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针对放荡女性的刑罚,历史的残酷与性别歧视

古代针对女性的十大酷刑,个个泯灭人性,将女性折磨的生不如死。

·酷刑一、骑木驴。骑木驴是一种针对勾结奸夫、谋害亲夫之女性的严酷惩罚。此刑具形态各异,最常见者有两种:

→一是类似长条板凳的大圆木桩,底部装有四条腿,凳面中央部位呈弧形向上隆起。

→二是凳面正中竖立一根约两寸粗一尺长的圆木棍,象征驴的生殖器官,故得名"木驴"。

行刑时,女囚被剥去衣物,强行按压于木驴之上,确保木棍深深插入其下体,然后由四名壮汉抬起木驴游街示众。此刑兼具肉体与精神双重凌辱,对女性受刑者而言,可谓生不如死。

·酷刑二、铁莲花。铁莲花专用于惩罚不守妇道之女性。女囚被固定于形似木马的刑具上,木马尾部设有机关,若女囚在接受审讯时未能如实招供,狱卒便会启动机关,使嵌于马背的铁莲花在其下体内旋转开合。此刑极端残忍,受刑者痛不欲生,常因剧烈疼痛而发出凄厉惨叫。

古代针对放荡女性的刑罚,历史的残酷与性别歧视

·酷刑三、幽闭。幽闭作为一种宫刑,主要针对宫廷内犯淫乱罪的女性。其施行方法为用木锤猛烈击打女犯腹部,造成子宫脱垂。此法源起于我国奴隶制社会,鲜为人知。明代学者王昭云曾记述幽闭之操作,以木锤击妇人腹,即有一物坠而掩蔽其淫户,使不能交接,意即通过重击导致女囚阴部严重受损,丧失性功能,以此作为惩罚。

古代针对放荡女性的刑罚,历史的残酷与性别歧视

此酷刑灵感源自对病患或动物的残酷处置,暴露出古代统治阶层的残暴本性。

·酷刑四、笞杖。笞杖即以木棍击打臀部,是我国古代常见的刑罚之一。相较于前述酷刑,笞杖看似较为温和,但对女性受刑者而言,其羞辱性与心理压力不容忽视。女囚在受笞前须被剥去衣裤,赤身裸体暴露于公众视野。

在封建社会,贞洁观念深入人心,许多女性因不堪忍受此种耻辱,往往在尚未行刑便选择自尽。清代更是有极端案例,如平阳县令在审理奸情案件时,不仅对女囚施以裸杖,甚至命令衙役将杖头插入其下体,手段之残忍,令人震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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