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刘贤沛 实习生黄敬奎 通讯员国中调 12月8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40周年纪念日,国家统计局中山调查队、中山市统计局、中山市档案馆、中山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东区街道办事处联合在中山市档案馆开展纪念《统计法》颁布40周年宣传展览活动。
本次展览的主题是“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全面推进依法治统”,介绍我国统计工作发展历程,《统计法》的颁布实施、修正修订等统计法律体系健全完善的重要历史节点,统计机构、统计人员、统计调查对象的权利和义务,近年来中央印发的统计工作相关重要文件等。
据了解,《统计法》是我国唯一的一部统计法律,在统计法律制度中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统计法》于1983年12月8日由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1996年5月15日经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修正,2009年6月27日再次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修订通过,于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统计法的制定是为了科学、有效地组织统计工作,保障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发挥统计在了解国情国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发展,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的统计活动。
近年来,中山统计部门紧紧围绕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的各项决策部署和中心工作,把统计法治贯穿统计调查工作的全过程各环节,全面推进依法统计实践与法治建设紧密结合。始终保持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高压态势,把查处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作为统计法治工作的重点,配强执法力量,畅通举报渠道,全面推进“双随机”执法检查,着力构建“不敢、不能、不想”造假的统计法治堤坝。
通过建立健全监督工作贯通协同机制,加强与市纪委监委等部门的沟通联系,推动统计监督和各类监督贯通协同,不断提升统计监督效能。大力弘扬统计法治精神,持续推进统计法律法规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活动,大力普及统计法律法规,不断增强全社会的统计法治意识;举办“中国统计开放日”“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大型宣传活动,在市民群众中树立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理念;通过官网宣传及线上线下培训、督导等,引导统计从业人员和调查对象依法统计、诚信统计,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统计生态,为新时代统计调查事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