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疯男傻女拧巴恋,上位无耻,情路曲折》

《一路朝阳》这部剧,一开始,看得还是很有意思的,两个年轻人要在城市里呆下来,很是积极向上,但后来,尤其看李慕嘉,那是越看越拧巴,越看越别扭,快要追上《我的前半生》里的那个靠男人翻身的离异妇女了,不好意思,剧中女主角的名字忘了。

其实,在男权社会,女人靠婚姻改变命运,那是正得不能再正的一条路了。女人不做小三,靠男朋友上位,也完全可以理直气壮,没必要扭扭捏捏、藏着掖着地立女强人人设。

谁都看得出来,黎光暗地里花钱,给李慕嘉锻炼机会,促成李慕嘉升职加薪,无非是在给李慕嘉镀金、增加光环,说白了,还是男人自己的虚荣心在作祟,找个拿得出手的女人,让别人夸一句,给自己脸上贴金。同时,黎光打心底里,就没有真正看上李慕嘉,没有真正给李慕嘉平等对话的权利。

而李慕嘉作为一个有几分姿色的,从大一就被家境殷实的前男友看上,刚毕业又被大佬有钱男人看上的这么一个女人,要说内心,她也有她的骄傲。对于征服男人,她还是有信心的,所以,她可以不在乎黎光这么个老男人在追求她时的那个抠门劲,她愿意放长线钓大鱼。但当黎光不顾他们整个家族的脸面,在国外陪前妻和女儿过年,对她*约时,彻底把她放在了一个小妾、外室的位置上,狠狠地打了她的脸,这太伤人了。

但黎光和李慕嘉分手的真正原因,外人是不知道的。在外人眼中,情侣间闹分手太正常了,分了可以复合嘛,还小别胜新婚,增加点情趣也说不定。且在外人眼中,作为行业大佬的黎光和李慕嘉有了夫妻之实,就算他们最终不能结婚,以黎光这个身价的男人,基本的脸面还是要的,将来他是不可能看着李慕嘉穷困潦倒的。而当真的分手的大局已定后,作为女人的李慕嘉,将来必然也会去黎光那里搞点业务,搞点钱的,这才是最真的现实。而黎光当然更愿意把某些业务交到和自己有一腿的李慕嘉手上。

李慕嘉和黎光分手后,律所里有人对李慕嘉立马翻脸的,一方面是剧情需要,另一方面,这种落井下石的人,往往见识浅陋,还不善良,这辈子是不可能有出息的。稍微有点社会阅历,有点见识的人,反而都会看到真正搞好人际关系的机会来了,看他们都是怎么表现的。

首先,吴建秋 自打看出黎光对李慕嘉有意思后,除了在工作上托举李慕嘉,在生活上也会请李慕嘉帮些小忙,两人越走越近,都快成闺蜜了,说白了,这就是在和李慕嘉拉近关系。

当吴建秋自己出事后,适时放手,去了国外,对她而言,那就是功成身退,体面地把自己的那一摊子交到了李慕嘉手上,名正言顺地送了一个这么大的人情给李慕嘉。将来,吴建秋若想在国外开拓什么业务,那律所、黎光、李慕嘉这边的支持,说不定能发挥大作用。

再看律所的那两位律师老板 ,真以为他们是看上李慕嘉的工作能力呢?只要李慕嘉在,黎光的业务就在。即使李慕嘉没别的业务,只要黎光的业务在,也足够养活一个李慕嘉团队了。给李慕嘉一个合伙人的身份,那不应该的吗?留住公司业务啊!面子给李慕嘉,人家事务所老板要的是里子。

再说这蔺达 ,这种人,他能忽悠到靠前笔融资,真以为会是一个简单的人吗?

