人次,开展司法救助90余件次,撰写各类调研、汇报材料30余篇。三是秉持实干心态,做好其他重点工作。认真落实省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积极参加市委“三个推进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督察督办工作以及“一极六区”营商环境优化专组工作。认真做好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产业链招商工作情况以及重大产业项目建设工作情况等督察督办工作,服务好全市推进“放管服”改*。在担任市委政法委依法治市工作的联络员期间,按照市委依法治市办的工作要求,做好了司法协调小组的相关工作的上传下达、材料撰写、工作督促以及资料报送等工作。其中负责撰写汇报材料10余篇,筹备重大工作会议8次,参加全市法治郴州建设督导调研工作3次。

63

秦远林

永州市依法治市办

永州市委依法治市办副主任。秦远林同志团结带领市司法局全体干部职工,扎实履行“一个统筹、四大职能”,市司法局被评为全国“七五”普法先进单位、全国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优秀团队、2022届全省文明单位、全省16个清廉机关样本培树点之一、连续2年被评为市直机关绩效考核优秀单位,省对市州平安建设考评连续3年位列全省司法行政系统靠前等次;4个集体、7名个人被评为全国、全省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依法治市、普法宣传、法治督察、法律援助、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等工作先后在全省会议上作经验交流发言。

64

雷顺华

永州市公安局

永州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一级高级警长。雷顺华同志忠诚履职、担当作为,长期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打击犯罪的一线,工作中先后四次因公负伤。从侦办央批、部督跨境犯罪案件到命案侦破,从公安部督办毒品目*案件到部督反诈专案,该同志几乎参与了永州近年来所有大要案件的侦破,所带领的专案组2次记集体一等功,9次记集体二等功,5次记集体三等功。2020年至2021年,被公安部、省公安厅抽调参与中央*治专案侦办工作,负责的工作组被公安部荣记集体一等功。其负责的命案侦破工作受到省委政法委、省公安厅等领导同志批示表扬。

65

罗 晖

永州市中级人民**

永州市中级人民**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四级高级法官、审委会委员。罗晖同志从事审判工作二十多年来,在工作履职中不畏难不惧责,树立了时代法官公正、高效、文明、廉洁的良好形象。近年来,该同志共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300余件,调撤率达42%,结案率100%,所办结的案件无一件超审限,无一件错案,无一件案件当事人信访;在立案信访局接待的600余名来访群众,无一起投诉事件,所有案件均得到了有效处置。先后组织开展专项评查、常态化评查各类案件2万余件、裁判文书30万余篇,有效促进案件质量提升;编印了刑事、民事和行政一审案件庭审操作规范,完善规范庭审行为。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优秀*产*员、优秀法官、办案标兵、办案能手、调解能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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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旭婷

永州市冷水滩区税务局

永州市冷水滩区税务局四级主办。贺旭婷同志先后组织开展会前学法、法治讲座等50余场次,为单位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管理等提供法律意见建议100余条,审核重要协议30余件次,同时为执法部门“量身授课”,培训一线执法人员200余人次。连续3年负责学法考法工作,全局参考率和通过率均保持100%。组织参加税法“六进”活动20余场次,普法“有声有色”。牵头建立询问约谈室,审核重大执法决定事项70余件次,全力绿色涉法涉税难题,成功组织调解税费争议矛盾问题7起,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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郁康明

湖南杰联律师事务所

湖南杰联律师事务所主任,二级律师。郁康明同志连续三届担任永州市人大代表,并任湖南省人大司法监督专家库专家、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委员、永州市党风廉政监督员、市政法系统执法监督员等。承办各类案件逾千件,为当事人挽回巨额经济损失。先后成功办理了南岭化工厂特大爆炸案等重大疑难案件,并入选《湖南省律师行业优秀案例精选》。热心公共法律事务,湖南杰联律师事务所被授予“永州市人民**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基地”“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公益法律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工作室”“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实践创新基地”等荣誉称号。

