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国政府和哈萨克斯坦**国政府关于互免签证的协定》即将生效
《中华人民**国政府和哈萨克斯坦**国政府关于互免签证的协定》将于2023年11月10日生效。
根据协定,中国公民持公务普通护照、普通护照和旅行证,哈萨克斯坦公民持普通护照和回国证明,因私人事务、商务活动(包含谈判、签约、提供咨询服务及其他商务活动等)、旅游、医疗、国际运输及过境事由,在另一方入境、出境或者过境,自入境之日起单次停留不超过30日,每180日累计停留不超过90日,免办签证。不符合上述事由及时限的,需在入境对方国家前办妥相应签证。
中哈两国政府已于1994年签署《中华人民**国政府和哈萨克斯坦**国政府关于公民公务旅行的协定》,双方持外交和公务护照者,可免签入境对方国家并停留不超过30日。
![11月10日起,全国铁路实行新运行图! 11月10日起,全国铁路实行新运行图!](https://www.flipbrief.com/d/uploads/20240510/1714362658432.jpg)
领事直通车微信公众号截图
转自:领事直通车
来源: 金山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