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风点火引发村民烧杂草失控,警方处罚,行拘5日

“只为自己方便,违反森林防火禁火令,在山边土地上烧杂草,没想到‘引火烧身’,让自己进了班房。”3月12日,永州市新田县三井镇村民李某沮丧地说。近日,李某违规烧杂草,引起一场火灾,被新田县公安局行政拘留五日。

山风点火引发村民烧杂草失控,警方处罚,行拘5日

3月11日,新田县公安局接到群众报警,称三井镇某村山地发生一场火灾。民警经过调查核实,村民李某在山边的自家土地上烧杂草时,因火势失控,蔓延至附近山上,所幸当地救火队扑救及时,火灾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民警将李某传唤至公安局接受调查,据李某交代,自家的土地处于山边,为方便自己做农活,想点火烧掉自家土地田埂上的杂草,没想到天干物燥,山风较大,点燃田埂上杂草后,火势无法控制,火势迅速蔓延至山上,引发一场火灾。3月12日,新田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对李某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警方提醒:由于近期天气干燥,已进入森林防火高火险天气,严禁野外违规用火行为,严禁携带火种及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进入林区必须严格遵守森林防火禁火令,严禁一切户外用火。

通讯员乐剑平 陈健平 潇湘晨报记者满延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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