68

唐名海

江华瑶族自治县司法局

江华瑶族自治县司法局涔天河司法所所长,四级主任科员。唐名海同志在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二十多年,在法治宣传与人民调解中,立足工作岗位,勇于当担,树立良好的基层司法行政人形象。近年来,成功调处、指导调处各类纠纷矛盾40余起,无一民转刑案件发生,接待人民群众来人来访咨询200余人次。在担任界牌中心校及喇叭口完小的法治副校长期间,开展法治讲座20余场次。开展法治教育讲座,以“身边事”入群众脑、入百姓心。充分利用乡镇赶集日开展法律宣传,提供现场法律咨询服务,两年来,共发放各类法治宣传手册近万余份。2018年获评“湖南省优秀人民调解员”称号;2022年获江华瑶族自治县县委、县政府嘉奖。

69

吴永盛

怀化市委依法治市办

怀化市委依法治市办副主任,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作为一名从基层司法所成长起来的领导干部,在思想上他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定站稳*治立场。在工作上他聚焦法治统筹,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在全省率先组织党政主要负责人开展集中述法评议活动,积极推动六届市委第六轮巡察首次将法治建设纳入巡察范围。围绕中心大局,做好法治参谋服务。先后使怀化高新区、怀化国际陆港经开区获批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行政许可权改*试点,怀化高新区成为全省首批“双集中”改*试点的产业园区。突出示范创建,打造法治建设标杆。共成功创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2个,*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7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85个。厚植法治为民,着力提升服务质效。建成全省首家校地共建法考基地,能同时满足怀化、湘西、邵阳三地考生考试需求,获得司法部、省司法厅领导的充分肯定。凸显地方特色,创造怀化法宣精品。将法治文化融入“大戊梁歌会”“四八姑娘节”等民族节会,推动法治知识走入“辰河高腔”“苗族歌鼟”等民间艺术,创作《辰溪茶山号子来普法》等优秀非遗法治文化作品12件。

70

舒 齐

沅陵县委政法委

沅陵县委常*,县委政法委书记。他对党忠诚,*治立场坚定。时刻用优秀*产*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始终牢记做人以德为本、做事以德为先,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筑牢做人干事根基。他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积极开展法治宣传,营造法治沅陵良好氛围;积极推进综合网格建设,推动基层社会治理多元共治;有序推进乡镇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着力整合基层社会治理资源;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功能,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他勤勉务实,工作业绩明显。沅陵县连续两年获评全省平安建设先进县、全省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优秀单位,沅陵县信访工作从全市末位,跻身全市靠前方阵,涌现出了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肖典国、驻所调解室等一批先进个人和先进经验,“三化同行、三源共治”工作得到省委常*、省委政法委书记魏建锋批示肯定,并作为先进工作经验在全省推广。

71

李家雪

麻阳苗族自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麻阳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培训股股长。他依法开展行政许可。2020年以来,先后依法许可民办职业培训机构4家,依法取缔2家;许可劳务派遣公司、人力资源服务机构5家,取缔1家;每年对许可的培训机构、劳务公司等,均按照有关规定,加强法制宣传和日常监管,确保他们开展的工作合法合规。他积极帮扶刑满释放人员就业创业。四年来为刑满释放人员开展技能和创业培训72人次,提供就业岗位200个以上。并与司法部门对接,共同建立刑满释放人员创业担保贷款帮扶机制,目前共发放创业担保贷款80万元。他始终坚持真诚为民服务,社会成效明显。为329名灵活就业的困难人员、脱贫人口发放社保补贴151万元;为202名返乡农民工、高校毕业生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100万元;积极做好就业见习、一次性岗位补贴等就业创业工作,为全县社会和谐稳定、优化营商环境和高质量发展做出了应有贡献。

72

关 鹏

新晃县自然资源局

新晃侗族自治县政协14届委员。2011年1月至2020年2月,在新晃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政策法规股工作,先后任副股长、股长;2020年2月至2021年7月,任新晃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地产管理股股长;2021年7月至2023年8月,任新晃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行政执法大队副队长,2022年3月至2023年8月期间兼任县“两违”集中整治办副主任;2023年9月至今任新晃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该同志参加工作13年以来主要从事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有关具体工作,为法治建设工作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因表现突出,多次被评为县依法行政工作先进个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个人、县综治维稳先进个人,2015年获县人民政府三等功。

