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翔。
最近有一个囚禁女孩当做真人充气娃娃的事件,再一次让人认识到人心有多么的邪恶。所以很多朋友问我,法律应该如何来处理些问题?首先我想强调的是,法律不是万能的,法律不可能解决所有的社会问题。当然,法律要尽力而为。其次这里涉及自由的边界问题。每一个爱好自由的人都会把段话当作口头禅,只要行为没有妨碍别人法律就不得干涉。
当然,大家知道这种观点并不是你原创的。它来源于约翰穆勒的伟大教导。穆勒在《论自由》中告诉我们,无论是社会以强迫或控制的方法来干预个人事务,无论是采取法律的惩罚措施,还是利用公众舆论的道德压力都要遵循一个原则。这个原则就是"保障自我不受伤害"。换言之任何人的行为只有涉及他人的那一部分才需要对社会负责。
如果仅仅是关涉自己的那一部分,它的*性绝对的对于他自己对于其身体和心灵个人就是*高主权者。所以,这是穆勒的一个重要教导。
但是你会发现穆勒这种观点其实是一种真空理论,因为根本不存在和他人没有关系的行为。比如你在身上绣八条龙,脸上左脸绣青龙,右脸绣黑龙。你觉得这种行为跟别人没关系吗?至少你爹你妈看的都不爽。或者你上半身去赤裸,露着八条龙去参加公务员面试,难道你觉得这种行为对别人没有影响吗?难道你觉得你真的拥有这种自由,难道你这种表现不会让你在公务员面试中被淘汰吗?
所以穆勒的这种观点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真空理论,因为根本不存在跟别人没有关系的行为,而且你会发现这种自由很容易导致强者对弱者的剥削。1930年意大利发生了一个令人震惊的案件,一个六十多岁老头对一个二十多岁的小伙子说,要不把你的睾丸卖给我吧。小伙子一想,身为穷人没办法就把自己的睾丸卖给了老头。这个案件被民众知晓。愤怒的群众走上街头说如果连这种行为都不禁止,那人还是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