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引产是否等同于故意杀人?#胎儿的生命权争议

俞晓冬故意杀害王暖暖导致胎儿被引产,但为什么仍被认定为杀人未遂?

近日,不少网友询问,王暖暖被俞晓冬推下悬崖后幸运生还,但她腹中的胎儿已经被引产,这是否意味着孩子是被俞晓冬杀害的,因此前院应该认定他的行为为杀人未遂。

对于网友的关切,隋律师表示理解,但从刑法的角度来看,俞晓冬的行为针对的犯罪对象是王暖暖,侵犯的法益是她的生命权,而非直接针对王暖暖腹中的胎儿。同时,无论在泰国还是中国,法律都认为胎儿在出生前没有生命权。因此,胎儿不能作为故意杀人罪的犯罪对象。因此,前院对王暖暖实施故意杀人行为导致胎儿被引产而死亡,在中国的刑法中可以作为故意杀人罪的量刑情节,但目前尚无报道称泰国**对此作出了刑法评价。

强制引产是否等同于故意杀人?#胎儿的生命权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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