73

王 媛

洪江人民**

洪江人民**执行局局长。王媛同志自担任洪江人民**执行局局长职务以来,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忠诚履职尽责,围绕**中心工作,狠抓自身建设和执行队伍管理,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加大执行力度,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出色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2021年至今,该同志共审理刑事案件9件,办理执行案件262件,结案256件,执行到位金额4238万余元。2021年度、2022年度连续获评本区优秀公务员。

74

丁杏芬

娄底市司法局

娄底市司法局法治调研与督察科科长。该同志坚持深入学习***法治思想和系列重要*精神,不断夯实法治理论功底和专业基础,高分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自担任法治调研与督察科科长以来,该同志不断加强自身建设,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为法治娄底建设做了大量工作。高质量做好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娄底市法治建设考核评估方案》等文件起草工作。近两年共起草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市委依法治市办名义印发(上报)的重要文稿42件50万余字。不断探索法治建设新路径。在全市范围内选聘首批法治督察员48名,成立法治督察员人才库,出台《娄底市法治督察员管理办法》,为全省首家开展此项工作的市州,做法被中央依法治国办工作简报、《湖南日报》等推介。全力协调推动重点工作落地落实,率先印发贯彻落实“一规划两方案”工作任务措施清单,细化853项具体任务措施。不间断开展法治(法治政府)建设专项考核,针对考核对象的职能职责实施差异化考核,形成了娄底市独有的“1+3”法治建设考核体系。扎实做好法治建设实地督察及整改“回头看”工作,2022年娄底市在省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实地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回头看”视频调度会作经验交流发言。

75

李 杰

涟源市依法治市办

涟源市依法治市办副主任、市司法局党组书记。该同志提出了“四个一”的工作模式,即一轮宣讲轮训,一次主题征文、一次知识抢答,一千场屋场会,组织全市开展***法治思想系列宣传活动,推动***法治思想走进千家万户。全面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带队对全市主要行政执法部门开展了全覆盖法治监察和执法监督。倒逼执法人员提高法律业务水平。2022年底,依法治省办督察涟源市,随机抽考执法人员,该市考试成绩位列15个督察地区第1名。创新普法与依法治理。多次向市委、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开设“法治大讲堂”,专题培训全市行政执法人员,《经视说法》栏目专题报道了涟源做法。参与编排的普法湘剧节目“典亮生活”,参加全省汇演,网络点击率达到140万。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2022年,建立了由司法局主管,市矛盾纠纷调处中心为依托的全市综合性平台。省委常*、政法委书记魏建锋到涟源调研,给予高度肯定。持续推进法治政府示范项目建设取得实效。2019年,该同志负责起草《涟源市全面推行“屋场会”的指导意见》,取得了良好的*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被评为全国社会治理创新项目,并获评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

76

李 安

娄底市公安局

娄底市公安局法制支队副支队长。该同志参加公安工作以来,先后在城区派出所、看守所、巡特警、法制部门工作,有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公安工作经验,在法制部门工作近二十年,负责案件审核、合同审查、普法、复议诉讼等工作,熟练掌握执法业务,法律业务娴熟。该同志能理论联系实践,思考解决实际问题,先后完成《治安调解与刑事和解调研》《民警慢作为成因浅析及对策》《公安机关办理非法集资类案件调研》等论文及调研材料,起草了《娄底市公安局机关中心执法办案区使用管理规定(试行)》,使执法办案更加有章可循,参与起草《湖南省公安机关快速办理行政案件知道意见》获省厅表扬,撰写《娄底市公安局办理利用赌博机违法犯罪案件指引》被省厅作为先进经验在全省推广。多年以来,5+2、白加黑已成为常态,从不叫苦叫累,多次全程参与全局专案办理,为办案部门提供法律支撑,协调与检察、**的工作,为办案部门排忧艰难,积极调研解决实际问题,调研撰写的论文,获得了市委政法委的高度评价,为全市打非工作提供了重要参考。