靠前次蔺达见到李慕嘉,那是黎光带着李慕嘉去的。蔺达能看不出来黎光和李慕嘉什么关系吗?就算当时看不出来,他若真对李慕嘉有心,见面当天,他就该从别人那里打听到什么情况了。

蔺达对李慕嘉所表现出来的那份仰慕,说白了,就是一种拍马屁的方式。反正,这种仰慕就停留在嘴上,由于两个人会在某方面有巨大差距,比如剧中的这种身高差,反正也不可能配成一对,一般女人也不会太当真,但就是很受用。到时,有什么好处,女人也容易照顾这类人。

相信,以黎光的年龄和社会阅历,逢场作戏这一套,是逃不过他的法眼的。现实中,是女人为了从男人那里得好处,假装仰慕的比较多。但毕竟黎光和李慕嘉有20多岁的年龄差,他怕李慕嘉看不出这是一种高明的拍马方式,或者,他不希望李慕嘉看懂这种东西,希望李慕嘉保持一份单纯,或者,是男人的独占欲在作祟,或者,蔺达的这种做法,在作为蔺达投资人的黎光眼中,是在挑战他作为男人的权威和尊严,所以,黎光才不希望李慕嘉见蔺达。

黎光和李慕嘉分手后,蔺达立马把李慕嘉邀请过来了。这绝对不是出于什么男人喜欢女人,蔺达是把李慕嘉当成财神爷了。如果李慕嘉和黎光和好,李慕嘉又支持蔺达的这份搞种植的事业,那无疑对蔺达是很有利的。

另一方面,蔺达在接受黎光的投资。接下来,还能不能接到下一轮的投资,蔺达是心里没底的,且蔺达知道,极大概率,黎光可能要放弃他们这个项目了。后来,黎光在和蔺达的对话中,也证实了这一点。黎光说,如果不是因为李慕嘉,他最后那笔钱是不会投的。

而蔺达在和黎光的对话中,反正已经看不到合作的希望了,充满挑衅。还在黎光这个中年男人面前,说出了什么自己还年轻的话来。如果李慕嘉再傻一点,蔺达再无耻一点,当黎光不再投资蔺达公司,真不知道蔺达会对李慕嘉做出什么事情来,以此来报复黎光。

李慕嘉去蔺达那里是相当不合适的。李慕嘉作为一个经历了两段正式恋情,且和男人上过床的女人,她能看不出蔺达对她,至少表面上已经表现出来的那点意思吗?她明明知道黎光投资了蔺达,她也知道原本黎光坦言,蔺达看她的眼神让他吃醋了。这种情况下,李慕嘉放弃在律所的加入合伙人的机会,去和蔺达一起创业,说到底,还是在对黎光用欲擒故纵的手段,在黎光面前立*自强的人设而已,真要离开,北京那么大,早就消失得无影无踪了。但这种手段,不但拙劣,而且,显得这个女人很便宜。

再来说说田蓉,主动提出要借给李慕嘉100万,把李慕嘉感动的。李慕嘉曾经在田蓉困难的时候,按原价买下了田蓉的奢侈品手表,在田蓉结婚的时候,也把这个田蓉的心爱之物当新婚礼物送给了她。田蓉买房的时候,李慕嘉也是倾其所有地借钱给田蓉。那么,在李慕嘉缺钱时,似乎田蓉出钱帮她也是应该的。但如果你真这么想,那就太简单了。

当初田蓉问李慕嘉借钱,那是去买房,借出去的钱,变成了人家的房子,房子是看得见的,且房价天天在涨,也是看得见的。借钱出去,没有风险。而李慕嘉一个表面做律师,实际靠有钱男人升职加薪的人,突然跑去搞什么种植创业,纯外行,这钱借出去,那就极可能是打水漂的。正常情况,是没人会借给她的。

但关键在于,李慕嘉的这个创业项目的初始投资人是她的有钱的前男友,那就不一样了。第二天,田蓉把钱打给了李慕嘉,田蓉明确说,那是投资给李慕嘉的。这就是田蓉的高明之处。真以为找个有潜力的,高回报的项目,是那么容易的事情吗?真找到了那样的项目,别人能让你轻松入股吗?田蓉是一个懂得抓住发财机会的人。李慕嘉的这个种植项目要真搞不下去了,以田蓉的个性,她都能直接去找黎光说理去。

