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县关于进一步解除部分区域管控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的通告
泰和县关于进一步解除部分区域管控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的通告
当前,我县新冠疫情防控取得了阶段性胜利,为深入贯彻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总体要求,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有关规定,经专家综合研判,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决定,按照分类管控的原则,于10月5日10:00进一步解除部分区域管控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有序恢复人员流动
1.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的乡(镇、场)、村(社区)、住宅小区群众在辖区范围内可有序流动,所有人员原则上少出门、不串门、不扎堆、不聚集,不前往中高风险区域,不跨乡(镇、场)流动,做好个人防护。
2.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的乡(镇、场)、村(社区)、住宅小区对外交通防疫服务点及卡口暂不解除,全面落实场所码申领和扫码,按照要求实行“三查一戴一测一扫”管控人员进出,对中高风险区和行程码异常人员,一律不得放行。
3.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的乡(镇、场)、村(社区)、住宅小区实行“一户一卡、限时错峰”出行购物。在按规定参加核酸检测的前提下,每户每两天可安排1人外出1次采购生活物资,不得驾驶机动车,外出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4.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的乡(镇、场)、村(社区)、住宅小区,生活物资原则上由群众自行安排采购,采购有困难的仍按原保障机制解决。因故不能外出的重点人员家庭生活物资由村(社区)、片区网格代购。
5.“两回”人员以及其它重点管控人员所在家庭,按照相关要求严格落实管控措施,不在此次放开生产生活秩序范围。
二、有序恢复服务经营
1.农贸市场(菜市场)以及各类临时性早(夜)市、露天市场等人流密集场所暂不开放,餐饮店、理发店、宾馆、卫生服务站、诊所、快递外卖、烧烤店、夜宵店和影剧院、KTV、茶室、咖啡厅、酒吧、网吧、健身房、洗浴中心(含足浴店)、棋牌室、麻将馆、桌游室、密室逃脱、剧本杀场所和电竞酒店等场所暂不开放。公交、的士、网约车暂不运营。
2.商超经商务局批准后有序开放,并签署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承诺书,落实每日消毒、垃圾日产日清、工作人员核酸检测等管理措施及“三查一戴一测一扫”等防疫措施,实行限时(上午6:00-下午18:00)开放,其余时间一律关闭。按50%的接待量严格限流,严防人员聚集。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安排人员在重点商超监督,县公安局、县城管局协助维护场外秩序。商务局应结合工作实际,明确申请条件,制定审批流程,加强审批管理。经批准开放的商超等场所,一律实行封闭管理,员工吃住均在经营场所。
3.药店经市监局批准后有序开放,并签署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承诺书,落实每日消毒、垃圾日产日清、工作人员核酸检测等管理措施及“三查一戴一测一扫”等防疫措施,做好药品销售登记,不得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四类药品,违者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市监局应结合工作实际,明确申请条件,制定审批流程,加强审批管理。经批准开放的药店等场所,实行闭环管理,员工吃住均在药店内。
4.经批准开放的经营场所严格落实测温、扫“场所码”、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措施,不得以“亮码”代替“扫码”, 未扫场所码一律不得入内。主管部门要对所有经批准开放的经营场所进行督查,中高风险区域以及有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的员工暂不返岗,对落实防疫措施不到位的及时予以停业整顿。
三、有序复工复产复学
1.全县所有学校(幼儿园)暂不复学,线下培训机构继续暂停经营。
2.有序恢复生产生活区域内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有序恢复正常办公,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在单位内吃住,实行封闭管理。
3.企业恢复生产经营须按管理权限,由泰和高新区管委会或辖区乡镇审批,“一企一策”落实防控主体责任。企业应向主管单位部门或乡(镇、场)为符合返岗要求的员工申领上岗通行证,并安排车辆点对点闭环接驳。企业员工凭通行证返岗,返岗后吃住在厂区内,实行封闭管理。中高风险区域以及有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的员工暂不返岗。主管单位和部门应明确申请条件,制定审批流程,加强审批管理,县卫健委加强指导。
4.建筑工地有序恢复施工须按管理权限,向县住建局提出申请,由住建局审批同意,“一地一策”落实防控主体责任,所有工人必须吃住在工地,实行封闭管理。中高风险区域以及有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的员工暂不返岗。主管单位和部门应明确申请条件,制定审批流程,加强审批管理,县卫健委加强指导。
四、加强公共场所管理
1.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救助管理机构、月子中心、精神卫生机构等特殊机构继续实行封闭管理。
2.各类宗教场所继续暂停开放。
五、分类落实核酸检测
1.商超、药店、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指定配送的餐饮点等工作人员以及环卫、保洁、保安、运输、水电煤气等特殊岗位人群,实行“一天一检”。
2.所有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实行“一天一检”。
3.经批准复工的企业员工,由主管部门和辖区按要求组织开展核酸检测。
4.其他人员实行“两天一检”。
六、加强聚集性活动管理
1.除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工作会议外,暂不举办培训、论坛、展会、宴席等活动。
2.暂停广场舞等聚集性休闲体育娱乐活动,由县公安局、县城管局等部门及村(社区)、小区进行监管。