77

苏伟峰

冷水江市司法局

冷水江市司法局禾青司法所所长。苏伟峰同志扎根基层司法行政36年,任劳任怨,爱岗敬业,为平安乡镇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一是耐心宣传法律,让法律深入人心。苏伟峰同志经常深入学校、庭院宣讲法律,以案普法、利用各种形式宣传法律,耐心地接待群众的法律咨询。共为中小学生上法制教育课75堂,义务接待法律咨询15735人次,为农民讲法制课63堂,使法律精神深入人心。二是悉心帮教违法犯罪人员,让法律温暖人心。苏伟峰无论是帮教刑释解教人员还是监管社区矫正人员,他都耐心地从情义、法律、良知等方面与他们促膝谈心,让他们痛改前非,洗心革面,累计教育**违法、犯罪人员260人。三是热心调解纠纷,让法律震撼人心。在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36年多时间里,苏伟峰同志注重工作经验的积累,加强自身业务素质的提高,全身心投入人民调解工作。直接主持调处重大疑难纠纷508起,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防止即发性民转刑30余起、非正常死亡12起。四是诚心息访,让法律稳住人心。对涉法涉诉的信访矛盾,苏伟峰同志主动配合当地政府信访部门,调解化积案,息访保平安,依法依规进行疏导,全力以赴寻求解决的办法,共调处各种信访矛盾纠纷50余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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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 宇

湘西州司法局

湘西州司法局办公室主任。2019-2023年担任中共湘西自治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科长。该同志牢记法治建设初心与情怀,履行法治建设使命和担当,大胆探索,强化实效,学以致用,建立健全法治建设制度和运行机制,制定了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工作规则、协调小组工作规则和办公室工作细则,明确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四个协调小组的职责和议事规则。制定湘西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州县(市)法治建设的工作方案》,把法治建设纳入全州“十四五”规划、州第十二次党代会工作报告、州级领导联系重要工作内容、绩效考核、平安建设考核,推动了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在建设法治湘西、法治政府、法治社会领域深耕不懈,兢业奋进,为统筹、统领、统揽全州法治建设工作上做出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基础性工作,湘西法治工作多次受到省委依法治省办的肯定,全面依法治州工作走在全省的前列。

79

曾 方

古丈县人民**

古丈县人民**二级法官。近三年承办及参与办理的刑事案件200余件,特别是2022年参与办理的被告人吴某某等四人犯组织、强迫卖淫罪、强*罪一案,既是性侵未成年人案件,也是涉恶案件,且其中有三名被告人犯罪时是未成年人,该同志在办理该案时除了依法审查事实和证据之外,更多的承担了教育、感化、挽救的责任,最终该案四被告人自愿认罪伏法,达到了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相统一。撰写的《范骏等贩卖毒品案》案例2022年获全省**优秀案例,有力的宣传了吸食毒品及毒品犯罪的危害;连续三年坚持深入辖区内的学校、社区开展普法讲座,把构建法治社会真正落到实处;参与拍摄湘西州首档青少年普法短视频《利剑护蕾,守护较好的你》,借力新媒体新技术,转发量达480余次,浏览量达900余次。

80

张 婷

花垣县人民检察院

花垣县人民检察院靠前检察部主任、检察委员会委员。该同志兢兢业业、扎根基层、守护边城,十二年来,共办理刑事案件800余件,面对疑难复杂案件,攻坚克难,面对“小案”,用心用情,用实际行动践行习总**“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指示。近三年来,办理职务犯罪案件15件,如办理危害粮食安全的吴某贪污、挪用公款案,吴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极大地维护了粮食安全。自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共审查逮捕涉黑涉恶案件6件18人,审查起诉涉黑涉恶案件5件30人,所办理的涉黑涉恶案件占该院所受理的涉黑涉恶案件的70%。2021年担任法治副校长以来,切实履行职责,通过“法治进校园”活动,向未成年人进行法治宣传20余场次。

