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8月26日全市发生输入性疫情以来,在广大市民积极配合、共同努力下,疫情防控取得了显著成果。为确保全市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巩固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经专家分析研判,决定延长临时性全域静默管理1天(时间至2022年8月31日早上6时)。请大家一如既往地支持全市疫情防控工作,继续团结奋战、齐心协力,共同打赢这场“阻击战”。
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静默管理期间,除核酸检测、医疗救护、应急抢险、城市保供、垃圾处理、行政执法等工作人员外,全体市民原则上居家,不得出小区。实行交通管控,全市除保供、保产、保稳、防疫车辆外(凭证通行)不符合规定的社会车辆严禁运行和流动。
二、积极配合开展第四轮核酸检测,有序完成采样工作检测时,携带身份证,主动出示“晋快检”采样码,全程戴口罩,与他人保持2米以上间隔,不交谈,不聚集。风险区域人员不参加区域核酸检测,在家等待医护人员上门核酸采样。 未按时参加核酸检测筛查的,一律赋黄码。
三、所有在建项目工地和企业,实行封闭管理,闭环运行。除民生保障、物资保供等维护城市基本运行和核心功能的单位外,其他经营场所一律暂停开放或经营。
四、所有进入医疗机构的人员要规范戴口罩,严格执行扫场所码、测体温、查验健康码、行程卡和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等“五必查”要求。有低风险区旅居史、确需就医的查验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急、危重病患者边救治边检测。
五、在职党员要主动亮明身份,就地主动参加疫情防控工作,帮助开展救治转运、核酸采样、生活物资保障、政策宣传、心理疏导、秩序维护等工作。
六、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要第一时间向镇(街道)、村(社区)报告,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到市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严禁瞒报、漏报、迟报。
七、积极配合流调工作,如实报告活动轨迹及相关信息,对未排查覆盖的涉疫人员,务必自觉主动报告。
八、严禁谎报瞒报疫情、恶意造谣传谣、发布不实信息。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希望全体在永人员模范遵守执行,对违反以上规定要求的,依法追究当事人相应责任。
永济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