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9年起,龙凤区检察院受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审查起诉案件呈现逐年递增态势。今天检察官们通过一则短视频,为您揭露这类犯罪案件的真实面目:
(点击视频全屏观看)
01 高额佣金“迷人眼”,铤而走险
涉油类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件多为涉油类犯罪的中间环节,即上游盗窃原油后的转移掩饰、隐瞒性行为, 该类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多为司机或大车车主,其主要行为就是以空车配货的方式赚取高额佣金。
从已受理的案件来看,结合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货运司机证人的证言,一般货物每吨运费为100—170元,原油每吨运输费可高达300—500元,犯罪嫌疑人受到高额利润的诱惑后,希图以较小或同等劳动付出赚取较高佣金,他们主观上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拉运的货物是原油,但因高额佣金而置法律惩治不顾,放任结果的发生。
02 月黑风高“壮了胆”,趁黑快干
涉油类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件分工明确、各拿好处,有的负责网上联络、雇佣司机、车主,有的负责在接车地点将车辆开走,有的负责专门装油,有的将装满原油的货车开走交给被雇佣车主。
根据数据统计涉油类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件装卸时间多为零点至次日凌晨3点之间,这个时间段外地大车司机或车主卸货后正愁不能及时配货返程,上游犯罪嫌疑人如“及时雨”般主动联系,并带路去拉运原油,大车司机既想及时配到货物,又觉得这个时间段月黑风高不能被发现,存在侥幸心理, 明知自己转移原油的掩饰、隐瞒行为具有违法性、社会危害性、可能造成严重法律后果,也常常不管不顾了。
03 蚂蚁搬家“分批跑”,化整为零
在此类型运输到异地的过程中,犯罪分子多在本地使用轿车、面包车、厢货车等车辆类型,以小规模“蚂蚁搬家式”倒运原油,将原油运出犯罪地后,犯罪分子多选择闲置的仓库或租赁的房屋进行囤油。然后再通过网络APP寻找佣仓栅式、半挂牵引车、罐式半挂车进行异地拉运原油,双方不见面直接利用手机联络,与货车司机约定指定地点将车开走,装车后再送回交由司机拉运送货.此种作案方式多样、随机,更具有*性、隐蔽性。
最后,检察官提示广大货车司机及车主们:
高额佣金莫要贪,“及时雨”货藏风险
审慎拉活莫枉法,安心安全是底线
法条引用
《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策划:大庆市人民检察院 龙凤区人民检察院
视频:孙源临
文字:邹颍超 于廷超
法务校对:刘建春 张金玲
责任编辑:杨阳 孙源临
执行编辑:郭东旭