81

陈名双

永顺县公安局

永顺县公安局常务副局长。该同志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县委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深学笃行***法治思想,坚持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主动作为,扎实做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各项工作,为全面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永顺、法治永顺作出积极贡献。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5次,荣获全省禁毒工作先进个人、全省公安机关“210工程”建设先进个人、湘西州打击“两抢一盗”先进个人、追逃工作先进个人、打击涉毒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先进个人、永顺县“十佳政法干警”等荣誉称号。他大胆提出“1+N”警务模式,创造性地提出了“一室引领三队”警务机制,为“两加强两提升”战略目*提供了理论依据和现实样本。2021年10月,陈名双担任常务副局长,大力改*绩效考核工作,在全州率先成立考核办,将绩效考核、全员考核等考核工作全部整合,规范和强化考核“抓手”,为永顺县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打下了科学、坚实的基础。

82

高莉声

吉首市司法局

吉首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股股长。该同志*治立场坚定,个人品行端正,勤奋钻研业务,工作能力过硬,注重把理论知识与实践工作相结合,在求实创新上深下功夫,执笔起草了《湘西州吉首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并撰写了《吉首市乡镇综合执法手册》《吉首市执法三公示指导手册》《依法行政手册》等四本法律指导文书,通过工作的创新,全市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得到了明显提高。工作实践中,与法官、政府法律顾问和行政执法经验丰富的行政执法人员共同探讨、研究案件,解决了一系列时间长、难度大的疑难案件。2022年来,审核规范性文件12件,审核行政合同52次;审理行政复议案件64件;2021年和2022年连续两年起草两篇行政复议案例评析材料入选湖南省行政复议案例评析(湘西片区)活动,并代表湘西州进行案件讲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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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湘芝

省市场监管局

省市场监管局法规处处长。曾湘芝同志长年奋战在法治理论及实践领域。2016年担任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稽查专员、2020年3月担任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处处长,直接从事行政执法及政府部门法制工作。多年来,牢固树立法治理念,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公开发表《综合改*过程中的执法权行使》等多篇论文。参与《湖南省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等多部地方性法规的制定工作,先后对30多份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参与260余项国家、省级层面征求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修订意见,提出大量有效可操作性的建议。坚守法治原则,通过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出台裁量权办法和基准统一执法标准、开展执法案卷评查、组织实施法治建设评价等方式,多措并举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组织开展多样学法用法普法活动,全面履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强化法治宣传,着力营造法治氛围。在她的具体组织实施下,省市场监管局2020-2022年连续三年在法治建设考核中获得优秀或满分,在2022年的全省市县法治建设暨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现场推进会上做书面典型发言;2022年“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案卷评查工作获评优秀;其个人多次获评优秀*产*员及年度考核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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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天波

省交通运输厅

省交通厅法制处副处长、四级调研员。该同志主要承担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和遗留问题化解(重特大案件办理)工作,事前对高速公路特许经营(BOT)、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进行合法性及公平竞争审查,事中对醴娄扩容等10余条新开工高速公路项目实施方案、招标文件、投资协议、特许合同严格审查,注重防范和化解项目法律风险。先后参与长潭西等数条高速公路重大遗留问题处理,发挥法律专业优势,统筹推进遗留问题解决。统筹涉法事务审查把关,搭建厅法律顾问法律审查与厅行政决策之间沟通的桥梁。积极应对数起行政复议、诉讼案件,依法依规、稳抓稳打、逐一化解,充分发挥了复议诉讼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功能。多次主动走上讲台,为全省各级交通执法培训授课,并在课后与执法人员保持交流联系,及时解答基层执法疑难问题,推动执法队伍素质提升和执法规范化建设。

