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腾盛世,喜迎春来。值此辞旧迎新之际,沈阳市税务局发布《关于修订〈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关于开展发票摇奖活动有关事项的公告〉的公告》,全面优化升级发票摇奖活动。自2024年1月1日起,在原有支付宝参与方式的基础上,增设微信参与方式,消费者可以通过“沈阳税务”微信小程序参与发票摇奖,进一步扩大了沈阳市发票摇奖的参与范围和参与方式。一个支付宝账号或微信账号每日有5次参与摇奖资格,也就是说每个消费者每日*高有10次摇奖机会!
接下来为大家讲解如何通过微信小程序参与发票摇奖,首先您需要有一张发票,只要是沈阳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出租车和网约车行业,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物业管理和房地产中介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的纳税人从2023年4月1日起向个人消费者(自然人)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含增值税卷式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均可以参与摇奖活动,发票购买方名称应为消费者本人实名。
如何进入微信小程序进行摇奖呢?请您扫描下图二维码:
或在微信小程序中点击“搜索”,选择“小程序”,输入“沈阳税务”:
进入小程序后点击“发票摇奖”,靠前次进入需进行实名认证和人脸识别:
进入摇奖界面后,点击扫描图标,扫描发票左上角二维码手工录入发票信息,信息录入后点击“开始摇奖”按钮。
系统即时展示一次摇奖结果,设置7档奖项,分别为5元、10元、20元、50元、100元、200元、500元。
参与过一次摇奖后,符合条件的发票会进入二次摇奖奖池,我们将在每个季度结束后举办二次开奖仪式,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从符合参与条件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中随机抽取一等奖10个,奖金各2万元,二等奖30个,奖金各1万元。
此外,需要您特别注意的是,为保障消费者权益,摇奖活动要求消费者实名开票,禁止盗取他人发票参与摇奖。税务机关发现伪造、变造中奖发票或者冒领奖金等骗取奖金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
来源:沈阳税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