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儿童玩具质量监督抽查情况的通告,经检验,本次监督抽查共发现不合格产品73组。
其中不合格产品涉及品牌包括熙美诚品、九木杂物社、百思童年、果壳等,涉及包括“小零件”“孔、间隙、机械装置的可触及性”“用于包装或玩具中的塑料袋或塑料薄膜”“标识和说明”“限定增塑剂限量要求”等项目抽检不合格。
此外,本次抽检中还发现13组玩具产品存在“限定增塑剂限量要求”项目不合格的情况。
对此,南都湾财社记者致电上述多家企业,其中在多次拨打百思童年、果壳的官方联系方式后均无人接听。而在拨打九木杂物社的电话后,其语音提示为空号。熙美诚品的接线人员则表示对此事不了解,但相信在相关部门发布通知后,公司会做出相应的处理。
【抽检】:
不合格玩具达73组
有13组玩具存在增塑剂限量不达标现象
据了解,本次监督检查发现不合格玩具共73组,主要不合格项目共21项,分别为正常使用、可预见的合理滥用、小零件、某些特定玩具的形状、尺寸及强度、边缘、尖端、用于包装或玩具中的塑料袋或塑料薄膜、孔、间隙、机械装置的可触及性、弹簧、仿制防护玩具(头盔、帽子、护目镜)、弹射玩具、声响要求、磁体和磁性部件、限定增塑剂限量要求、标识和说明、发热和非正常工作、强度、标识、警告和使用说明、适用年龄标识、玩具警告标识、玩具使用说明。
其中,涉及“玩具警告标识”项目不合格的玩具产品就有21组,占不合格总数的28.77%。
此外,还有13组玩具产品存在“限定增塑剂限量要求”项目不合格的情况,占不合格总数的17.8%。其中,该项目不合格的玩具中,有1组是为晨光文具旗下的*品牌,九木杂物社所销售的“小蓝和他的朋友表白公仔(心动录音款)”玩具产品。
据了解,按照GB 6675.1-2014《玩具安全第1部分:基本规范》标准规定,所有玩具产品(包括可放入口中的产品)的可触及玩具材料和部件的塑化材料中DBP+BBP+DEHP的总量不超过0.1%;可放入口中的玩具产品中DNOP+DINP+DIDP的总量不超过0.1%。邻苯二甲酸酯类增塑剂是一类具有生殖毒性和发育毒性的环境雌激素,可通过消化系统、呼吸系统和皮肤接触等途径进入体内,可干扰人体内分泌系统,导致男性生殖能力减弱、引发女性性早熟,并且可能通过胎盘脂质及锌代谢影响胚胎发育,导致胚胎生长缓慢。
关注:
【小零件、可预见合理滥用】:
果壳、熙美诚品所生产销售的玩具产品
小零件项目不合格
在此次抽检发现的73组不合格玩具产品中,北京果壳互动科技传媒有限公司所生产销售的1组商标为“妙壳”的“口袋数独4X4”玩具产品,以及北京熙美诚品伟业商贸有限公司所销售的1组“小棕铃铛狗-22cm”玩具产品,存在小零件项目不合格的现象,同时,熙美诚品的该产品还存在可预见合理滥用项目不合格的现象。
据了解,按照GB 6675.2-2014《玩具安全第2部分:机械与物理性能》标准规定,预定供36个月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及其可拆卸部件,以及滥用测试后脱落的部件,不应完全融入小零件试验器;预定供36个月及以上但不足72个月儿童使用的玩具或其可拆卸部件如能融入小零件试验器,应设警示说明。误食小零件(特别是对36个月以下的幼儿,该年龄段的儿童有将各类物品放入口中的习惯)可能导致哽咽、窒息危险,甚至死亡;如果儿童将小零件塞入鼻腔、耳道的部位,有可能造成出血、窒息、失聪等危险。对于36个月以上但不足72个月的儿童,鉴于其误食异物的可能性逐步降低,设置警告说明的目的是提醒消费者注意规避上述小零件风险。
而按照GB 6675.2-2014《玩具安全第2部分:机械与物理性能》标准规定,对于预定供96个月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在测试前和测试后,均应满足GB 6675.2第4章要求。可预见的合理滥用测试的目的是通过跌落、拉、扭等儿童可能的滥用行为,将玩具的结构危险展示出来,一旦玩具在滥用测试后损坏,可能会出现在正常使用状态下不存在的危险部件或危险情况,鉴于儿童的行为习惯,有可能导致窒息、刺伤、击伤、眼部伤害等危险,甚至失明或死亡。
【孔、间隙、机械装置的可触及性】:
果壳、百思童年等玩具产品
存在孔、间隙、机械装置的可触及性项目不合格现象