85

葛伟科

省高级人民**

省高级人民**研究室司改办主任、四级调研员。曾荣获省**机关2019年、2021年度优秀*产*员;荣获省**机关2020年、2022年度嘉奖;撰写的《如何去内卷化:整体性治理理论下审判绩效考核优化路径探析——以中部H省实践为例》论文获全国**第三十三届学术讨论会一等奖。2013年以来,十年如一日坚持认真做好省**全面依法治省和司法体制改*的统筹规划、协调推动、培育指导、总结推广等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省**依法治省工作连续3年绩效考核获评优秀。认真做好省**全面依法治省、深化司法体制改*相关会议文件材料的起草制定工作。扎实做好调查研究,成果丰硕。协调推动相关责任部门制定出台文件制度150余项,积极推动司法改*走深走实。全面促进公正司法。积极推进多元解纷和诉源治理,繁简分流,重点推进审判权力机制改*,加快推进司法制约监督和司法责任体系改*,促进高效司法、公正司法、廉洁司法。深入基层培育改*典型。精心指导了30余个改*典型,如培育指导长沙县**探索创新“三化”改*模式被*高**《司法改*动态》专刊推介,得到省委、省人大领导的充分肯定。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深入总结推广改*经验150余篇,全省5家**改*经验入选全国司法改*案例,*高**《司法改*动态》11次、省委《改*简报》8次专刊推介**经验做法。

86

孟庆科

省农业农村厅

省农业农村厅四级调研员。该同志从事农业法治工作10年,期间先后负责政务服务工作、立法工作、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工作期间,能始终坚持群众路线和群众思想,以为人民服务为工作宗旨,取得了较好的工作实绩。主表现为全面规范了全省农业系统行政审批的事项设置、办事指南、办事流程等要素;认真审核农业农村厅制定的各项政策文件,确保各项政策符合便民利民、优化发展环境的要求;积极推动本省涉农法规规章的制定出台、修改修订等工作,为我省农业发展的法治保障贡献力量。

87

沈忠泰

省政协社法委

省政协社法委一级主任科员。围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开展调研协商议政。连续6年参与民营经济相关课题调研,先后撰写6篇调研报告或民主监督报告报送省委、省政府及相关部门,推动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社会各界共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探索开展政协参与立法协商工作。专程赴外省学习“政协参与地方立法协商”的经验做法,就做好我省立法协商工作形成调研报告向省委提出建议。组织专家委员就制定出台《湖南省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保护条例》《湖南省洞庭湖保护条例》等开展立法协商。积极参与普法宣传。认真做好本单位公职人员的禁毒及普法宣传、普法检查、开展禁毒联点督导等工作。发挥法律专长服务群众。依托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建立省政协社法委法治工作组委员工作室,联系指导驻站委员精准服务群众遇到的法律问题,先后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280余人次,开展《民法典》等法律知识宣讲20多场。

88

李昕岳

省自然资源厅

省自然资源厅一级主任科员。该同志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较强,在立法方面主要参与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办法》《湖南省测绘地图信息条例》立法,参与《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修订工作,作为自然资源立法方面专业人才被纳入湖南省立法专家库。在行政诉讼复议方面,作为公职律师参与厅疑难应复应诉案件相关工作,负责厅法律顾问单位选聘。在深入推进放管服改*方面,承担下放省级土地管理权限改*试点文件起草及程序推进工作,多次参与以土地管理等自然资源法治工作为主要内容的普法宣讲、送法下乡等一系列活动。该同志曾获三等功奖励,被评为湖南省第三次国土调查先进工作者。

89

陈志新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一级主任科员。该同志组织起草印发规范性文件12件,《关于开展新型城镇化标准设计图集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为全省城镇化标准图集编制纲领性文件,《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管理办法》为现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总结性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补齐勘察监管短板。负责初步设计、超限建筑抗震论证及勘察设计资质行政审批工作期间,完成初步设计审批80项、超限抗震论证22项、完成资质审批23批、通过资质审批企业245家,审批结果未收到任何投诉异议,多次巡视审计也无相关问题意见。制作各类行政许可案卷347份,在省司法厅行政执法案卷评比中均获优良及以上等次。严格督促并指导各级住建部门开展勘察设计检查及执法,每年组织省厅开展全省勘察设计质量“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定期开展施工图审查机构资格核查,取消了2家施工图审查机构市政审查资格,有效规范勘察设计市场行为。施工图审查制度改*工作“零跑腿、零接触、零付费”改*经验获*务*第七次大督查和省政府大督查通报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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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晓飞