《疯男傻女拧巴恋,上位无耻,情路曲折》

毕业十年后的田蓉和李慕嘉,完全是两种不同的人了。田蓉早就成长为一个习惯于风险自担的成熟的投资人,而李慕嘉也早被圈养成一只华而不实的金丝雀。尽管李慕嘉表面上是自己工作养活自己,可没有了黎光,她的工作能那么顺利吗?她能那么轻松就过上光鲜亮丽的生活吗?其实,李慕嘉周围的人都心知肚明。不说别的,以李慕嘉的样貌,在职场上,对付那些色狼,都够她累的了。

以田蓉早期买房那股狠劲,当自己的老公李万兵那么不争气地非要自己做主搞房产投资时,她知道李万兵不是那块料,也知道自己拦不住,李万兵都惦记上她的婚前财产了,要卖了她的婚前房子,去给他们婚后投资的房产还贷了。田蓉为了及时止损,是很有可能和没什么能力,又不听劝的李万兵离婚的。眼看家里房都块塌了,田蓉又一次冒险,抓住了李慕嘉这颗救命稻草,于是,她果断投资了李慕嘉100万。

《疯男傻女拧巴恋,上位无耻,情路曲折》

再看李慕嘉的妈妈 ,在李慕嘉毕业十年后,也给李慕嘉送来了20万。虽说,这20万是李慕嘉平时给她的,可这时妈妈来雪中送炭,又让人感觉有点突兀。

当初,在李慕嘉快要结婚时,妈妈拿出5万的养老钱,支持他们买房子。后来,李慕嘉和丁之潭分手,丁家给了李慕嘉妈妈10万元,可见,5万是还的房款,还有5万,应该是李慕嘉的青春损失费。

如果说,李慕嘉妈妈含辛茹苦地供着李慕嘉读大学,那么,即使李慕嘉被家境还算殷实的前男友丁之潭看上,李慕嘉妈妈也是不可能让自己的漂亮女儿随便和男人过于亲密的,这既是出于对女儿的保护,也是出于自尊心。那丁家为何要在自己家都那么困难的情况下,给这5万的分手费呢?可见,丁家是很清楚,自己的儿子在李慕嘉身上是占了便宜的。这事,李慕嘉妈妈能不知道吗?由此可见,李慕嘉妈妈是很清楚,上学期间,在经济上,李慕嘉应该是有从丁之潭身上得到好处的,才会默许的。这样的一个妈,突然拿钱出来,支持女儿,真的让人难以相信。

很多普通家庭,父母就是不会投资女儿,让女儿自己变得更强大,但往往会在女儿结婚时,给点嫁妆。一方面是实在没多少钱,另一方面,这点有限的给女儿的钱,必须要在女儿出嫁时给,因为给嫁妆是做给别人看的,表明自己家是重视女儿的,父母是有给女儿东西的。李慕嘉的妈妈就是这样在做的,所以,她省吃俭用,也要在李慕嘉结婚买房时,给5万。但她绝对没有在李慕嘉读书时,好好地在李慕嘉身上花该花的钱,让李慕嘉真正的感觉到背后有靠山,有退路,而不至于把自己便宜卖了。

而如今李慕嘉妈妈来给李慕嘉这20万,那是妥妥地来给李慕嘉投资,帮助李慕嘉成长了。这20万,她怎么不到李慕嘉以后结婚时再拿出来呢?说白了,10多年前的李慕嘉妈妈还是目光短浅了,直到,李慕嘉攀上了黎光,李慕嘉妈妈看女儿的眼光都变了。按理,年轻的,才考上大学的女儿不是更值得投资吗?那个时候不投资,一个丁之潭就让李慕嘉妈妈笑得合不拢嘴,把女儿就这么送出去了,真的是。如今,李慕嘉攀上了黎光后,又分手,关系半死不活的,倒是让这个亲妈想助女儿一臂之力了。

李慕嘉这个剧中人物,可以说,表面很单纯,实则,她就不可能单纯。而她身边的人,更单纯不了。而所有的这一切,黎光更是看得一清二楚的。其实,李慕嘉完全没必要那么拧巴,既当又立的,真没必要,显得太虚伪了,既然那么容易就睡了,心安理得做黎光的小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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