在此次抽检发现的73组不合格玩具产品中,北京果壳互动科技传媒有限公司所销售的1组“飞天小火箭”玩具产品,以及百思童年(北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所销售的2组商标为“BRavoKiDs(图形)”的“玩具车套装”存在孔、间隙、机械装置的可触及性项目不合格现象。
据了解,按照GB 6675.2-2014《玩具安全第2部分:机械与物理性能》标准规定,供60个月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中的任何厚度小于1.58mm的刚性材料上的可触及的圆孔如果可**直径6mm的圆杆,且**深度大于或等于10mm,则应可插直径12mm的圆杆;供96个月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如果活动部件的可触及间隙可**直径5mm的圆杆,则应可**直径12mm的圆杆。儿童在玩耍时如果将手指**不合格的圆孔,可能产生夹住手指、切断血液循环的危险。儿童在玩具活动部件运动过程中如果将手指、脚趾等身体部位**不合格的间隙,可能产生夹伤、划伤等危险。
【用于包装或玩具中的塑料袋或塑料薄膜】:
百思童年2组玩具布偶产品
存在包装用塑料袋/膜项目不合格现象
在此次抽检发现的73组不合格玩具产品中,百思童年(北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所销售的2组商标为“(图形)”的“眯眯眼小动物手工缝制布偶”存在“用于包装或玩具中的塑料袋或塑料薄膜”项目不合格的现象。
据了解,按照GB 6675.2-2014《玩具安全第2部分:机械与物理性能》标准规定,外形最小尺寸大于100mm的塑料袋的平均厚度应不小于0.038mm,最小厚度应不小于0.032mm。儿童在玩耍时一旦将过薄的塑料袋套在头上或捂在口鼻处,易造成窒息的危险。
【玩具使用说明、警告标识】:
熙美诚品1组毛绒玩具
存在玩具使用说明、警告标识项目不合格现象
在此次抽检发现的73组不合格玩具产品中,北京熙美诚品伟业商贸有限公司所销售的1组,由青岛锦永盛动漫文化产业有限公司所生产的商标为“唯美乐园(图形)”的毛绒玩具,因“玩具使用说明、警告标识”两项项目不合格,被列为不合格产品。根据备注所显示,青岛锦永盛动漫文化产业有限公司声称被假冒。
据了解,按照GB 19865-2005《电玩具的安全》标准规定,如果产品使用多个电池,电池室应标有成比例的电池形状以及电池的标称电压和极性;带有可更换电池的电池玩具说明书应包含:可以使用的电池类型、如何取出和放入电池等9条说明;如相关说明标注在玩具包装上,应声明该包装含有重要信息必须予以保留。在电池室和说明书中正确标注电池使用说明的目的是提醒消费者安全、正确地使用和处置电池,预防电池反接导致的过热、漏液、爆炸等危险情况的出现。当相关标识标注在玩具包装上时,为确保消费者能够随时获取相关说明信息、正确安全使用电玩具,要求产品增加包装予以保留的声明。
而按照GB 6675.1-2014《玩具安全 第1部分:基本规范》标准规定,对需要有警示标志或警示说明的玩具应予以标明,电玩具应有电气安全的标识和使用说明。在电池室和说明书中正确标注电池使用说明的目的是提醒消费者安全、正确地使用和处置电池,预防电池反接导致的过热、漏液、爆炸等危险情况的出现。缺少相关警告标识可能导致消费者忽视相关风险,例如:购买不适合特定年龄组儿童的玩具产品、将玩具误用为防护产品等,进而引发窒息、眼部损伤等伤害事故。
【企业回应】:
百思童年、果壳:
多次拨打无人接听
对于上述情况,南都湾财社记者通过百思童年、果壳官网或天眼查所提供的联系方式联系企业,但在多次拨打多个号码后,其语音提示皆为暂时无人接听,因此未能取得相关回复。
九木杂物社:
电话拨打后语音提示为空号
南都湾财社记者通过天眼查所提供的联系方式,致电九木杂物社,但在拨打号码后,其语音提示显示为空号,并且南都湾财社记者留意到其多家分公司所使用的号码也均为此空号号码。据了解,九木杂物社成立于2016年,为晨光文具旗下的*品牌。
熙美诚品:
接线人员表示不清楚
南都湾财社记者通过熙美诚品官网所提供的热线电话,致电熙美诚品,其接线人员表示对此次抽检事件不了解,但其表示如果有质量问题,有关部门下达通知后,公司会全力配合有关部门的要求。
采写:南都·湾财社记者 邱康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