省文化和旅游厅

省文化和旅游厅一级主任科员。该同志先后参与《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国旅游法办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办法》《湖南省红色资源保护和利用条例》等地方性文化旅游法规的立法工作,拟制出台《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合同管理办法》《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办法》,完善厅机关法治工作制度,为法治文旅建设奠定基础。积极推动文旅行业普法,连续多年参与组织“你学法我送票”大型公益普法活动,并入选全国“七五”普法典型案例。举办“法治进文旅场馆”和“诗与远方·与法同行”等活动,让法治走入人民群众日常生活,扩大普法活动社会影响力。一系列普法活动得到上级单位肯定,50多家新闻媒体进行多次宣传报道,省文旅厅连续五年获评省直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考核优秀单位,连续2年作为全省十家重点宣传展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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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莉华

省气象局

省气象局一级主任科员。2019年、2023年获评省气象局“优秀*产*员”,2019年、2021年获评嘉奖,2023年撰写的《气象灾害防御地方立法调研》报告荣获中国气象局2022年度全国气象优秀调研报告二等奖。一是注重专业知识积累,不断提升法治素养。坚持自学《中华人民**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系列法律法规,在不断提高自身法律素养的同时,为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奠定良好基础。二是推动《湖南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立法工作,为气象防灾减灾工作提供法治保障。三是加强整章建制,为气象依法行政工作提供制度支撑。推动建立气象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将法治工作列入党组年度重点工作事项,将法治保障内容列入气象现代化建设评估分析指标,推动气象法治建设、法治改*与基本业务建设、气象业务改*同部署同落实。先后编制印发了《中共湖南省气象局党组关于全面深化气象改*的实施意见》《关于在全省气象部门大兴调查研究工作的实施方案》《湖南省气象局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报告》《年度法治工作要点》《湖南省气象科技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湖南省气象部门技术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湖南省专业气象服务发展行动方案(2020-2022年)》等系列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文件,使我省气象法治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四是注重指导宣传,为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气象助力。指导全省气象部门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向中国气象局推荐本省指导性案例;依法开展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指导工作,加强《气象法》《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宣传;2022年撰写的《气象灾害防御地方立法调研报告》获中国气象局年度全国气象优秀调研报告二等奖。持续深化“放管服”改*优化营商环境,依法管理全省气象部门服务性收费事项,在全省气象部门开展违规涉企收费治理工作;规范防雷安全执法检查,推动印发《湖南省气象部门防雷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湖南省气象部门防雷安全监管工作指南(试行)》《湖南省气象部门防雷安全隐患挂牌督办细则(试行)》等制度;参与防雷检测资质许可工作,严格落实清理已取消下放行政许可事项,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条件,有效推进国家各项改*部署在我省气象部门落地生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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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志民

省供销社

省供销社一级主任科员。该同志自担任公司法务以来,工作勤奋,在推进公司制度建设、促进公司依法依规决策、规范公司运行、防范法律风险、防止社有资产流失等方面能扎实开展工作,做出贡献。主要表现在:一是推进集团公司制度建设。起草集团公司章程,党委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出资企业管理制度、投资管理办法等制度,为集团公司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治理提供制度保障。二是促进公司依法依规决策。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省社规章制度等规范为公司重大事项决策提供有效建议,规范公司重大事项决策流程,促进公司按程序运行。同时,对出资企业提出意见建议,促进出资企业治理、决策的规范化。三是审慎履职防范法律风险。对公司的重大经营活动,在研究论证、合同起草、审核、执行等环节中,提出风控建议,设置风控条款,有效防范省社和公司一些重大基建项目、投融资等有关事项的法律风险。四是依法防范社有资产流失。在省社或公司面临的与股东出资纠纷、改制遗漏资产追回、出资企业破产清算、出资企业重要决策等事项中依法维护省社和公司利益,防范社有资产流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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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碧荣

