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全面推进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管理改*工作的通知》(辽财综[2019]392号)规定,结合我市医疗收费票据管理的实际,我市积极推进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管理改*的相关工作。20日,市中心医院立山院区作为试点医疗机构开出首张医疗收费电子票据,标志着鞍山市医疗收费电子票据改*试点开始稳步推进。
据介绍,市财政部门积极协同卫健委、医保管理部门全面落实“放管服”改*,扎实推进电子票据试点改*工作。此次上线运行的医疗电子票据相比传统纸质票据管理,优势显而易见。对患者来说,方便管理保存,解决了取票排队、纸票易丢失、易损毁等问题;对医院来说,既提高票据领用、传递、整理和保管等环节的工作效率,又减轻人工窗口工作压力,减少人力成本,有效降低票据印刷、领购、运输、管理、打印、仓储等成本,同时还降低人工差错、流转中的损毁和遗失风险,提高无纸化办公水平;对财政部门来说,电子票据全流程可控、各环节留痕,在保证数据安全的前提下,财政部门可以实时连接用票单位,实时监控财政票据开具情况,能显著提升我市财政票据管理水平。
同时,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财政电子票据“不聚集、无接触、效率高”的服务特性,可以有效减少医院等公共场所人员的聚集和接触,为防控疫情发挥重要作用。
医疗收费电子票据可以通过辽宁省财政电子票据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及验真,与纸质票据有同等法律效力。
来源:鞍山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