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假期在即
集美区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发展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醒:
一、不得开展学科类培训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规定,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 (学科类是指对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地理、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等课程)。请勿在清明节假期开展学科类培训以及以“众筹私教”“研学”等名义进行的隐形变相培训。
二、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各类培训机构应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印发的《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相关防护指南(2021年8月版)》落实各项防控措施要求。 与机构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入机构,进入机构人员要严查“三码”, 即扫场所码、验健康码、查行程码;要严格执行戴口罩、测体温、一米线和场所通风、清洁消毒等措施。家长接送孩子时要佩戴口罩。
三、不送孩子到未经评估合格的机构
校外培训机构、托管机构恢复线下活动需向主管部门、镇街申请 ,各主管部门、镇街严格按照“准备到位一家、验收合格一家、同意开办一家”流程,稳妥有序推动校外培训机构恢复线下活动。请家长切勿将孩子送到未经评估合格的校外培训机构、托管机构参加线下活动。
来源:集美区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