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雨集团微博视频再现高处坠落事故,公司被罚80万元

凤凰网山东(报料微博@凤凰网山东)日前获悉,日照市东港区应急管理局近日公布了日照市东港区理想之城南区项目“4·1”一般高处坠落事故太阳雨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徐刚案结果,太阳雨集团有限公司作为生产经营单位对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负有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一)项,结合《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第140号第3裁量档次,决定对其罚款800000元,公示期限36个月。

此前,东港区理想之城南区一标段项目发生1起高处坠落类型事故,造成1人死亡。

该工程建设单位为日照华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单位为日照天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施工专业承包单位为太阳雨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山东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公开资料显示,日照华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为山东鲁班控股集团成员,是一家以从事房地产业为主的企业;日照天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为日照市飞泰能源成员,是一家以从事建筑安装业为主的企业;太阳雨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为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603366.SH)100%控股企业,是一家以从事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为主的企业。

事故发生后,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收到日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简要信息快报表》后,立即对该事故查处工作启动督办程序,并发函,请其指导督促有关单位依法依规参加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履行部门职责,参与事故处理。积极做好与应急管理部门的协调沟通,确保信息畅通。及时根据事故调查报告批复和有关规定,结合部门职责,对责任单位及单位负责人等按上限暂扣、停业、降级、吊销有关证照,实施经济处罚。

其后,日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立即发布《关于公示警示东港区理想之城南区一标段项目参建单位房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风险企业的通知》,将该起事故直接涉及的参建单位公示为全市房屋建筑施工安全风险企业,并提醒公示期间,全市政府投资和国有主导投资项目应谨慎委托建设任务,政府土地出让应慎重选择,各级住建部门要将其作为施工安全生产重点对象加强监管。

前文提及的日照市东港区应急管理局此次公示的内容正是其后续的处罚结果。值得一提的是,这不是唯一处罚的结果公示。

在此前的2023年12月29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曾更新一则关于此事故的处罚通告(鲁建罚字〔2023〕53号),决定对该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日照天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处以暂扣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鲁建安B(2021)1100037]6个月的行政处罚。

太阳雨集团微博视频再现高处坠落事故,公司被罚80万元

此次责任的认定、处罚结果也并非得到企业负责人完全认可,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开的通告中就明确提及了此前向日照天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发出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鲁建罚告字〔2023〕43号),该单位项目负责人签收后提出书面陈述、申辩,不认可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政府批复的事故调查报告做出的责任认定,相关单位已对《批复》提起了行政诉讼。

其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12月20日作出的《行政判决书》[(2023)鲁行终 579 号]判决结果,提到涉案《批复》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因此,陈述、申辩理由不成立,不予采纳。

(凤凰网山东 刘培省)

太阳雨集团微博视频再现高处坠落事故,公司被罚80万元
声明:本站所有作品(图文、音视频)均由用户自行上传分享,本文由"无知偏见"自行发布,本站仅供存储和学习交流。若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我们删除。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flipbrief.com/fresh/8kj0fnC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