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车之恋,流转岁月间的骑行记忆

自行车给了人生聿越不止,给了生活五彩斑斓。

单车之恋,流转岁月间的骑行记忆

生活中应该有点仪式感。

比如骑自行车,我一向保持着自己的习惯:扶上车把,轻踢支撑脚,拍拍车座,左脚踏上脚蹬,这时车辆稍向外倾斜,右脚掌点地,驱动车轮向前,加速滑行中,右腿抬起来,绕过后轮在半空划一道弧线,最后落座,从而正式开始一段骑行。而现在很多的骑行者,大多是扫了辆共享单车,抬脚直接伸越车架,坐上后蹬车前行,看着总觉得有点简略。

作为资深骑行者,我恋上自行车已近六十载。小时候父亲被发配到下面商店,用自行车拖一辆二轮货车搞运输。每天中午他解绑后面货车,一骑单车回家吃饭,这时候便是我的盛大节日。我悄悄溜出去,举手攥着和我个头差不多高的车把,推车到弄堂里,左脚站上踏脚板,车轮滚动中,右脚穿过三脚架,踏上另一个踏脚板,蹬半圈,回半圈,再蹬半圈……循环往复,身体随之上下蹿跳,一路上还不断地按动车铃,真有一种“御风而行,泠然善也”的快感。

有人说过,人一辈子最好的时光,就是骑着自行车穿行在放学路上。我读书时是按区块入学,步行五分钟即到;直到中学毕业进厂,花了不到一百元,在旧货店买了辆二手“永久”,才能穿行在路上。那时候下班的铃声响起,数百辆自行车鱼贯而出,蔚为壮观。从虹口的四达路,骑行到沪西的东新路,八九公里的路,嘴里含曲,脚下生风,用不了半个小时就能轻松抵达。

现在每到放学,校门口也复制了当年厂门口的热闹。我是开车接孙子的,他绑着保险带,坐在后排,在放学路上东张西望。哲学家罗伯特·波西格说,坐在汽车里,从车窗向外看风景和看电视差不多,骑车可就不同了,没有什么能阻挡你的视野,你会感到自己和大自然紧密地结合在一起。对此我深以为然,特地给孙子买了一辆山地车,还有一顶红色头盔,让他也体验一下“最好的时光”。

自行车是浪漫的,携带着阳光、活力和爱情。当年我们车间团支部去长风公园,十多辆自行车,女青年坐在后面的车架上,男生们精神抖擞,逞工炫巧,将自行车踩得风驰电掣。那是清风拂面的阳春三月,女友跃身坐上车时车把刹那间的轻晃,洒落在银锄河、铁臂山的笑声……组成我记忆深处的一段青春快闪。前段时间,看到在郑州街头上热闹的一幕,为迎娶新娘,新郎用了五十辆共享单车组成车队,每辆车系上喜庆的红气球,一路凤箫声动,吸引着路人的注目礼,风头毫不逊于宝马和劳斯莱斯。

当年的“二八大杠”受到悉心呵护,我利用干金工的便利,每天用洁白的回丝把车身擦得泛光,再加上几滴机油,链条发出“嘚嘚”的清脆转动声,刹车闸软硬、辐条松紧的校正,都是手到擒来。即便后来买了霸伏助动车、别克汽车,自行车仍在我的人生路途上行驶。我有位年近七旬的朋友,二度骑自行车去新疆,磨坏了四五条车胎,即便在家,每天也是骑行二十公里,鹤发童颜,壮哉斯行。自行车已经超越了代步工具,成为人们的一种生活方式。

据说苹果创始人乔布斯十二岁时,读到《科学美国人》杂志中的一文,文章说在测量了地球上所有物种的运动效能,即从A点移动到B点,各自所消耗的卡路里是多少后,证明人类骑上自行车的运动效能最高。此后乔布斯便疯狂迷恋上了自行车。他说,如果你愿意,你可以把个人电脑称为二十一世纪的自行车,因为它是一种能极大提高智力的工具。

“金谷蹋花香骑入,曲江碾草钿车行”,白居易的两句诗,也能精当地用来吟咏今天的自行车。自行车给了人生聿越不止,给了生活五彩斑斓。恋上自行车,转动的车轮,清亮的车铃声,留在路途上或深或浅的车辙,都会让我感觉到,对于自行车的理解过于简单,是对世界的“一知半解之悟”。所以每当骑自行车的时候,我总是敬事如仪,循循如也。(肖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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