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阳区法学法律工作者季度之星,法治先锋展风采

城阳区法学法律工作者季度之星,法治先锋展风采

法治建设,人才为要。逐梦征程,榜样先行。

为进一步加强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日前,青岛市城阳区法学会开展了首届法学法律工作者“季度之星”评选活动,历经两个月周密筹备,山东省首批审判业务专家姜国华、青岛市优秀公诉人毕素荣、两届副省级城市法治论坛获奖者孙江歌等三名同志获此殊荣,在全区法学法律工作者中起到了正向激励、示范带动的重要作用。

坚持“三把标尺”,确保好中选优

*治过硬、担当作为、学术突出,既是“季度之星”评选的鲜明导向,也是衡量标尺。

——*治素质过硬。 “季度之星”评选将*治素质和实际表现作为首要标准,通过单位审查、走访考察、集中公示等多种方式严格把好“*治关”“品德关”“廉洁关”,防止“带病推荐”,确保每名参选人都是德法兼修、明法笃行的*治过硬人才。

——鼓励担当作为。 “疾风知劲草”“烈火见真金”。“季度之星”评选注重向基层一线倾斜,注重推荐在完成急难险重等重大任务中工作业绩显着的业务骨干,重点衡量在法治服务城市更新与城市建设、实体经济与营商环境、作风能力建设等重大工作任务中是否表现突出,本着精益求精、好中选优、宁缺毋滥的评选导向,确保每名参选人都是担当作为的“干将”“闯将”。

——学术素养突出。 法学会是党领导下的法学法律工作者群众团体和学术团体。贯彻***法治思想,立足城阳实际加强法学研究,有利于更好地解决法治实践问题。因此,“季度之星”评选坚持法治实践与法学研究兼顾的原则,优先推荐法律理论学术素养深厚、法律实践经验丰富的法学法律人才。参加本次评选的各参选人均有学术研讨文章在省级以上专业刊物发表并获奖。

发挥“三大作用”,服务发展大局

“选材”是为了更好的“用材”。区法学会坚持务实导向,通过“建机制、搭台子、压担子”等多种方式,不断凸显“季度之星”们在法治实践中的示范引领作用。

——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充实法治智库,择优将“季度之星”纳入区法治人才专家库,定期组织课题研究,服务区委区政府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激励履职尽责,通过“亮牌亮绩”,进一步发挥“季度之星”在法治服务城市更新、营商环境等重点工作中的模范带头作用。服务基层群众,依托“一社区一顾问”、基层工作站等平台,打造“季度之星”公益法律服务品牌。

——繁荣法学研究。 组织“季度之星”积极参与副省级城市法治论坛等重要学术活动,形成一批高质量研究成果。围绕城阳发展需要,开展对重大风险防控、重大矛盾纠纷调处、重大信访积案化解等重点领域的课题研究,推出一批学术**成果。深化法学交流,主动融入青岛市、胶东经济圈乃至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打造具有城阳特色的学术活动品牌。

——“传帮带”法治人才。 推荐“季度之星”担任专业研究会或课题研究负责人,在学术研讨、成果评选、人才推荐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推动高校法学院与“季度之星”等法律实务工作者互动交流与研究合作,加强对在校大学生的实务指导,为培养优秀青年法律学者贡献力量。

用好“三个激励”,凝聚奋进力量

事业激励人才,人才成就事业。“季度之星”评选既是“奖励状”,也是“动员令”,区法学会坚持“以评促干”,营造出争先进优、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

——组织宣传推广。 以先进典型经验为侧重点,对“季度之星”进行个人专访,在电视台、公众号等主流融媒体上宣传报道。将“季度之星”优秀学术论文和典型工作案例编入《城阳区法治参考》,上报区委区政府并印发各会员单位。

——支持后续发展。 将“季度之星”择优纳入区级法治人才专家库,定期组织学术交流和业务培训活动。邀请“季度之星”担任区级法治论坛和法治文化沙龙的主讲嘉宾,打造具有省市影响力的法治论坛品牌。

——给予表彰奖励。 对“季度之星”获奖者颁发奖牌和证书,并给予一定物质奖励。同时,引入“揭榜挂帅”机制,根据全区法治工作实际和上级法学会重大研究课题需要,鼓励“季度之星”等优秀法学法律工作者挂帅出征,将“季度之星”活动打造成培养高素质法治人才队伍的“孵化器”和“强平台”。

“季度之星”是城阳区法学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组合拳”之一。今年以来,城阳区法学会以“服务大局”为出发点,以“聚力赋能”为落脚地,不断强化思想*治引领,团结引领全区广**学法律工作者听党话、跟党走;深入开展“双百”“基层行”普法活动,建立法治文化品牌“433”创建机制,全面增强法治宣传传播力和引导力;建立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季度之星”评选、“尚法厚德”法治文化沙龙等活动长效机制,法学研究质效进一步提升。下一步,城阳区法学会将继续发挥全面依法治区“智囊团”、高层次法治人才“孵化器”、法治宣传教育“强阵地”、服务群众“大平台”和法学法律交流“主渠道”的作用,为平安城阳建设做出新贡献,以实际行动和过硬成果落实*的二十大精神。


通讯员:王晖

责编:李金蔚

声明:本站所有作品(图文、音视频)均由用户自行上传分享,本文由"夏沫洛kay"自行发布,本站仅供存储和学习交流。若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我们删除。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flipbrief.com/fresh/8qjBB0fv.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