省发展改*委

省发展改*委二级主任科员。一是推动高质量立法。制定《立法工作规则》,理顺工作机制。参与起草《湖南省洞庭湖保护条例》《湖南省社会信用条例》等7件地方性法规、规章,涵盖发展、民生等重点领域,护航高质量发展。二是规范行政执法。全面落实“三项制度”,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编制投资项目审批核准、政府信息公开答复法律指引,印发行政执法文书格式。组建14人公职律师队伍。三是严把文件审查关。近5年对全委243件规范性文件出具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意见,确保问题文件不出委。四是依法办理案件。近5年办理行政复议41起,行政诉讼28起,妥善化解行政矛盾和法律风险。五是用心开展普法宣传。编写发展改*部门常用法律法规汇编,人手一册,便利执法人员学法用法。常态化开展法治培训,组织参加行政执法考试,142人取得执法证,实现执法人员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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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安澜

省林业局

省林业局二级主任科员。一是推动顶层设计保障林业法治工作有效实施。起草制定《湖南省林业法治建设工作方案(2021—2025年)》《湖南省林业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及各年度全省林业法治工作要点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在省委依法治省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督查后,起草形成《湖南省林业局法治政府建设督察整改方案》,完成所有问题整改。推动省林业局获评第二批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二是深入推进简政放权不断加大“放管服”改*力度。每年均组织对林业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进行梳理完善,目前全省林业系统28项行政审批事项全部进驻省政务服务中心,并在2020年以来推动了3项行政许可事项委托下放。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局本级仅保留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4项,起草制定了《湖南省林业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省林业局成为靠前家就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管理出台规范性文件的省直单位。三是开拓创新抓好林业立法普法工作。近5年来推动5部涉林地方性法规及1部涉林省政府规章的出台或修订(修改),其中2020年亲自参与的《湖南省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条例》在短短2个月完成修正工作,受到各方一致好评。除每年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外,开展了多次灵活多样的专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组织林业系统工作人员参加了全省学法用法考试等相关考试,参考率和合格率均为100%,特别是2018年圆满完成全省行业学法考试试点单位试点工作。每年均组织编写年度《林业政策法规汇编》。推动省林业局获评全省“七五”普法中期先进单位、2016-2020年湖南省普法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该同志也获评全国林草系统“七五”普法表现突出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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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 蓉

国家税务总局长沙市雨花区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长沙市雨花区税务局法制科科长。一是做法治税务的践行者。协助领导着手推进法治税务建设,将执法案卷评查作为规范税收执法的突破口,在全局推行执法案卷“三查”工作机制,全局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规范执法水平有了显着提高。结合雨花税务实际,提出“点穴式”督察工作法推动税费政策落实。2022年带队成立专项督察组,核查发现问题户数共91户,追回税款5712.14万元。二是做减税降费的宣传员。靠前时间对新出台的税收法律政策进行解读。常态化宣传宪法、民法典、减税降费等热点法律法规和税收政策。三是做高效普法的探路人。积极向区局党委建言,通过组织模拟法庭、举办法治讲座、创设法律顾问工作室等形式,让遵从税法成为社会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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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琳超

长沙海关所属长沙黄花机场海关

长沙海关所属长沙黄花机场海关办公室副主任。一是强化理论武装。该同志*治立场坚定,自觉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把学习贯彻***法治思想与推动海关法治工作相结合,把***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和重要内容贯穿到海关旅检一线执法、办公综合、普法宣传等工作中,以实际成效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强化普法宣传。参加工作以来,查办多起违反海关监管规定案件,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面向进出境旅客普法超过百万人次,组织“关长走进园区”“关长送法上门”等系列活动,参与面向企业及群众普法宣讲50余场,组织在海关发布、海关12360等新媒体平台刊发普法宣传稿60余篇。三是强化法治工作效能。申请成为单位公职律师,担任办公室副主任后,分管法治工作,组织党委开展“每会一法”学习30余次,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牵头成立“小天平”法治工作室,接受企业及群众业务咨询400余次,处置投诉信访100余起,参与单位行政诉讼1起,行政复议2起,重大复杂案件讨论20余起,开展法制审核100余起,组织单位制度“立改废”50余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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