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乘风破浪的姐姐》第三季开播,40岁的王心凌在《爱你》的舞台中凭借其冻龄的外表、春春甜美的表演掀起了一波“回忆杀”。
王心凌因此翻红,热度疯狂飙升,屡屡登上各大网络平台热榜。网友表达对王心凌的喜爱:“你一票我一票王姐80还能唱跳”“王心凌80岁也是甜心奶奶”。
5月24日,广州大事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关于为艺人王心凌女士投票的通知》在网上热传,该公告称:号召公司各部门积极配合,为王心凌投票并争取投到第一。
同日,江苏南京华瀚诉讼保全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也发布通告:《关于为艺人王心凌女士投票的通知》,号召公司同事闲暇之余为王心凌进行投票。
这些通告引起了诸多关注的同时,也有不少网友表示该行为颇有“蹭热点”的嫌疑。对此,广州大事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表示,发布这一公告并不是蹭热度,而是真的很喜欢王心凌,很多同事认为她能唱能跳,甜美可爱。而且这一公告是发在公司内部公众号上的,至于“打榜”的费用,也都是由公司承担。
5月25日中午12点,《乘风破浪》节目组在微博上发布声明,称节目组没有设置任何网上投票晋级环节。希望所有喜欢节目的网友们明辨事实,理性讨论,理想参与,共建清朗网络空间。
那么,公司发通告号召员工为偶像拉票打榜的做法可取吗?员工有无权利不参与配合?
据红星新闻报道,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律师蒋鹤婷表示,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等相关部门都出台了相关规定,要求综艺节目不得设置场外投票、打榜、助力等环节和通道,严禁引导、鼓励粉丝变相花钱投票。员工的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是签订劳动合同时经双方协商确定下来的,在双方建立劳动关系时即已明确约定。如果公司提出的要求是与员工工作内容无关的,员工有权拒绝。
九派新闻实习记者 刘贝贝
【来源:九派新闻】
原标题:两公司发公告号召员工为王心凌投票,节目组紧急声明不设置网络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