3.坚持喜事缓办、宴会不办,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4.丧事简办,殡葬场所守灵厅等丧事活动人数限制在10人以内。由群众个人向所在乡(镇、场)申请报批。
5.未经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备案或批准的聚集性活动,一律不得举办。
七、加强来(返)人员管理
1.按照“外防输入”原则,实行跨区域流动管控,加强外地特别是中高风险地区来(返)人员排查管理。
2.车辆、人员进出本县,按照“只进不出”原则进行管理(拥有通行证的车辆和人员除外),进入本县严格查验核酸检测报告和行程码、测量体温,对中高风险地区入泰返泰车辆和人员以及行程码、健康码、体温异常人员一律劝返。
3.低风险地区来(返)人员实行“落地检”+“三天两检”,居家健康监测3天。
4.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的乡(镇、场)、村(社区)、住宅小区居民原则上不离县,确需离县的,须所到目的地提供接收证明或函件,并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由所在村(社区)审核登记《泰和县恢复生产生活秩序乡镇人员离县通行证》(包含姓名、身份证号、通行时间、通行路线等,参考附件2),由所在乡(镇、场)审核盖章签发,一人一证,经各卡口核对无误后放行。
5.居民外出就医、就学需求,按相关文件执行。
八、做好个人健康管理
1.广大居民要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有序配合开展核酸检测。
2.坚持勤洗手、常通风、用公筷等卫生习惯。
3.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觉减退等不适症状,立即向所在村(社区)、小区报告,闭环前往发热门诊就诊,就诊途中全程佩戴口罩,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解封不等于解防。任何一个环节上的细小漏洞,都可能导致防控成果前功尽弃。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区域要进一步压实属地、部门、单位、村组(社区)、个人和家庭“五方责任”,从严从紧从细从实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共同巩固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
泰和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2年10月4日
泰和县进一步解除管控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区域名单(第二批)
一、乡镇场
沙村镇(除凰岗村外)、老营盘镇、石山乡(除上居村外)、澄江镇大塘村、新池村、桥头村
二、县城区
泽盛一期、滨江外滩、碧桂园、江南大市场、建筑公司宿舍、友谊花园、老派出所宿舍(中山片区)、粮油机械厂宿舍、西昌府
泰和县城区实行有序放开的商超名单
(靠前批,共4家)
百世太平洋超市、天虹超市、世纪华欣(和一店)、嘉禾万润超市(文信西昌府店)
泰和县城区实行有序放开的药店名单
(靠前批,共11家)
泰康药店、润泽堂药店、放心大药房中山路店、康佰家大药店泰和经四路店、昌盛大药房浅水湾店、益丰大药房泰和上解放路店、同杏大药房、药速达大药房、江西赣西益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泰和工农兵大道店、泰和县福仁大药房、泰和县樟树药店。
关于在调整管控区域发放购物出行证的管理办法
根据《泰和县逐步解除管控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实施方案》,经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在调整管控区域发放购物出行证。为加强出行证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1.出行证发放区域为经泰和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批准解除管控,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的县主城区部分区域和澄江镇部分行政村。
2.出行证由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印制,主城区内由十大片区牵头单位、主城区外由澄江镇负责统计居住户数,一户一证,向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提出书面申请。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后,由申请单位认领发放,所在社区(村)加盖公章后生效,疫情转为常态化防控后废止。
3.出行证实行编号管理,逐户登记,一证一*。居家健康监测和不便外出重点人员家庭,由网格(村组)安排人员代购。未经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不得私自扩大发放范围。
4.出行证分 红色 、 橙色 、 蓝色 、 绿色 四种颜色, 红色 证用于单日上午、 橙色 证用于单日下午、 蓝色 证用于双日上午、 绿色 证用于双日下午出行。各村组、各小区、各楼栋、各单元按照各占25%的比例错开发放、错时出行。
5.调整管控措施的小区(村组)居民,按规定参加当天统一组织的核酸采样后,方可有序流动。
6.出行证作为居民定点采购物资专用出入凭证,一证一人,每对应时段可凭证到指定商超、药店购物一次,每次限时2小时以内,不得借给他人使用。
7.居民使用出行证,须严格遵守出行规定,严格禁止驾驶机动车(含摩托车),出行期间不串门、不逗留、不聚集,采购结束后立即回家。
8.调整管控措施的小区(村组)居民,进入定点商超购物,须配合商超落实“四查一戴一测一扫”(查出行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行程码、戴口罩、测体温、扫场所码)等防控措施,坚持“两米线”,排队有序出入。
9.调整管控措施的小区实行“一门一岗”,村、组实行“一村一卡”,由片区(行政村)统筹安排物业、志愿者、镇村干部、网格工作人员、党员、公安等力量,对出入人员核对登记出行证使用情况,落实“四查一戴一测”(查通行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行程码、戴口罩、测体温)等防控措施。
10.对违反疫情防控规定和出行证使用办法的,市场主体责令停业整顿,个人回收出行证。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从严处理。
本办法由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来源:泰和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